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军学堂。
学堂主教邓章的公房,最上方就悬挂着,专门表起来的,将军所写的文章。
不只是他这里。
将军写的这篇文章,所有的学堂都拓了,挂在显眼的地方,
无论是学堂,军学堂,每个人都能背诵出来。
这篇讽刺意味让人羞愧的文章,谁也不敢在这上面卖弄,以免贻笑大方。
学堂,军校,在先生,文教官的组织下,开始以将军前番所点的题目,各自做一篇文章。
金州和内地不同。
内地的学政,都是名儒,或者才学极高之人。
金州乃边地,如今又被蛮族所隔绝,孤悬海外,与大周只能海上相连。
因此金州并没有大儒,哪怕进士都是没有的,最高的也才是举人。
这些人在将军面前,没有底气称自己能为人师。
又有《茴字的四种写法》在前,因此金州的学生文字比较实诚,至少一般百姓都看得懂。
邓章翻看着挑出来的,认为最好的几篇文章,等他过目完,就会送入节度府。
对这件事邓章非常重视。
他们这处,不但不能落于人,学生做的文章还要最好才算合格。
去了节度府他才得知,将军已经离开了金州。
将军突然离开金州做什么?
邓章纳闷的问了问,结果没有得到回复,于是他也不再询问了,默默的离开节度府。
……
王纯和李胜虎。
得辽东经略魏毅的命令,去支援大凌河堡。
两人并没有违令。
两部合计六千人,从济州出发,一路到小凌河,就不敢再继续深入,谨慎的派出探马。
闻讯而至的蛮军,来了一支数百人的队伍,见对方是己方十倍之敌,不但没有畏惧。
反而主动进攻。
攻得快,退得也快。
见对方没有一击即溃,对面的蛮军很快就选择了退兵。
虽然胜利。
可李胜虎反而不开心起来。
内心的不安越发的强烈,感到友军不可为屏障,前番几百人攻打王纯,王纯部竟然发动不了反击。
不过李胜虎并没有多言。
双方继续东行到大凌河堡三十里处,遇到的蛮兵皆一处击溃,连连的胜利。
王纯有些高兴,虽然知道不对,可是捷报有了。
不过他并没有大意,李胜虎都不同意继续前进,他当然也不敢孤军作战。
两部一拍即合,依托小凉山分立两寨。
先观望大凌河堡的形势再做出决定。
阿克敦见对方没有上当,并没有太过在意,六千周兵而已,不过有一部打的是金江镇的旗帜。
这才是他没有草率大举进攻的原因。
周军他不放在眼里,金江镇却不敢如此,因此作战十分的谨慎,前番试探了又试探。
对方两部的实力,他已经清楚。
“报,周军和金江军,在小凉山立营。”
听到探马的汇报,阿克顿不准备再等了。
率领本部人马,加上大汗支援的人马,合计五千人,向小凉山突进,半日即达。
分了一部防守金江军,一部往周兵而去。
王纯派兵在小凉山狭隘的山道上堵截蛮军,不让蛮军顺利的获得立足之地。
蛮军见周兵占据地势,不好攻打,就派兵从后山绕到周军背后。
从高处直冲而下,驻守的周兵吓得纷纷调走,军队土崩瓦解,蛮兵乘胜追击。
斩首三百余。
王纯见状,立刻率兵来救。
两部在山上厮杀一片。
李胜虎见王纯部已经和蛮族绞杀,前番的计划已经废掉,因此率军来支援王纯部。
防守李胜虎的蛮军,则挡在山道上,阻碍他去救援王纯部。
现在就是谁能预先达到目的,谁就占据了胜势。
如果李胜虎能迅速击溃,依托山道挡住他的几百蛮兵,和王纯部前后夹击。
则胜券在握。
可是。
王纯部没有坚持住。
一处溃则诸处溃。
再多的计划也没有作用,任将领如何才能,也只能仰天长叹,悲乎。
王纯败在对地形不熟。
刚到锦州,就派来支援大凌河堡,不知道这条山道旁,还有条小路可以绕过而击。
蛮族围攻大凌河堡多时,对附近的地势早已探的一清二楚。
因此蛮族占了地势之利。
如果不是这条隐蔽的小道,王纯派兵依托狭窄山道阻击敌人,是正确的选择。
李胜虎败在大意。
准确的说缺乏和友军的沟通,李胜虎虽然略知地形,却因为两部的隔阂,导致不能互通有无。
而且又离开广宁右屯卫六七年,小凉山他又不是很熟,这条小路,不是蛮族的行动,他都已经忘记了。
如果两部能好好的攀谈一二,说不定他还能想起来。
总之。
两部出军太过匆忙。
从金州渡海坐船,又一路行军,然后再被派出支援大凌河堡,也败得不算冤枉。
如果是派的锦州军,对地势熟悉,其余不谈,此大错是绝对不会犯的。
数千人聚到一起是一大团,分散奔跑则漫山遍野。
李胜虎见到王纯部已溃,毫不犹豫的选择调头撤军,往锦州方向回撤。
王纯还指挥着亲卫,想要能稳固军士,心里盼着李胜虎来救,见到李胜虎毫不犹豫的抛下了友军。
恨得他破口大骂。
金江军竟然跑了。
剩余还在坚持的一二周军,一息之间全线崩溃。
王纯见大势已去,选择了带身边的亲卫们打马而逃。
他可不想被蛮族俘虏。
阿克敦如何会放过这等机会。
周兵交战之际大溃,士气全无,人皆奔命,只派了一部追击,不让对方重新聚集。
在他看来。
哪怕放过了周军溃兵,也不能放过金江军。
