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店老张的叫骂声响彻整条街,还伴随着一阵扫帚挥舞的咻咻声响。
小小的孩童不过四五岁,抱着几个馒头撒腿便跑。小镇的人都认得这小孩了,他俩的娘重病缠身,带着他们住在破烂的山神庙。
算起来他们娘原先应该是个美人,只是病得厉害,再美也会脱形,何况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这种情况下谁都没兴趣接盘,因此他们娘也就一直病着,病到今年年初终于撒手人寰。
可怜两个小的,不过四五岁的年纪便没了娘,爹也不知道是哪方人士,反正没人见过。
那小孩爱去偷老张家的馒头,也不算是新鲜事了,老张骂得响,却没真打过,都是骂给他那抠门婆娘听的。那么小一孩子,谁真下得了手?
小孩抱着馒头回到山神庙,扔了两个给坐在那里眼巴巴等着的弟弟,说道:“我要去钓鱼,你自己好好待着,不许乱跑。”
“我也想去钓鱼。”弟弟委屈地说道。
“在我回来前把书背完,要不然钓到的鱼没你份。”小孩头也不回地揣着自己那份馒头往外走。他弟弟太笨了,他看一遍就背完的书,弟弟却老背不熟。
弟弟“喔”地一声,把两个馒头塞进衣兜里放好,他还不饿,可以放着一会再吃,他好好把书背完,下次就可以和哥哥一起去买馒头和钓鱼了。
小孩今天运气不错,钓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弄到两尾鱼,还有好几只大虾。他带着丰厚的收获回到山神庙,却发现弟弟旁边多了个男孩。
男孩年纪和他们差不多大,身上好像受了伤,他饿得厉害,弟弟分他一个馒头,就狼吞虎咽地把它给吃了。
小孩顿住。
伤员是不可能干活的,他养活弟弟可以,再养活一个陌生人是不可能的。
小孩凶巴巴地叫弟弟处理好那几尾鱼,自己出去找药草,等弟弟捡回来的废物伤好了,就可以让他有多远滚多远了。
因为他们母亲一直生病的缘故,小孩认得许多药草,很快便采好了治伤的药。他边给那男孩敷药边警告他别想赖着混吃混喝,等伤好了赶紧滚蛋。
弟弟却和那男孩越来越要好,两个人一起读书一起嘀嘀咕咕,看起来仿佛他俩才是两兄弟一样。
小孩打听到邻城有宗门招收弟子,决定把男孩送过去试试。
至于他和弟弟,肯定是不能贸然加入这些宗门的,这事儿他们母亲临去前拉着他们的手告诫过他们:“你们体内可能有一半魔族血脉,要是被人发现可能会招来杀身之祸。”
母亲病好些的时候,曾对他们说,她的故乡是个开满杏花的地方,她准备带他们回去定居,春天来了,杏花漫山遍野地开,可以随意摘一些来做杏花糕;再过些日子,杏树就会结果,一个个趴在枝头上满满熟透,变得金黄诱人,不管是直接吃还是做成杏脯都很不错。
可惜后来母亲病重,便再也没提过家乡的事。
他看着母亲眼里的光一点点熄灭,最后永远地闭上了。
他知道,母亲带着他们在这里等他们父亲,可惜她终归没等到。
那个他们该称为“父亲”的男人兴许已经死了吧。
有时候他常常在想,父母如果无法养育儿女,为什么要把他们生下来呢?
这两个人既不能陪伴他们长大,也不能保护他们不被伤害,为什么要生下他们兄弟俩呢?他们死得倒是干脆,只是给他留了个拖油瓶,他要怎么样做才能把弟弟养大?
