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就连阴副首领也不清楚。
当她带着大队人马下山之时,就已经预料到了如今这个结果。
所以,在仅剩的钱坎四弟子也离开天机山后,其他大大小小弟子就全都离开了那里。
这么多年的教导,并没有让这群年轻人对天机有任何的归属感。
除了想要凌驾一切的霸道和脾气,其他一概不行。
而这其中,有一个人是个例外。
她的名字,叫做青青。
自小在天机长大的她,在其他弟子离开天机之后,并没有跟着他们离开。
她只是默默地守在山上。
所以当阴副首领来到天机山的时候,山上就只剩下她一人了。
望着曾经辉煌无比的天机,如今落寞的只剩一个小姑娘,阴副首领仍然不思悔改,满脑子想的还是那件事:
搅乱整个江湖,让整个江湖来给冯唐陪葬。
青青的留守,让阴副首领在愤怒的同时,心底里产生了一丝温柔。
如果当初没有那狐狸精,自己女儿的孩子,恐怕和这个叫做青青的弟子一样大了都。
而被她看上眼,也不知是青青的幸福还是不幸。
就这样,在天机找了几件换洗衣裳后,阴副首领带着青青下了山,去了无恨宫寻找李霄云去了。
说起来,这天机山有一个很奇怪的特点,它总能出现在它想出现的地方。
所以,阴副首领带着青青离开天机山后,不到半天时间就到了无恨宫。
又过了半个月,李霄云、阴副首领、青青、二狗子,便来到了咸阳城丐门的据点。
自然,无恨宫、丐门的消息,青青一字不落地全都听得清楚。
而当青青了解了仁王没有跟着死士走的情报后,她便借着如厕的功夫,拿出了藏在身上许久的机关鸟,将消息传给了柳西。
不过,她觉得自己做的很隐秘,可还是被丐门的一个小乞丐给看到了。
这个小乞丐并不清楚这个跟在门主客人身边的女子到底向谁通风报信,可他却知道,如果把这个消息告诉门主,一定会受到奖赏。
着急立功的他,嘴角已经咧到了腮帮子,本就丑陋的面庞,仿佛变成了一只大嘴怪,甚是吓人。
从如厕的后院到破庙的前院,不过五十丈距离,对于小乞丐来说,眨眼便能赶到。
可是,就在他欣喜若狂地朝前奔跑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拦住了他的去处:
“小杂毛,你这么着急干什么去?”
小乞丐抬眼一看,诶呀我去,这不是刚刚被门主收到身边的红人儿狗剩儿么,怎么他也在这里。
说起来这丐门不愧是九州最大的情报贩子,就连狗剩儿被门主看中成了红人儿的事情,在这眨眼之间就已经传遍了整个咸阳的丐门。
“嘿嘿,圣哥哥,我这不是激动么,发现了一个天大的功劳。
既然您也在,那这头功,自然是您的,只希望以后小的能跟在您身边牵马坠蹬。”
狗剩儿嘿嘿一笑,一只手将刚准备放飞的机关鸟悄悄藏在了身后,另一只手却顺势伸过了小杂毛的肩膀,亲昵地抱了抱,附耳道:
“快说,什么天大的功劳。”
小杂毛老鼠眼睛左右扫看一圈儿,然后顺势在狗剩儿的耳朵旁低声道:
“那个门主带来的客人,他手下的一个侍女,居然用了公输家传递消息的东西把什么情报给传出去了,您说,这是不是天大的功劳。”
狗剩儿那藏在小杂毛后脑勺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一抹诡异的笑容,以一个小杂毛听不清楚的声音说道:
“是么?这功劳可真不小,不过,你怕是捞不着了!”
说罢,那只扶在小杂毛后背的手上突然出现了一把匕首,然后顺势一掏,从小杂毛脖颈右侧扎了进去。
小杂毛刚要呼救,一只纤细的小手将他的嘴巴给悟得死死的,让他叫不出声。
几息过后,小杂毛没了动静,瘫软了下去。
而那只小手,正是发现这边情况的青青。
来不及放松,狗剩儿趁着黑夜,以最快速度将小杂毛丢到了院子外面的一处林子里面。
而青青,因为是以如厕为理由出来的,若是回去晚了,一定会被阴副首领和李霄云怀疑,便提前赶了回去。
对于这里的地形,狗剩儿很清楚,那片林子里,有一个不大的狼群,总在夜里出来觅食。
所以,那里最适合抛尸,自有狼群替他掩盖痕迹。
等到他赶回破庙的时候,二狗子正和李霄云聊得起劲儿,根本没有注意他进来。
等到李霄云带着阴副首领和青青离开破庙之后,二狗子便让狗剩儿坐到了他的对面,以一种奇怪的眼神注视着他。
“狗子叔,怎么了,您怎么这个眼神儿看我?”
二狗子伸出一只手掌,轻声道:
“拿出来吧!”
狗子嘿嘿一笑,挠了挠头,毫不犹豫地把那没顾上洗刷的匕首拿了出来。
二狗子眼眉一皱,心道,不是他么?
不过二狗子是什么人啊,身上没半点武艺,能够在丐门这么多年没出乱子,可想而知他的心机有多么深。
所以,在看到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之后,二狗子也不多问,借坡下驴道:
“为何杀人啊?”
狗剩儿听到二狗子的问话,心中大石才算落地。wWW.ΧìǔΜЬ.CǒΜ
想起在路上准备好的说辞,对二狗子说道:
“狗子叔,你不知道,那小东西,之前我没和你相认的时候,老实仗着他和魏长老好欺负我。
我想着既然自己在魏长老手下做事,也不好对他太过狠厉,便一直忍让。
可是今天,我都已经和魏长老说好了要跟您走,这小子居然骂我,说我是忘恩负义的狗东西,谁给肉就跟谁跑!
这我能干?他说我可以,可他这可是变相把您也给骂了。
为了不让您为难,我当时并没有发作,等到夜里轮到他值夜,我便摸到了后院,一刀宰了他。”
二狗子心道,你就给我编,我看你能编出什么花样。
可是,心里虽然这么想,他却没有丝毫办法,毕竟他也只是猜想。
狗剩儿出现的时间太巧了,巧到让他不得不怀疑,这小子到底是不是有目的地过来的。
拿着狗剩儿递给他的匕首,二狗子沉思了片刻,最终还是觉得,不能因为自己的一点点怀疑,就伤了信任自己的兄弟。
于是随手把匕首丢了回去,说道:
“把那身血腥味儿洗洗,你那浑身的泥臭都快挡不住了。”
狗剩儿捡起匕首,嘿嘿一笑,挠了挠头,转身就往外走。
正当他要走出破庙大门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
“等等!”
狗剩儿原本落地的心,再一次提了起来。
轻轻转过头看向二狗子,标志性的笑容挂在脸上。
“狗子叔,你还有啥事儿?”
二狗子目光凝重,死死地盯着狗剩儿,轻声道:
“尸体,怎么处理的?”
狗剩儿强忍着没有“长舒一口气”,轻声道:
“我丢林子里了,那片林子里有狼,不消半日,尸骨无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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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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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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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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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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