“我们虽然准备了电箱和发电机。”丁金继续开口,“但是在山上用电还是不太方便,一到晚上发电机响也不是事,所以最开始我们都是用蜡烛照明的,但是我们现在哪怕再缺电,也不敢用蜡烛了。”
李唐疑惑,“怎么?起火灾了?”
“那倒没有。”丁金叹了口气,“最开始,是蜡烛怎么点都点不燃,蜡芯子都烧没了,结果火还是亮不起来,搞得我们都还以为是买了假蜡烛,直到后来我们又换了一批蜡烛,并且拿着原先那批蜡烛到其他地方试了试,才发现压根就不是这么一回事。”
“后来蜡烛好不容易点燃了,但每次没几分钟,也没风吹也没人碰的,都就这么自己给熄灭了。”
李唐脸色一变,灵探一脉,是很少使用蜡烛的,但圈内却不乏有携带蜡烛的。
其中又以摸金校尉一脉为最,入墓必在东南方向点上一支蜡烛,如果蜡烛自动熄灭,那就稳妥代表了,必然是有灵异事件发生。
李唐虽然不是摸金校尉一脉,但却也并非是没有耳闻,相反,李唐甚至还亲自研究过这其中的可行性,以前因为这个,可没被家里老爹少揍。
按照老爹的说辞,李家家学浩如烟海,灵探一脉绝学更是博大精深,这两样加起来就已经是一辈子都学不完了,何必再去眼红摸金校尉一脉的传承。
“那再后来呢?”李唐内心中,隐隐觉得已经有那么一丝不妙了。
烛火也是火,但凡鬼怪,都是害怕明火的。
鬼物要弄灭一支燃着的蜡烛,可没想象中那般容易。
基本上每个墓地都会有一些真东西在,摸金校尉之所以还乐此不疲地点蜡烛检测墓里边是否有鬼怪,并非是想知道里边是否有鬼怪,而是想知道里边是否有能够威胁到自己的鬼怪。
根据李唐的猜测,能够弄灭蜡烛的,至少是只恶鬼了,残灵和恶灵可办不到这种程度。
“再后来啊?”丁金的脸色闪过一抹惊恐色,但随即就又很好的影藏了起来,“再后来蜡烛倒是能够点燃,也不会自己熄灭了,但是我们却再没人敢点了。”
李唐微微疑惑,“为什么?”
“因为我们买的是白蜡烛,但是流下来的蜡烛泪却变成了红色,而是蜡烛泪根本就流不止,明明只是很小的一节蜡烛,却能流出几倍,乃至是几十倍的鲜红蜡泪。”这话是天王说的,显然天王的内心中,也并不像表面那般平静。
李唐想了想,“嗯,我知道了。”
白色蜡烛鲜红泪,照得人凋零。
李唐曾经听说过这么一个怪谈,也不知道其中真假。
相传,还是民国时期,在龙城市治下的一个镇上,有一户农家。
七月初七那天,那户农家家里丧事,寻了一位老地仙给其看地。
地仙,虽然说是地仙,但其实越是厉害的地仙,便越不会给人看地,寻墓看地探风水,这是要堪破天机,是会折寿的。
但是,那位地仙还是来了,看中了一处龙脉,条件是要那户农家对其生养死葬,对他如对父老。
当时那户农家家里也没钱,想想也就答应了。
反正也就是家里添一副筷子的事,那户农家家里有几亩田,不缺粮食。
看地先生看完那观地后,遭到天机反噬,双目失明。
而自那以后,那户农家家里,也日渐富裕,最后甚至成了富甲一方的大贾商,有诗云,左脚踏金,右脚踏银,富做高门尽享人间富贵,更是改命为富世祖。
富世祖发家后,越看家里那看地先生,也就越加的不顺眼。
最后,竟然欺负那看地先生双目失明,给其吃的饭菜,竟是猫和狗吃剩下的饭菜。
那老地仙虽然双目失明,但这又岂能瞒得过他?
没多久,那看地先生就知道了真相,顿时大怒。
农历的三月初三那天清晨,那老地仙亲自到了富世祖家祖墓,在其墓地上点了一支白蜡烛。
白蜡烛燃烧,流下鲜红的蜡泪,第二天,人们在荒郊野岭找到了老地仙的尸首,富世祖像是埋狗一样,随便找了一处地方将那老地仙给埋了。
本来以为,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哪想到,从那开始,才是事情的开始。
富世祖家怪事连连。
今天,家里养的家畜发瘟疫了。
明天,地里的庄稼颗粒无收。
后天,生意上全面崩盘。
没几天,一个偌大的豪商家庭,便硬是给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这莫不是得最“人”了吧?
可想想,那也不应该啊!
修行不是蛊惑,欲用通灵之术害人,必然先害自己。
“既然发生了这么多怪事,那你们怎么还硬是要在那儿拍呢?”李唐疑惑道:“换个地方拍,一样的吧?”
“你以为我们不想?”丁金苦笑道:“已经投入了那么多钱,场地,场景都已经弄好了,换地方,资方是打死都不会同意的,投入了那么多,不可能全部打水漂。”
“钱是次要的。”刘天王插了一句,“主要是我们导演比较强势,还有,我也是反对临时换地方的,这里发生点意外,这里就不拍了?那要是换个地方也发生点意外呢?我们干脆也别拍戏了,全部改做动漫去算了。”
得。
刘天王的话,李唐算是听明白了。m.χIùmЬ.CǒM
这哪是导演比较强势啊!
分明就是主演铁腕好不好?
这完全就是一位要拍戏不要命的。
不过想想,又很好理解。
刘天王纵横影坛这么多年,有什么大风大浪是他没经历过的?
这么多年来,他又什么时候怂过?
如果不是这种敬业的精神,他又岂能成为华语天皇巨星?
别说就是一点灵异事件,哪怕就是真撞鬼了,李唐也相信,他能贴上去跟人家来两张合照,反正本来就是恐怖骗子,人家是真敢拍啊!
想当年,演动作片时候,人家来的不也是真的?
.........
一会再来一更,把保底月票留给我好不好,(?ω?),大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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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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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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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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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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