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藏进云里,夜色漆黑。
“滴答、滴答…”
一个穿着黑夹克的女人手里滴着血,不,确切地说,血不是她的,是对面跪在地上,站都站不起来的黎戈的血。
她咬咬牙,强撑着身子,对身后人说,“你们…快走!”
在她身后,还剩两个活着的人,一个是许二三,另一个也是总局的,大家都叫他二哥。许二三胸口上插着根尖刺,血一直在流,很明显,他活不长了。
“走?哪里走?”
一处沙丘后面,有道人影走了出来,这是个大叔,大胡子,眼睛和黑夹克一样,没有眼白,全是黑色。许二三认得他,他是那天死在南八仙的人之一。他这种状况,并不是活了,而是被妖操控了身体。
前后包抄,一只妖都难以抵抗,更何况是两只?他推开二哥,“别管我了,你赶快…走,去找王日王月。”
二哥凝重看着大胡子,神情凝重,“走不掉了。”
紧接着,许二三人就被放在了一边。眼看二哥就要冲上去,许二三拉住他的手,双眼泛红,“二哥,你不能死。”
他说话的语气很决绝,不是拦住不让他去,而是在确认他的回答,就好像他说他不会死,就一定会活着回来一样。
可是,这一次,二哥从掰开他的手、到扭头和大胡子缠斗在一处,都没有回答他。许二三红着眼睛,眼泪几次想夺眶而出,都被他忍住了。
二哥是跟他出生入死的兄弟,没进总局那会儿,执行任务他总是怕,怕回不去,怕死。怕到流泪,怕到犯恶心。后来二哥救了他几次,落了一身的伤。他一直把二哥奉为榜样,好不容易长大了,原以为可以由他来保-护他了,没想到,他还是…这么不中用。
黎戈蹙眉,实在没想到二哥这支四人队伍能连着开两把大boss。她企图跟黑夹克拉开距离,可她发现,远程并不是她的弱相。
她咬咬牙,仔细回忆着王月杀这群怪物时的招式,它们会吸食人血,从而变成另外一副样子,并且还能模仿它们的异能。
既然如此,黎戈摸出来一瓶药,撬开瓶口,仰头吃下。她笑了一下,闪电般地冲到了黑夹克面前。黑夹克朝她开了几枪,不管用,所以它以手化藤,朝黎戈缠了过去。
藤蔓穿过黎戈胸口,黎戈眼神坚定,再走一步,再走一步,就能靠近它了。她一伸手,一把抱住黑夹克,和它同归于尽。
黑夹克脸色变了,它痛苦地呻-吟着,想把黎戈推开。但是,迟了。黎戈的眼睛、耳朵、鼻子都在流血。
黑夹克的脸上也都是血,它狠狠地抽打着黎戈,企图把她碎尸万段。
就在这时,叶行来了。
他斩断黑夹克的触手,把黎戈从它手里夺了下来。黎戈浑身冰凉,嘴唇泛紫,已经没救了。叶行皱眉,“对不起,来晚了,——你还有要说的话吗?”
黎戈皱着眉头,她服的是苗家人自制的剧毒,神仙难救,疼得一句话都说不上来。她捏着手指,说,“救…救人。”
这时,雾里走过来,跟叶行说,“你去支援,她交给我。”
叶行犹豫了下,把黎戈送到了她手上。雾里没接,任由黎戈躺在地上。她走到黎戈身边,低头看她,平静地说了句,“你还想活吗?”
黎戈半睁着眼,虚弱地看着她,在这一刻,她的身上似乎有光,清冷又圣洁,不像人间物。黎戈叹了一声,“想。”
想又有什么用,只能想想吧?
雾里,“自此后,即便霉运连连,终生不幸,也无悔吗?”
黎戈吃了一惊,隐隐从她嘴里听出了点异样的端倪。她不是傻子,因而立即说了句,“无悔。”
下一刻,雾里蹲下去,手就覆在了她胸口上。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黎戈眼睛一眨不眨,紧紧盯着雾里。复…复活了?她到底是什么来历?
