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磊作为教武司二把手,自然也在其中,而且喝得特别畅快,仿佛是他得胜一般,朝野当中知道他与仁王矛盾的众人都很怀疑,这是不是戚磊本人。
仁王也有些惊讶,毕竟自从钱进之事以后,他与戚磊的矛盾彻底放在了明面上,朝堂之上相互攻讦,朝堂之下相互下绊子,可他没想到的是,戚磊居然能够在大周皇帝为他女儿摆的宴席上如此高兴。
戚磊倒是没想那么多,说实话,他心里还存在着那种“忠君爱国”的思想,尤其是对大周百姓好的事情,他都愿意去做。
所以,他是真心为李男感到高兴,为剿匪军感到高兴,更何况,大周皇帝宴请群臣,先不说这个君臣礼仪要到位,就说这酒,都是琼浆;这菜,全是珍馐,他为何要拒绝呢。
甚至仗着与大周皇帝关系亲密,他向大周皇帝打包一些带到天牢让大哥柳慕白尝一尝呢。
对于他的想法,群臣并不知晓,仁王李杰也是一样,此时的他,风光无两,从某些方面来说,甚至已经盖过了皇帝李洵。
李洵不在乎,他是真想做一个好皇帝,对于李男能够将二龙山拿下,他是由衷地替百姓开心,匪患清除,自然百姓安宁,百姓安宁,自然大周安宁。
可是,当低头看向自己那几个正在胡吃海塞的蠢儿子时候,心中不免戚戚然,唉,大周朝,自己归天之后,该怎么办啊。
李男此时可不知道大周皇帝正在为她庆贺,因为她正在忙着拼命,与敌人拼命。
敌人是谁,正是那二龙山焦力。
焦力是不幸的,空有一身本领,却被寅虎营统领刘一水来了一手“群起而攻之”,手下六百来号人,直接将自己这边十几号人给吞了进去,他的那些亲信,不消多说,全都被寅虎营屠戮干净,只留下了自己。
刘一水给出的理由是,他家李将军需要个喂招的,看焦力有些本领,就留他一条性命。
被剿匪军折磨的焦力,已经没了任何傲气,如今的他,连死都死不了。
未羊营统领周一韦似乎早就知道他的想法,在刘一水将他性命留下来之后,每天都会派未羊营的手下十二个时辰监视着焦力,换人不换岗,随时为他查看身体状况。
焦力不禁感慨,也许整个剿匪军中,只有自己这个俘虏才有这种待遇吧。
哪怕是剿匪大将军李男,也没有未羊营的好手每日为她检查身体。
焦力不愧是能够空手建立龙城的能人,在明白了自身处境之后,反而心境豁达了。
每日认认真真给李男喂招,有时候甚至利用自己的江湖经验来给李男进行讲解。
说来也巧,李男的武军战技底子,倒是与焦力所学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焦力自幼与二龙山中以隐世高人学习武艺,头三年,高人只让他做一件事:砍柴。
之前也说过,二龙山的山形不算陡峭,高大密林不多,很多时候都是一些低矮灌木。
这些灌木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韧性都很强,而焦力砍柴砍地就是这些灌木。
他师父甚至给他规定,砍柴只能去二龙山北坡,而北坡灌木的韧性比南坡还要强上许多。
至于砍柴的工具,他师父并没打算让他用柴刀那种容易的,而是给了他一把宽背大刀,刀身很沉,但是刀刃却没有开,那锋利程度甚至不赶家中切菜的菜刀。
可就算这样,焦力仍然坚持了下来,他一点点砍,一点点摸索,足足三年时间,他终于琢磨出了劈砍灌木的诀窍,而身体也在这日复一日的砍柴过程中变得结实起来。
师父看到他的成果,重新为他准备了一把刀,而这把刀,有些与众不同,刀刃自刀尖向下,仅有普通大刀的三分之一。
拿着新刀的焦力很是苦恼,三年的时间里,他已经习惯了利用刀刃的力量。
每每砍柴时候,他都可以利用刀刃接触灌木那一瞬间的触碰寻找到着力点,然后顺势长刀划过,灌木便会断落在地。
如今这把新刀,快是快了,可是刀刃不够长,根本无法做到之前划行的长轨迹,自然也无法将灌木弄断。
接连半年时间,焦力都没能适应过来,几次想要问师父的时候,看到师父那冷漠的表情,便又收了回去。
也许是上天眷顾,也许是他天资聪颖,有一天,在北坡砍柴的焦力,见到了一只野兔,正想抓了这野兔回去改善改善伙食,就看到野兔身后有一只野狗正在追。
想着反正这柴暂时也砍不明白,焦力便兴致勃勃地看起了狗抓兔子。
野兔速度很快,爆发力十足,两只后脚仿佛天生就是用来逃跑一般。
可野狗也不慢,每每野兔将要逃掉的时候,野狗都能赶上去。
就在野狗赶上野兔即将扑上去的时候,焦力眼神倏地一凝,如鹰隼般盯着两只动物。
只见那必死的野兔后脚微微一动,整个身子向旁边闪过,速度不降反增,迅速与野狗拉开了距离。m.χIùmЬ.CǒM
是啊,就是这个道理,焦力的脑子瞬间炸裂开来。
就是这样,就是那个动作,只要微微一动,就能够爆发出之前难以匹敌的力量。
