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前任他叔,宠够了没>第348章:最适合做儿媳妇了
  林烨头疼,又不好意思当面问。

  只能到了公司,才给母亲打电话询问。

  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妈妈态度不咸不淡:“也没什么,我就是问洛小姐有没有男朋友,有没有喜欢的人?小烨啊,妈都替你问好了,人家姑娘单身。”

  林烨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我知道。”

  “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她来面试我就知道了,妈,您又想干嘛?”

  “你说呢?严励那孩子,性子那么闷,嘴巴那么笨,都求婚成功了,估计过不了多久就要结婚了。你比他还大几个月,连女朋友都没有。人家洛小姐多优秀?长得又漂亮,学历又高。说话温温柔柔的,哎呦喂,最适合做儿媳妇了。”

  林烨眉心突突直跳:“妈妈妈,打住,我不喜欢她那个类型的。”

  林妈妈冷声呵斥:“那你喜欢什么类型?”

  林烨沉默。

  脑子里不受控制的浮现出一个女生的脸。

  她笑得开怀。

  可惜那样的笑容,并不属于他。

  失神间,林妈妈又道:“我听吴叔说,昨晚人家姑娘十二点半了还送你回来。多好的姑娘,你还不知道珍惜。还不是你喜欢的类型,怎么?你想上天找个天仙啊?”

  林烨崩溃:“妈,我给了工资的,那是她的工作,她应该的。”

  “我跟你说不通。”

  “我跟您才说不通。”

  “挂吧挂吧,逆子。”

  林烨:“……”

  电话挂断,林烨头疼的按了按太阳穴。

  从毕业到现在,家里还是第一次催他找对象。

  严励求婚成功,顺带把他拖下水了。

  还好洛肖肖是个心大的,出了他家大门之后,看起来就没什么太大反应。不然这整天在一起工作,朝夕相处的,未免太尴尬了。

  其实洛肖肖何尝不明白林妈妈的心思?

  只是她不确定自己的心思。

  更不确定林烨的心思。

  贸然出手,对她没有任何好处。

  活了二十五年,洛肖肖一向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写尽了这世间的痴男怨女,却从没谈过恋爱。

  要问灵感从哪来?

  大约就是天赋吧。

  以及一颗善于观察的眼睛。

  爱情这种东西,从来就不是必需品。

  她刚回国,如今最要紧的,是在国内站稳脚跟。林氏集团方方面面都是国内企业的标杆,她应聘进来,主要是为了学习经验。

  至于邂逅一段美好的爱情什么的。

  顺其自然就好。

  严励这边,求婚成功,宝相寺的主持方丈给看好了三个日子。

  挨得都挺近。

  严励和温聆选了4月8日。

  今年闰二月。

  4月8日,刚好是农历二月十八。

  宜嫁娶,宜动土。

  并且正巧在周六。

  选定日子,严励和温北寒忙着婚礼各项策划。

  温北寒在国内没什么正经事做,主动帮忙,一天天比严励这个新郎官都上心。

  温聆给谢凝打了电话。

  谢凝得知婚期定在周六,便答应了做伴娘一事。

  考虑到温聆在国内没什么朋友,谢凝还问她要不要找几个姐妹给她一起做伴娘。

  温聆十分感激,表示当然好了。

  谁不希望自己的婚礼能热热闹闹的?

  谢凝便说和几个舍友商量一下,确定最后到底几个人去。

  方莉一直不怎么和她们玩。

  夏萱萱和常莹莹都表示想去。

  她俩没给人当过伴娘,表现得很兴奋。

  尤其是夏萱萱,她和郑书墨也在筹备订婚。大约大学一毕业就结婚,能给人做伴娘的机会不多。争取在结婚之前体验体验,结婚以后就不能当伴娘了。

  温聆接到谢凝的回话,一下子敲定三个伴娘,她连连表示感谢。

  并与谢凝定下日子,这周末带她们去试伴娘服。

  严励直接在群里聊伴郎的事。

  林烨:【伴娘都有谁?】

  严励:【小嫂子,夏萱萱,常莹莹,常莹莹是小嫂子的舍友】

  林烨:【秦老四肯定要去咯】

  秦御:【嗯】

  谢凝要做伴娘,秦御必须要去做伴郎。

  婚礼上伴娘伴郎会有些互动。

  让他的凝儿和别人互动,大醋缸子怎么受得了?

  封暮霆:【我有时间】

  慕少煊:【需要的话,我也能去】

  林烨:【我不去,你邀请夏萱萱,就要一并给郑家下帖子,夏萱萱的男朋友肯定要去】

  秦御:【还惦记?】

  林烨:【秦老四,你别瞎说啊,我什么时候说我惦记了?人家男朋友也要去,多尴尬】

  秦御:【尴尬什么?把你和常莹莹分在一组】

  林烨:【不去,我又不认识,太尴尬了】

  封暮霆:【你还知道尴尬?严励订婚那天晚上,又跳又唱,你那脸皮比长城还厚】

  林烨:【我那是高兴,能一样吗】

  林烨:【那就麻烦三位哥哥了@秦御@封暮霆@慕少煊】

  秦御:【嗯】

  封暮霆:【嗯】

  慕少煊:【嗯】

  严励:【这周末试衣服,地址到时候发群里】

  林烨:【伴娘也去?】

  严励:【嗯,一起试,来玩吗?】

  林烨:【不去,跟我有什么关系?等婚礼那天,我给你包个大红包就得了】

  ……

  周五下午,顾苏木接谢凝回家。

  第二天上午十点去试衣服。

  考虑到温聆怀着孩子,婚纱和秀禾都在腰上做了特殊处理,可以随时调节。

  伴娘服选了浅紫色。

  四月初肯定还很冷。

  婚礼定在室内举行。

  伴娘服统一选了单肩过膝纱裙。

  伴郎是统一选的黑色西装搭配白色衬衫。

  试衣服试了一大天。

  中午自然是严励请客。

  温北寒没过来。

  猜也猜得到,秦御肯定会来,他不想特意送过来找虐。

  下午四点才把所有服装定下来。

  温聆选了一套婚纱一套秀禾,一套酒红色敬酒服。怀着孩子,就不挑那么多衣服了,换来换去也麻烦。琇書網

  严励选了两套西装。

  晚饭还是严励安排的。

  在座的都知道谢凝和秦御的事,秦御全程没有半分收敛。

  狗粮撒到飞起。

  吃过晚饭,大家便散了。

  好不容易周末,该好好休息休息。

  秦御把谢凝送回去。

  当然也只是送到顾家别墅小区外,亲亲抱抱,腻歪了好半晌。给她理好围巾和帽子,看着她走进小区,才驱车离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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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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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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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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