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啸鹰酒庄的1941,滋味就是好!
听说这酒,还是在一艘大西洋沉船上打捞出来的。
经过了半个世纪的海水浸泡,有一种独特的味道。
理查德.弗尔曼站起来,走到宽大的落地窗前,背着手望向外面湛蓝的天空。
今天的天气,像他的心情一样好。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刚刚接到的那通电话,让这位傲气凌人的总裁有些拿不定主意。
背后的办公室门,传来两长一短的敲门声。
不用转身,理查德.弗尔曼就知道来的人是谁。
曹的行事总是这么规规矩矩。
自己跟他说过了许多遍,不要拿自己当外人,乐曼兄弟的任何一个屋子,他都可以不打招呼直接进去。
在理查德.弗尔曼心里,曹志文有这个资格。
这是个可以点石成金的神奇东方男人。
上帝保佑,自己当初将他从水果公司挖了过来的决定是多么明智。
办公室的门应声而开,进来的果然是一身笔挺西装的曹志文。
理查德.弗尔曼大笑着转身,给了他一个狠狠的拥抱。
“曹,我的好朋友,我不是跟你说过,在乐曼公司,你完全可以把自己当成这里的主人。”
曹志文笑了笑。
外国佬说的话,听听就可以,千万不要当真。
如果自己真按照理查德.弗尔曼说的做了,估计被踢出乐曼公司的日子也不远了。
“弗尔曼先生,你这么急着叫我来,有什么事?”
理查德.弗尔曼拉着他的胳膊,将曹志文按着坐在沙发上:
“曹,不要一直谈些严肃的问题,来,陪我喝一杯,这是在大西洋海底躺了半个世纪的超级好酒,每瓶要15000美元。”
曹志文脸上的笑容依旧:
“不好意思,弗尔曼先生,您是知道的,我从来不喝酒。”
理查德.弗尔曼悻悻的停下了动作,遗憾的耸了耸肩膀:
“曹,你这个习惯早就应该改改了,这个世界上,哪有比香醇的美酒,更令人陶醉的食物!”
曹志文浅浅的笑着,态度很坚定。
其实他并不是不喝酒。
相反,曹志文的酒量很好。
他不喝酒,是在来了北美之后,做出的决定。
酒后误事的故事,他听得太多了。
身处虎狼之地,曹志文必须将暴露身份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他可不想成为别人茶余饭后,因为醉酒误事的谈资。
见到曹志文的态度很坚定,理查德.弗尔曼惋惜的道:
“好吧好吧,你这种严肃的性格,倒像个德意志人。”
曹志文的神情,并没有因为理查德.弗尔曼的表扬,而发生任何变化,依旧淡淡的看着对方。
理查德.弗尔曼回到自己的椅子上坐下,端起自己的杯子,抿了一口,这才说道:
“曹,这次叫你过来,是有一件事,我拿不定主意,想请你帮着参谋参谋。”
最近的一年,曹志文用自己精准的预判能力,彻底征服了理查德.弗尔曼。
按照他的建议,乐曼兄弟实行的几次投资,都获得了高收益的回报。
事实证明,这个含蓄内敛的东方人,在投资方面确实有独到的眼光。
理查德.弗尔曼最近一次征求曹志文的意见,是索伦森来找他,准备合伙再弄一把港币。
去年的港币大战,乐曼兄弟亏了差不多5亿美元。
钱虽然不多,不过还是让理查德.弗尔曼很不高兴。
索伦森来寻求融资,他第一时间是同意,找回去年丢掉的场子。
是曹志文阻止了他。
“弗尔曼先生,索伦森这次去东方,一定会铩羽而归,我保证!”
弗尔曼很不服气,问了一句:
“为什么?”
曹志文的回答,让他有些听不懂:
“因为我是东方人,所以我知道东方人的想法!”
理查德.弗尔曼听得似懂非懂。
这次他纠结了许久,还是采纳了曹志文的意见。
现在看来,人家的远见何其英明。
从hk那边传回来的信息看,索伦森这次的攻击,依旧很不顺利。
截止交割日,他很可能还会亏上一大笔钱。
想到这个,理查德.弗尔曼就暗自庆幸,幸好自己听了曹志文的建议,没去趟这趟浑水。
自从这件事之后,理查德.弗尔曼便发誓,以后的投资,都要听一下曹的建议。
今天,他举棋不定的时候,终于想到了曹志文。
老曹的态度无懈可击:
“弗尔曼先生,有什么事您可以直接说。”
“是这样的,米斯特曹,adm公司的鲍比.约翰逊打电话过来,邀请我加入大豆期货市场……”
曹志文脸上带笑,静静的听完了理查德.弗尔曼的讲述。
“……曹,你说这种情况下,我该不该帮四大粮商一把?”
曹志文心中清楚,这事儿一定是张信派人干的。
这个时候,理查德.弗尔曼问自己的意见,那当然是不能帮。
万一因为乐曼兄弟的横插一刀,导致了张信的失败,自己将来怎么面对他。
只是该怎么说,才不会引起对方的怀疑,倒是得谨慎一些。
“弗尔曼先生,在做决定之前,我有个问题想问你,adm公司的鲍比.约翰逊,为什么会邀请您加入?”
理查德.弗尔曼愣了一下:
“当然是对方太厉害,四大粮商啃不下来。”
“对啊!”曹志文用力一拍手掌:
“四大粮商合伙,都斗不过对手,难道乐曼兄弟加入,就有必胜的把握吗?”
理查德.弗尔曼认真的想了想,摇头:
“没有。”
曹志文脸上浮起一丝圣洁的光辉,仿佛正在向信徒布道。
“那么,弗尔曼先生为什么要冒着风险,去帮助四大粮商呢。
退一步来说,就算乐曼兄弟加入之后真的赢下来了,公司能真正拿到的好处有多少?
我们东方有句话,叫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是形容一个成功人士,绝不能冒险。
弗尔曼先生,乐曼兄弟就是那个成功人士。”
理查德.弗尔曼用力一拍大腿:
“曹,幸亏我问了你的意见,要不然差点儿被鲍比.约翰逊这个老家伙给忽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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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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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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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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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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