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洪荒之神龟>第四十四章 火云蟾蜍,大妖商羊
  “启禀守护者大人,我们两族在这黑水城居住多年,对于南赡部洲的情况的确是有一些了解。”

  率先开口的正是犀牛一族的族长犀三。

  只听他继续道:“想必大人也是听说过,这黑水城乃是当初三族大战时期,麒麟一族与凤凰一族交战的最前线,既然如此,中洲大地这边有这座黑水城,那么南赡部洲那边自然也有对应的凤凰一族的城池。所以,南赡部洲距离这黑水城最近的城池,便是当初凤凰一族建立的火云城。”

  说到这里,犀三没有再继续说下去,而是由一边的水生继续接着说了下去。

  “其实这火云城,当初还归属于凤凰一族的时候并不叫火云城,只是,大人想必也知道,南赡部洲不是有个什么妖国吗,火云城作为地处中洲大地和南赡部洲交界处的大城,自然也是被他们占据了。不过,那妖国的首领可就没有女娲娘娘还有伏羲大圣这么心善了,听说但凡被妖国占据的城池,他们都会派大军驻守,至于城中的原住民,愿意臣服他们倒也罢了,如果不愿意臣服,就会被赶尽杀绝。这火云城就是如此。原本居住在火云城里的乃是当初臣属于凤凰一族的青鸟一族,可是现在,青鸟一族却是因为不愿意交出火云城的控制权,基本上被灭族了。现在的火云城却是由妖国派来的一名太乙境界的大妖领兵占据。因为那妖将本体乃是火云蟾蜍,所以便把这座城改名为火云城。”

  听到犀三和水生这么说,沈归却是并不意外。

  如此霸道的做法,才符合帝俊和太一的性格以及野心。

  毕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两位将来可是一个是妖帝,一个是东皇。

  如果说,女娲和伏羲是抱着庇佑那些底层的妖族的想法建立的天妖城的话,那么帝俊和太一建立妖国的目的从一开始便是一统妖族,甚至是一统洪荒。

  出发点不同,做法自然也就不同。

  当然,这两种做法也说不上谁好谁坏,道不同,不相为谋。

  不过,对于沈归来说,唯一的好消息就是他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可以帮女娲出气了,不然如果妖国的势力范围离这里很远的话,那么他就算是想要完成女娲的任务也有心无力了。

  想了想,沈归又问道:“那这附近除了那隶属于妖国的火云城之外还有什么其他势力吗?”——虽然说妖国派来镇守火云城的妖将同样是一名太乙境界的大妖,甚至修为可能比沈归还要高上几个小境界,但是沈归却并没有在意。xiumb.com

  虽然同为太乙境界,但是太乙和太乙之间也是有差距的。

  别的不说,沈归就算是站在那里不动,一般的太乙金仙恐怕连他的防御都破不了。

  只是,话虽这么说,但是行走洪荒,小心谨慎些总没错。

  所以,如果想要拿火云城做文章的话,最好还是先把附近的情况都打探清楚,免得到时候有什么意外发生。

  而听到沈归这么问,犀三当即答道:“回大人,要说这附近的势力,除了我们黑水城还有对面的火云城之外,那就要数青芒山了。”

  沈归一愣。

  他只是随口问一下,没想到还真有。

  只是,青芒山?这个名字怎么有些熟悉?

  “这个青芒山又是什么势力?”

  “回大人,这青芒山乃是南赡部洲境内的一尊妖王——商羊的领地。商羊乃是洪荒异兽,这位妖王商羊也是神通广大,虽然只有金仙巅峰境界,却曾直面火云城那太乙境界的火云蟾蜍而不败,甚至最后略胜半招惊退了那火云蟾蜍。也正是因为这位商羊妖王的存在,火云城附近才没有尽归妖国所属。当初那青鸟一族之所以没有被彻底灭族,便是因为受到了这位商羊妖王的庇护,也就是在那一次那太乙境界的火云蟾蜍到青芒山要人,结果被商羊妖王惊退。”

  等到犀三说完,一边的水生又补充道:“而且,最近有小道消息传来,说那商羊妖王已经突破到了太乙境界。金仙巅峰便已经能逼退太乙境界的火云蟾蜍,现在晋升了太乙,恐怕一般的太乙金仙根本不是那商羊妖王的对手。”

  商羊?

  这不是传说中东皇太一麾下的妖族十大妖圣之一吗?

  听到犀三还有水生这么说,沈归神色微动。

  看来,现在商羊并没有投入东皇太一麾下。

  至于两人所说的商羊的战力,沈归却是并不意外。

  毕竟,日后能成为十大妖圣的存在,岂是火云蟾蜍这种路人甲的妖将可比的?

  而沈归到了这会儿也是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里听说过青芒山了。

  当初在青鸾城因为打劫自己被自己随手灭杀的那个鹦鹉妖,貌似就自称是青芒山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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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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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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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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