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暮霆和聂安若约好了,今天上午去古玩市场。
无论是否是休息日,某人习惯性早起。
晨练之后陪父母吃早餐。
封妈妈看出他心情不错:“暮霆,你明天有空吗?”
封暮霆抬眸:“应该没事。”
封妈妈笑道:“我有个大学同学,她女儿今天回国。和你年龄相仿,那孩子大学毕业就出国留洋了。长得漂亮,性格也好,你要是明天有空,妈妈把她约到家里来?”
“不必了。”封暮霆忍不住勾了勾嘴角:“我今天约了人。”
瞧他一脸荡漾,封妈妈眼睛一亮:“女生?”
“嗯,学妹。”
“学妹?”
“前几日校庆认识的。”
“哦,这样啊,还在上大学,这年纪……是不是太小了点?”封妈妈有些忐忑,又道:“不过没关系,你看秦御的女朋友也在上大学。虽然差了几岁,瞧着也很般配。你不用有心理负担,只要你们两个人互相喜欢,我们做父母的,全力支持。”
封暮霆放下筷子:“不小,在读博。”
封妈妈瞪大眼睛:“博士?”
封暮霆点点头:“博三。”
“哎哟乖乖,你出息了嘛,给我找了个博士做儿媳妇。”
“妈,我们就是刚认识,处处再看。”
“好好好,妈妈都懂,你带回来之前,妈妈就当不知道,肯定不会给你们压力,吓跑我儿媳妇的。”
封暮霆想说八字没一撇。
连人家有没有对象都还不清楚。
可听妈妈一口一个儿媳妇,他竟然觉得很不错。
听着顺耳又舒服。
便也没再多说什么。
吃过早餐,封暮霆上楼又仔仔细细的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他衣橱里的外衣,清一色的黑色、灰色,灰色、黑色。
纠结了半晌,选了件浅灰色绒质长款风衣。
里面搭配白色针织衫。
191的身高,大长腿简直逆天。
还特意喷了男士香水。
从封家老宅开车去聂安若说的古玩市场,需要半小时车程。
封暮霆素来不喜欢迟到,做事一丝不苟。
若是往常,他大概会踩着点过去。
今天却是提前一小时出门,生怕晚了失礼。wWW.ΧìǔΜЬ.CǒΜ
他的车前脚从家里离开。
后脚封妈妈搓着手感叹:“孩子是真的长大了,知道捯饬自己了。突然这么臭美,我还有点不适应。你说,他喜欢的女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
封爸爸从身后抱住她的腰:“他喜欢就行。”
“也是,相亲这么久,终于遇到一个喜欢的了,不容易。校庆上认识的,在读博士,学历这么高,肯定是个不错的小姑娘。读博……博三,那应该二十七八了,大约比暮霆大个一两岁。大一些好,大一些更会照顾人,原来咱们儿子,喜欢贤妻良母那一挂的。”
“那样最好,结了婚就让他们搬出去。”
“嗯?”
“孩子大了,总打扰我们。”
封妈妈:“……”
潘家园旧货市场在三环路东南角。
是国内最大的旧货市场。
店铺商铺和大棚全年开放。
文物书画、文房四宝、瓷器木器家具、古籍字画、珠宝玉石、旧书刊、工艺品、艺术品、收藏品……
应有尽有。
封暮霆对这些东西没什么特别的喜好。
封妈妈倒是特别喜欢古玩字画。
上次校庆,他并非随口找的借口,也是真的想给母亲挑礼物。
他到潘家园时,聂安若也到了。
这块经常堵车,而且堵得很严重,她提前出门,打车来的,没让家里人送。
穿了一身竹青色改良版冬款旗袍。
修长的天鹅颈处盘着扣。
肩上搭着一件毛绒披肩,像是从民国书画卷里走出来的大小姐。
气质浑然天成。
优雅端庄。
温婉从容。
三月底四月初的京城温度很低。
她却是半分不觉冷般。
封暮霆皱了皱眉。
女孩子都是这样,宁可要风度不要温度?
他今天穿的风衣,特意搭配了一条简约的围巾。
没有严谨的围着。
就只是挂在脖子上。
行动间步步生风。
说不出的俊美落拓。
都是特别好看的人,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两人互相朝着对方走去。
封暮霆取下围巾,低头围在她漂亮白皙的脖颈上。
浅灰色的围巾,携裹着他身上的温度,顺着聂安若的脖颈,蔓延全身。
烧得脸颊绯红。
她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半步:“封先生,我……我我不冷。”
封暮霆面无表情:“你冷。”
“我真的不冷。”
“你冷。”
“我……”
算了,跟直男真是说不通。
聂安若无奈,只能对他尴尬的挤出一抹笑:“那,谢谢。”
“不客气,你是为了帮我忙,才大冷天出来,你如果冻感冒了,我得负责。”
聂安若:“……”
这个人说得好有道理。
她居然无法反驳。
封暮霆见她不说话,又道:“换个称呼,听着生分。”
聂安若眸色一滞。
加上今天,她和封暮霆也才见过三回。
实在没熟到哪去?
再说了,不叫封先生叫什么?
封总?
好像更生分吧?
她咬了咬唇,突然想起他们还有一层同校校友关系,问道:“那不然……叫学长?”
封暮霆眉心皱得更厉害。
学长?
就不生分?
可想想,他们目前的关系,最亲密也就是同校校友关系。
封暮霆墨眸沉了沉,不太高兴的“嗯”了一声。
聂安若过关,松了口气。
校庆时,她记得封暮霆说过,是要给他母亲选古玩字画。
小小的插曲之后,她主动进入正题:“那边那一片的商家都是收售古玩字画的,我们去那块看看吧?”
“嗯,你做主。”
封暮霆不懂那些,自然是听聂安若安排。
可这话说得,就有点怪怪的。
聂安若没来由的心跳失衡。
有些字眼,尽管从面无表情的男人嘴里说出来,也还是难免带有几分旖.旎的味道。
比如“你做主”。
聂安若暗忖这人与传闻实在不符。
语不惊人死不休!
她走在前面,封暮霆走在她身侧半步的位置。
略落后些。
自然而然的保护姿势。
且保持着绅士的距离。
连衣角都没碰到她。
不会让聂安若感觉到不舒服,还很有安全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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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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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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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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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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