小孩收起思绪,带着弟弟把人送到宗门外。
天簌簌地下飘了大雪。
“你进去吧。”小孩凶巴巴地对那个赖在山神庙好久的男孩说道,“不管你通不通过入门考核,都不要再回来。”
男孩不看他,而是问弟弟:“你们为什么不试试?”Χiυmъ.cοΜ
弟弟呐呐地看了眼哥哥,不敢和男孩说起他们血脉之事。虽然他和男孩玩得很好很开心,可他和哥哥才是一家人,他们一家人的秘密是不能对外人说的。
小孩也不再多说,牵起弟弟的手走进纷飞的大雪里。
他们走出一段路后,男孩追了上来,拉住弟弟说道:“我有话和你说话!”说完他还看了小孩一眼,意思是“我想单独和他说话你能不能走远点”。
小孩看了眼期期艾艾看着自己的弟弟,默不作声地走到不远处一棵树下。
他定定地看着男孩塞给弟弟一个玉佩,两个人似乎在依依不舍地话别。
其实,弟弟留下也不是不行,弟弟那么笨,血脉肯定没多特别,明显就是个普通人来着。要是能把弟弟一起扔在这里,他就轻松了,他一个人怎么活不是活,往后的日子不知多快活。
只是这样的想法很快便被小孩压下了,他答应过母亲要护着弟弟长大成人,不能就这么随随便便把人扔下。
见两个小的快说完话了,小孩上前拉着弟弟径直往回走,看都没看另一个拖油瓶半眼。
甩掉一个负担本来应该挺高兴的,偏偏瞧见他们刚才那依依不舍的模样心里又不太得劲。都怪他俩太黏糊,凑一起时一天到晚嘀嘀咕咕个没完,现在少了一个总觉得静悄悄的。
“哥哥,这是他给我的玉佩,要不你收着吧?”弟弟见哥哥看起来不太高兴,小心翼翼地开口。
“谁稀罕个破玉佩,你自己拿着。”小孩凶巴巴地说。
弟弟不吭声了。
两个人回到山神庙,却看到个风姿卓绝的青年立在门前。
小孩把弟弟挡在身后,警惕地看着那个凭空冒出来的青年。
两边说上话以后,兄弟俩才知道这是他们母亲的师兄,他们本来该喊“师伯”的人。他自称自己叫迟霄,由于他们母亲已经被师门除名,所以师伯不能喊了,他们可以喊他“迟霄叔叔”。
小孩还是不太信任迟霄,接连问了许多问题,才确定这人真的是好意来接他们回去抚养。不过他们体质特殊,可能不适合留在他们母亲的师门,所以有可能被送去另一个叫玄冥宗的地方。
不管怎么样,总比现在这种靠偷馒头挖蚯蚓度日来得好。
小孩牵着弟弟的手郑重其事地朝迟霄道谢,乖乖跟着迟霄出发去玄冥宗。
一路上,小孩试着和迟霄套近乎,向迟霄了解他们母亲的事、玄冥宗的事,迟霄为人清正方直,能答得便都答了,一来二去,小孩已摸清了迟霄的性情,开始进一步提出一些迟霄可以答应的要求。
不过他到底还小,所讨要的也不过是兄弟俩需要的小物件,算不得出格,迟霄怜他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看人脸色行事,能满足他的大多会满足他,有些他没索要、自己想到的也都塞给他们,三个人相处起来倒也还算和谐。
不想半路上却出了点意外。
不远处的城镇有魔族作乱,那魔族的气息十分强大,明显有屠光一城的实力。
迟霄想着两个小孩不太惹眼,思量片刻便将他们托付给随行之人,自己赶去助阵。
迎接迟霄的果然是一场恶战。
等恶战终了,迟霄身上也负了伤。他处理好伤口赶回落脚点,却发现随行之人被杀害了,两个小孩不知所踪!
迟霄追寻着两个小孩的气息去找人,转眼便追到个分岔路,地上留着两行凌乱的足印,看得出逃跑的人十分慌张。
到这个分岔路口时,两个小孩似乎决定分开走!
迟霄和两个孩子相处多日,已能分辨出两个小孩的气息。他站在分岔路口犹豫片刻,决定先去追弟弟,哥哥聪明机敏,应该可以多撑一会,等他救下弟弟,立刻折返去救哥哥,这样两个孩子都能获救……
迟霄心里有了决定,不再犹豫,抬脚飞快右边的岔路追去。
另一边,小孩一路狂奔,心如擂鼓。他不敢停下来,哪怕被绊倒在地也马上爬起来往前跑,他和弟弟刚才看到那妖魔把人抓在手里硬生生掰成两半,血直接溅到了他们脸上――
太可怕了!他们必须逃,他们必须快点逃!
遇到分岔路的时候,他看了眼弟弟,把他推往右边的岔路,说道:“我们分开走!它只有一个,追不了两个人!它犹豫了,我们就有机会活!”
想到弟弟,小孩想抬手抹掉脸上的泪,手却抬不起来,他刚才给手划了一道口子,血一直往外涌,他已经没多少力气了。可他得跑,只有跑得够远,弟弟才能得救,弟弟那么笨,跑得又那么慢,不把这妖魔引远一点,一会它就能折返去活撕了弟弟。
迟霄叔叔是个好人,只要弟弟能等到迟霄叔叔,以后就不会再遇到危险了。
至于他,反正怎么样都无所谓,他还小呢,还没来得及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也没来得及有什么想做却没有做的事。
顶多,顶多也只是没能看到母亲所说的家乡,他们住的那个破镇子连棵杏树都没有,他都不知道杏花长什么样子……
母亲说的漫山遍野的杏花,到底长什么样的啊,他好想去看一看……
小孩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流,视线越来越模糊,脚下很快被不知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他直直地往前栽去,本以为会摔得很疼,却蓦然落入一个陌生的怀抱之中。
“真可怜啊。”那人把他抱了起来,“我和你们师祖约好了,你们兄弟俩我们一人分一个,从此两不干涉。你迟霄叔叔没选你怎么办?小可怜,以后你可就归我了。”那人在他颈边嗅了嗅,不太满意地说,“你身体里流着一半人类的血,我不喜欢。我杀几只莲妖,把它们的血换给你怎么样?到时候你身上讨人厌的人类气息就没有了,还会变得香香的,特别舒服。乖,别害怕,不会很疼的,也就一开始你会难受一会,以后疼着疼着你就习惯了……”
那人说话间已把小孩抱入魔宗境内,从此魔宗之外再也没有人记得曾经存在过那么一个小小的小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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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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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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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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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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