吃掉这一部金江军,哪怕放过数倍的周军都是合算的买卖,更何况如今的形势。
亲自带军赶来追击。
李胜虎见状,临危不乱,一边指挥部队阻击,一边指挥余部继续回撤。
这就是队长的重要了。
如此危局。
金江军仍然没有大乱,不是靠的李胜虎的才能,更不是靠的他的威望。
这种形势下,前线的军士哪里还能听得到他的话,无非是金江军的队长们。
根据自己的职责和经验,做出了有利的选择。
当然。
李胜虎转向的快。
原来阻击的几百蛮兵反应不及,见对方阵势未乱,也不敢深追,直到主将赶来。
阿克敦虽然尽全力追击李胜虎部,可是李胜虎抢先一步,又有处处断后之兵。
到底还是被李胜虎跑了。
不过也不算失败。
周军三千人,死伤俘虏大半,李胜虎部,虽然见机不对跑得快,可是一路逃往,加上断后之兵。
损失至少五六百人。
李胜虎即恨王纯部不堪用,溃败太快,又恨魏毅轻派他们,不给他们喘口气的机会。
同时也满心的羞愧。
逃往的途中。
不少的队长为了掩护大军,选择带队留下,迎向蛮族,发动了自杀式的反击。
想到此景,李胜虎满脸通红。
出海以来,跟着将军他从未打过败仗,这是他第一回败仗,羞愧他不怕。
可是他心痛。
彻底不再信任锦州军,周军,他不在乎辽东经略会如何责罚自己,一退两三百里,竟然直接退到了宁远。
阿克敦打了大胜仗,更是打败了金江军。
皇台吉亲自夸耀。
此战功立马下发全军各部。
出战以来,扫平东海堡,攻破广宁右屯卫,如今又打败周军,更甚至打败了金江军。
蛮族全军军心旺盛。
阿克敦看了眼正满脸兴奋的大汗,意犹未尽的向众人讽刺金江军,于是忍住了心里的忧虑。
他虽然打败了金江军。
可是金江军的强悍,已经不弱于他们了。
追击的路上。
那些死战不降,甚至主动冲锋,为大军赢得时间的小队,让阿克敦仿佛看到了年轻的时候。
那时候他们还没有立国。
跟着老汗征战四处,虽然他们当时还很弱小,可是人人一心奋勇不惧死。
随着老汗的去世,军中老一辈的兵将,也逐渐凋零。
自己当年的族中长辈,还存活的已经不多了。
像自己,还有呼塔布,穆隆额,阿骨等,以前不过是老汗身前的马前卒。
金江军在变得强大。
那他们蛮族的后辈们呢,能跟上金江军的成长吗?
阿克敦有些担忧。
明明打了胜仗,不但没有因为胜利而得意,反而琢磨其中的差别,认清自己的实力。
能先后得蛮族老汗,新汗的重视,蛮族的老将们可见一斑。
大凌河堡。
摇摇欲坠,却就是不倒。
屡次眼见要攻上剁墙,最后都功亏一篑。
原因就是那名红色的身影。
那红衣将领不断出现在各处的城墙上,每到一处,则代表此处登上城墙的蛮兵被击退。
多么耀眼的人啊。
可是蛮族大军,不但没有因此而士气低落,在蛮将们的鼓动下,纷纷战心涌起。
大凌河堡才几千人,如何挡得住他们蛮族。
皇台吉一路来的手段,还是发挥了不少的作用的。
不然只一个大凌河堡,就挡住了他们大军这些时日,如果不想尽办法扭转士气,那就再无可能攻破此堡。
熬。
一个熬字,蕴含了让人学习一生的道理。
大凌河堡在熬。
蛮族在熬。
木茂堡的程之信也在熬。
不过程之信信心十足。
他驻守的木茂堡,不但多次打退了蛮族的进攻,还趁夜出堡突杀一番。
虽然战果不多,却极大的鼓舞了木茂堡的军心。
所有人都在熬。
谁能熬的住,谁就能胜利。
不同的是,战场上是用命来熬。
再如何形势,一定有一方是先熬不住的。
大凌河堡熬住了。
木茂堡熬住了。
蛮族熬住了。
最后北边的流水堡却没有熬住。
程之信虽勇猛。
可还是需要成长。
只顾到了自己,没有顾到自己手中另外的一部。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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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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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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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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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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