想到此处,焦力赶忙拿起扔在地上的古怪长刀,心中默默感受着之前野兔的动作,手中长刀轻轻触碰到一处灌木枝干,首先记忆其之前三年钝刀砍柴的状态,然后慢慢上移,移到如今刀刃所在位置,再脑海里将刚刚兔子生死之间的动作,手腕轻轻一动,带动长刀微微一抖,刀刃应声而入,灌木枝干瞬间掉落在地。
焦力哈哈大笑,没想到,困扰自己多时的难题,居然让一只兔子给解决了。
于是继续向下一处灌木走去,依旧不断回想兔子的姿态,自己第一次成功的感觉。
就这样,焦力又砍了两年半的柴。
第六年学艺结束,师父再次为焦力换刀,而这一次,换成了短刀,同样刀刃仅有普通长刀的三分之一,这一次,焦力仅用了七天就掌握了其中关窍。
师父看着跟着自己六年多时间的徒弟,眼中多了一丝慈爱和欣慰,这个徒弟心狠,但有韧劲儿,就像那灌木一般。
自己确实也没看走眼,这个徒弟仅仅用了六年时间,就掌握了“滑刀”的精髓。
而自己这手“滑刀”,可是自己用了二十年才领悟出来的。
其实,作为师父的他,并不算合格,因为他从来没有告诉焦力,这刀法叫做“滑刀”,也从没有告诉过焦力,这滑刀的诀窍。
看着屋外正在给自己烧饭的焦力,他悄悄地从怀里拿出了一本薄薄的册子,上面写着几个大字:
千军破。
烧完饭的焦力并没有想过,师父会这么悄然地离开,端着晚饭进屋的焦力,只看到桌子上的那本“千军破”,而师父,再也没有出现过。
师父离开之后的三年,焦力并没有离开山上,而是将师父给的“千军破”练得小成,这才下山,而下山之后,就发生了杀县令的事情,自此,二龙山龙城城主便逐渐成长了起来。
回到现在,焦力之所以说李男的路数与他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在于,这个李男李将军,并没有什么功夫底子,只有点武军战技的姿势,但是天资很高,头脑灵活,知道如何以己之长攻敌之短,每每能够利用武军制式长刀在对敌中找到切入点,让长刀顺利插入,再利用长刀的宽刃顺势一划,敌人自然会被划伤。
自己的滑刀不就是这样么,别人使用大刀,都是以劈砍为主,而自己的滑刀,却是以兵刃相交,划破敌方身体为攻杀方式。
逐渐地,焦力从被动喂招变成了主动指点,甚至于某些时候会把李男当作自己的徒弟看待,细细地教着。
焦力当年的师父从来没有告诉过焦力具体的运力方式和滑刀技巧,全靠自己琢磨。
可是李男这里就不同了,在焦力的细心指点之下,李男进步神速,大军在二龙山下休整的一个月时间里,李男就已经熟练地掌握了滑刀的精髓。
当然,这也是因为李男确实天资很高,悟性很强,每每能够举一反三,这让焦力感到颇为欣慰。
没想到成为阶下囚的自己,居然能够收到这么有天赋的徒弟,让师父传授给自己的武技传承下去。
李男不是蠢人,对于焦力态度的变化有着清晰的感觉,所以她对焦力也以师礼相待。
就这样,在剿匪军开拔奔向东海天颓峰之时,李男完全掌握了滑刀的全部要领,剩下的就是不断地实战将那种感觉印在脑海里了。
而焦力的地位,也从每日喂招的囚徒变成了李男的座上宾,地位仅次于董黎茂。
其实焦力很清楚,如果自己真想以将军之师来压剿匪军的任何一个兵将,第一个杀自己的,一定是自己这个便宜徒弟李男李大将军。
至于地位什么的,只不过是给他一个安慰罢了。
不过焦力也不在乎,原本已是必死之人,如今远离了死亡,还成为了大将军的座上宾,这已经很好了。
而且他还打算将自己另一个适合武军的绝学----千军破,也一并教给李男。
与此同时,一名黑衣人在大军开拔之后,悄悄地在大军即将通过的路上,留下了一个独特的标记。
当大军通过之后,那个标记就像是从没有出现过一样,再也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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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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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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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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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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