片刻,雾里起身,一声不吭地走了。
黎戈坐起来,震惊地捂着胸口,这里,愈合了,毒也被解了。如果不是因为胸口上还躺着湿润的血,她简直都要以为自己刚刚受伤只是在做梦。
她一抬头,就看到雾里走过去,三下五除二,就把那只中了毒的女人解决了。大胡子冲上去支援黑夹克,还没近身,就被分了尸。
这些都只在一瞬间,不费吹灰之力,她就像是凌驾在众生之上的神。
血溅了一脸,叶行愣了。他看着雾里,发现她正盯着某一处,全身戒备,好像那里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
说曹操曹操到,可怕的东西出来了。——铃铛叮当响,这是与之前一模一样的复刻版鹿人。
叶行皱皱眉,他的气息明显比刚刚所遇的任何一只妖都要强。他是湖面上那只鹿人的本体?这只鹿人浑身发着月白的光,手上拖着只瓷瓶,四只蹄子走的缓慢。
他眸光半敛,“我观察你有一阵子了,你,很让我熟悉,所以,你到底是谁?”
雾里说,“不用知道,你活不过今晚。”
如果把这个人的记忆剥离出来,应该能知道不少东西。
“好大的口气!”鹿人一伸手,铃铛在晃动,声音诡异。
叶行头疼欲裂,拉着二哥往远处退去。地在震动,方圆一里之内,沙丘像活过来了一样,不停地往外输出红参触手,像要把他们所有人都绞杀于此。
眼看大家都要死在这里,匆忙之间,二哥把许二三交到叶行手上,郑重地说,“这次我回不去了!如果你能回去,告诉总局,这是S级任务,特调局解决不来,别让他们派人来了。”
不等叶行回话,二哥人就已经转身回去,杀向了红参群,只为给他们争取撤离的机会。
叶行不敢犹豫,可他的血终归特殊,这群玩意会通过吸血复刻人,如果不死的异能被它们复刻过去,后果只会更严重。
所以,他只能跑,不回头的跑。
幸好,鹿人全开时的领域只约摸有一里地远,他们还剩一辆能开的车。叶行一上车,狂踩油门,横冲直撞,险险杀出了藤蔓的包围圈。
开出去没多远,叶行匆匆下车,跟黎戈说,“趁现在,赶紧开出去!别停!带二三去医院!”
黎戈:“你们怎么办?!”
叶行:“先活着出去再说!”
说完,他一路狂奔回去,二哥需要他,雾里也待在那里,不能让他们孤军奋战。
然而,等他跑回去时,他只看到鹿人站在那里,周遭什么人都没有,巨大的红参触手也消失了。——他把他们都吃了?叶行心跳慢了一拍,拔刀狂奔过去,决定和它决一死战。
可下一刻,他身体一个腾空,就被拍了出去。身体撞在沙丘上才停下来。
鹿人大笑,“想不到太岁也有主动送上门来的一日!八十多年!整整八十多年!老子被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终于得见天日了!”
“咔嚓—”
“叮铃铃…叮铃铃…”
绑在鹿人脚上的铃铛绳,断了。黄沙起,地面在涌动,不远处的湖面被撕开两半,露出泥沙堆积的河床,鹿人热泪盈眶。
民国22年,他刚从妖市出来,不过吃了几个人,就被一个疯女人不分青红皂白地镇-压在了这里。那疯女人以他的骨血作为阵法守护万年历碎片,他接近不了万年历,也走不出这无边的荒漠,只好孤身寂寞了几十年。
几十年。
如今,终于自由了。
解了封之后,他第一时间想的,是万年历碎片,被迫守了它那么多年,不将它收入囊中,怎能对得起自己。
他缓缓转身,朝湖面上撕开的洞走去。
人类在妖面前,总是脆弱不堪。叶行不过挨了一巴掌,五脏六腑就都错了位,修复需要时间。
他咬咬牙,强撑着跟过去。
鹿人停下脚步,回头觑向叶行,一把把他抓过来,隔空捏了一把。“噗”——叶行肚子破了,血水和肠子往外流。
叶行疼的直想当场死去,他挣扎着,但挣扎于事无补。想办法,一定还有办法救人,至少他身为叶家人,还能救下雾里。
“哈…哈哈…”叶行忽然笑了起来。
鹿人拉下脸,“你笑什么?”
