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想解释,可是你之前根本没给我解释的机会好吧?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事都过去了。
对于沈归来说,最重要的是女娲把之前的事情也一并揭过了。
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这样一来,他就不需要担心女娲秋后算账了。
话说,虽然沈归觉得加入了女娲麾下等于是掉进了无底深渊,但是暂时来说沈归在女娲这里过得还是不错的。
首先,女娲的道场,别的不说,天地灵气的浓郁程度就不是其他地方可比的,在这里修炼,速度无疑要比在其他地方快上许多。
其次,既然现在他也和金凤青鸾一般算是女娲的人了,那么修炼上有什么难题也可以去找女娲解答。虽然女娲有时候有点不着调,但是总归也是一名准圣大能,解决区区金仙境界的修行问题还是没难度的。
最后,也是待在女娲这里最大的福利,那便是听道。
但凡洪荒大能者,基本上都会讲道。
讲道,既是给予门人弟子的一个机遇,也是大能对于自身道的梳理。
女娲也是如此。
不过,以往女娲讲道,只有青鸾与金凤二人旁听,现在却是要多了一个沈归。
这样的日子,纵然是沈归也不得不承认,的确还不错。
尤其是现在女娲正处于刚听完鸿钧二讲,无论是修为还是境界都在飞速蜕变的时期,因此,在这段时间里女娲讲道也是十分频繁,而这对于沈归来说无疑是莫大的机遇。
然后金凤和青鸾就再一次见识到了什么叫做速度。
鸿钧讲道三次,每次讲道三千年,中间间隔三千年。
沈归出关的时候,正是鸿钧二讲刚结束没多久。
也就是说,距离鸿钧三讲还有两千余年。
而就是在这两千余年间,刚刚闭关突破到了金仙后期的沈归,居然借着女娲讲道,先是突破到了金仙巅峰,最后居然赶在女娲前往紫霄宫听鸿钧三讲之前突破到了太乙初期。
看到沈归这种修行的速度,青鸾不禁有些欲哭无泪。
当初遇到沈归的时候,沈归才是金仙初期,那时候她就已经是金仙后期了。
结果,现在她才刚突破到金仙巅峰没多久,沈归却已经太乙初期了?
话说,她怎么说也是神兽之身,青鸾化形,论资质就算是放在洪荒上也不弱了,怎么差距还是这么大呢?
不过,再看看金凤多年前是太乙初期,现在还是太乙初期青鸾心里就平衡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果然不是我们太弱,完全是这个家伙太变态了吧?
而对于沈归的修炼速度,女娲也是看在眼中。
对此,她心中对于沈归的评价也是不禁又高了一分。
自己这一次,貌似是捡到宝了呢。
这种资质,就算是和自己等人相比,也不差什么了吧?
只是不知这小乌龟到底是什么根脚。
不提这些。
鸿钧三讲,女娲自然是要去听道的。
而在女娲临走之前,沈归也是接到了他来到女娲这里之后的第一个任务。
在中洲大地的众妖之城中择一城镇守三千年。
对此,沈归倒也不意外。
虽然这种事情一般是伏羲安排的,但是女娲也会帮伏羲分担一些。
毕竟,当初青鸾都是在青鸾城镇守了千年。
之前那一次他出关时金凤回来也是刚刚结束了一次镇守之期。
既然青鸾和金凤都有这种任务,他自然也不能避免。
只是,这一次沈归要去镇守的城池,却是女娲亲自给挑的。
一座比邻南赡部洲的大城。
然后,除了镇守那座城池之外,女娲还额外给沈归交代了一个任务。
去南赡部洲找茬,然后给她出气。
至于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南赡部洲是帝俊还有太一所建立的妖国的所在了。
当初帝俊还有太一抢她葫芦的事情女娲还没忘呢。
做得好等她回来有赏。
至于做的不好会怎么样,女娲没说,沈归也没敢去想。
但是不管怎么说,为了自己的安全考虑,貌似只能对不起妖国的人了。
反正帝俊还有太一也听道去了,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再说了,女娲这种妥妥的富婆级别的人物口中的有赏,沈归还是比较期待的。
所以,在女娲前往紫霄宫之后,沈归辞别了青鸾还有金凤,也就动身了。
不过,在接下了女娲的任务之后,沈归内心对于帝俊还有太一还是忍不住升起了几分同情。
你说说你们惹谁不好,非要去惹女人。
而且还是一个注定要成圣的女人。
难道你们不知道女人这种生物是最记仇的吗?
唉,什么都不说了,上柱香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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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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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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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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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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