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凤今天下班比往常晚,张婶在家急得不行,王颖六点多吃完晚饭就去摆摊了,现在大冬天的,夜里温度很低,到晚上十点多人就异常少,没什么顾客,她把出摊时间能提前尽量提前,收摊时间能早就早。
因为她要出摊,而张红凤还没回来,而马海堂可能不想单独跟张红凤相亲,非要让她在场,最后协商的结果是他们两先去摆摊,等张红凤回来再去摊位跟马海堂见面聊天。
当他们摆了半个小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温度也降下来,很快,王颖看到张婶拉着张红凤朝这边走过来时,她瞥了一眼旁边的马海堂,刚想说什么时,张婶就过来了。
“海堂,这是我女儿红凤,特别勤劳能干,你看这双手就是干活的手,她要是嫁到你们家,肯定把家操持得干干净净,快点叫人。”
张红凤有点害羞,只是叫了一声招弟姐,低着头没敢看马海堂。
“你们就坐在这聊一会天吧,正好有两张凳子。”张婶拉着张红凤坐在王颖坐过的凳子上,又扯马海堂的手让他坐下来,积极撮合。
王颖站到一边,默默地观看。
张婶一直催促他们聊天聊起来,大概是知道马海堂明早要回去了,不抓紧时间就没有时间了,但两个人算是第一次见面,个性又不属于活泼的类型,所以都不说话。
“海堂,你一个月工资多少?”
“五十块。”
张婶眼睛一亮,当小学老师的工资有五十块,五十块可以养家了,她女儿现在工资才二十块钱,她又拍了拍她女儿的腿,眼神示意她赶紧跟人聊天。
马海堂见对方比他还害羞,他主动开口问道:“你读过书吗?”
“我上过小学二年级。”
“识字吗?”
“不怎么认识,我只是上过小学二年级。”张红凤腼腆地说,依旧不敢跟马海堂目光对视,她第一次见马海堂,刚下班就被她妈拉过来,说是给她介绍对象,还是海亮哥的弟弟,让她表现好一点,可她不知道怎么表现。
“平时喜欢看书吗?”
张红凤摇摇头,她都不识字,自然不会喜欢看书。
张婶插话道:“家里有你读书识字就行,到时候你来教孩子,她干活,伺候你们爷俩,海堂,我女儿真的是贤惠,你娶到她绝对不会吃亏。”
“张婶,你说的好远,我们才第一次见面,说实话,张婶,我真的不着急结婚,所以我不能耽误别人。”
“可以先处着,先处着,结婚是以后的事情,海堂,我这女儿是真的好,她没有坏心思,又小你几岁,很好生育的。”张婶不放弃,太富的人家他们攀不上,海堂的条件是真的不错,她不想错过这个女婿。
马海堂求救的目光看向他嫂子。
“张婶,你让他们自个单独聊一聊吧,我们别在这里碍事,走,我们去别的地方走走。”
王颖拉着张婶到别的地方走走,让他们两单独相处。
“招弟,你得帮我们家红凤说说好话,我们家红凤真是好孩子。”
王颖跟张婶走在人行道上,她双手插兜,将衣服拉链拉到最上面,“张婶,红凤是好孩子,红凤聪明能干,你不用着急她的婚事,我觉得她跟海堂不一定合适,虽然我也是今天第一次见马海堂,但我觉得他跟红凤可能没什么话聊,不是红凤哪里不好,只是他们不合适。”
张婶偏头看夏招弟,她对招弟印象非常好,对招弟说的话没有生气,只是问一句为什么。
“他想找个人跟他聊风花雪月,聊书籍,聊人生,但红凤更适合找一个跟她聊柴米油盐的人,海堂应该很喜欢看书,比较文青。”
“文青是什么意思?”
“就是比较……”王颖想不出好的形容词,“比较浪漫,想的东西漂浮,他一看就是没吃苦的人,很天真的人,这样的人未必适合红凤,不适合的人走到一起肯定有很多争吵。”
“那说来说去还是我们家红凤读书少,配不上他,没法跟他聊天。”
张婶听出来了,就是招弟觉得马海堂书读得多,比较清高,而她女儿没读过什么书,跟马海堂聊不来。
“张婶,不是配不配得上的问题,只是能不能聊得来的问题。”
张婶叹口气,“我这不是愁她嫁不出去,都十六岁,过了年就十七,这个岁数的女孩子不好找对象,招弟,我们家里的条件就那样,算是高攀你们马家,我也不想我女儿嫁到穷人家去受苦,你知道吧?”
王颖揽着张婶的肩膀,说道:“我当然知道,只是两个人要看对眼才行,不然走入婚姻没有爱,日子就能难挨的,你看看桐秀姐跟她老公,你觉得他们的日子过得好吗?你想红凤匆匆结婚,过每天都是争吵的日子吗?不好的婚姻还不如单身,而且红凤才十六岁,正是如花一般的年纪,这年纪真的很年轻,才十几岁,你不应该着急。”
“我不着急不行啊,要是嫁不出去,那些邻居可得说闲话,唉,我女儿的性格我也知道,成不了大事,只是一直给别人打工。”
“闲话而已,没什么比红凤幸福重要,别这么说,红凤这么年轻,未来的事情谁都说不准。”
等两个人绕一圈回去摊位前时,两个人已经没有继续聊天,红凤起身跟她妈妈先回家了。
“嫂子,你能跟张婶说一说嘛,我真的不着急结婚。”
“行,我知道啦。”
马海堂才松一口气,“我明早就回去了,你有什么事记得写信跟我哥说,我放假再过来看你们。”
王颖点点头。
马海堂因为明早要早起回去,就没有陪她到收摊,八点多就回去了。
今晚生意不怎么样,王颖全部卖完已经十一点多,回到家就倒头大睡,第二天起来的时候,马海堂就已经走了,她听张婶说昨天马海堂就跟红凤表明他们不合适,这门亲事算是无疾而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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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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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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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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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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