叶行,“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叶行,叶家人,我的血,对你们而言,大补。你应该听说过吧?只要你放过我,我就是你源源不断的血源。”
叶家人,没印象,做血源,倒也不必。不过,这小子的血,确实大补。
鹿人抬手,红色藤蔓自手上蔓延缠向叶行,触角扎在叶行手上,一点一点吞噬着他的血。对他而言,在沙漠中喝人血,无异于久旱逢甘霖。
血一点点被抽干,叶行闭上眼,意识渐渐模糊。这是他能为雾里提供的最后一点贡献了。至于她能不能活着回来,全得看她的造化。
——
“襦衣才换青
快着归鞭早办回程
十里红楼休恋着娉婷”
雷雨天,房间忽明忽暗,孔家老宅里,戏腔婉转,哀怨中带着一丝悲凉。孔胜天吓得瑟缩在角落的桌子下,一动也不敢动。
见鬼,他刚刚起夜,喊了几声都没人应,忽然就打雷下了雨,唱戏声就是从这时传来的。他尿都没敢尿,就藏进了桌底,心里怕得不行。
明明都找风水大师“开过光”了,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进的宅子?
“吱呀”,开门声拨动了孔胜天紧绷着的心弦。
“不念我芙蓉帐冷
也思亲桑榆暮景”
声音越来越近,昆曲的一唱三转就着雷声,格外-阴森可怖。孔胜天被吓得三魂失了七魄,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
“频嘱付
知他记否”
“啪!哗啦啦!轰——”
雷声闪电齐头并进,强行钻进孔胜天耳朵里,他“砰”地一下,背撞在了桌面上。这一刻过后,戏腔停了,雷声闪电销声匿迹。孔胜天抖了一会儿,确认没声音了,缓缓把手拿开,往桌布外探去。
他一扭头,就看到了张脸,倒着的眼,脸上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他看,见他看过来,它还弯了下眼尾,然后伸手——
“呃啊!”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传来,雷声乍起,血水飞溅,一颗眼珠滚落在地,血腥又寂寞。这时,房间里亮起了簇火苗。
王总慢条斯理地从楼上走下来,朝楼梯旁边瞥了一眼。他打了个响指,“怎么样?这出戏,好看吧?”
楼梯口下,卧着一条鱼尾巴。孔延年半坐在那里,双目圆睁,嘴巴惊得合不上。
他的亲爹,死在了他面前,就在一分钟前,他亲眼看到一个穿着青衣的女人弯着腰,一点点钻进桌子底下,把他爹吃了。
“呕…”
孔延年吐了。
王总风淡云轻地说,“我帮你报了仇,你也该回报我了。”
“杀了我!你杀了我!”孔延年捂着胸口,强忍住恶心,“我不想活了,你让我去死!”
“啧啧,”王总双手环胸,低头觑他,“其实你求生的心要远大于求死,你根本不想死,我说的,不对吗?”
“吧嗒…嗒……”
眼泪夺眶而出,孔延年睁着眼睛,短短几天,他经历了太多荒唐事,此刻终于如梦初醒,认清了现实。对于他爹,他确实恨之入骨。孔家人丁兴旺,他自幼备受冷落,为讨他欢心,他不惜花重金筹太岁。
可这一切,也为他今天的遭遇埋下了祸根。虎毒尚不食子,可他呢?他有一百种不杀他摆脱掉警察的方式,却偏偏选了于他而言,最残忍的一种。
恨,恨啊,怎能不恨。
“哈哈…哈哈哈…”
孔延年一边哭,一边笑,笑着笑着,他抬头看王总,万念俱灰,“你想要我,做什么?”
“不慌,我认为你还没有对自身处境的完全认知,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有两种选择,一,做回孔延年,二,彻底变成你现在的身份。我给你一次自主选择的机会。”
***
“主人,”那唱戏的擦着嘴,“您就这么放他走了?”
王总掸了掸衣上别着的红玫瑰,他把它取下来,往那铺着蜀锦吴绫的桌边走去,一边走,一边说,“他会乖乖回来的。”
玫瑰滚落在桌角下,化成一抹红色火焰,烧着了桌布,火越来越大,窗帘、房梁都没能幸免于难。火势迅猛,眨眼便将整个屋子都卷进了火堆里。
“但见那寒云惨雾和愁织
受不尽苦雨凄风带—怨—长~”
戏腔婉转,声音渐消。随着戏腔隐没。忽然间,外头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天啦!见鬼!暴雨天着火!救火!快救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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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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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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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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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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