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行?娘亲自己刚刚说好的,我跟哥哥每人可以挑一个。”云薇拽着绳子,不满地说,就是不愿撒手。
“娘亲是让你挑个小的,你要梅花鹿做什么?!”秦月瑶看她拽着自己拉都拉不动的梅花鹿,满头黑线。
“我要骑它上学,放课后骑它回家,平时可以骑它逛街,对了,这次还可以骑它去宁州呢!”云薇仰头,看着梅花鹿那双明亮美丽的大眼睛。
雅姑姑说他们太小了,不能骑马。
那她骑这个比马矮的鹿总行了吧?
顾叔叔讲的那些故事里,仙人都是骑鹿踏云而来的。
说不定她骑上了眼前这只鹿,它就可以带着她踩着云到天上去玩呢!
“骑鹿很危险的,万一它把你摔下来怎么办?”秦月瑶坚决反对,“再说了,我们的院子那么小,你把它牵回去,它也没地方住啊。”
“它可以跟我睡一个屋啊,我屋子很大的。”云薇依旧盯着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感觉自己要陷进去了,这水汪汪的眼睛,真是比她屋里的夜明珠都好看。
她晃了晃脑袋,转头去直哥哥:“我挑的还是吃草的呢,娘亲你看哥哥挑了个吃肉的。”
吃肉的?!
秦月瑶转头,就看到云深正把那只小猞猁从笼子里抱出来。
“云深,小心它会咬人的!”秦月瑶现在已经顾不得要跟鹿睡一个屋的女儿了,眼见儿子朝那只凶巴巴的小猞猁伸手,她忙几步上前要去拦。
“没有啊,它很乖的。”云深一把将小猞猁从笼子里抱了出来,拢在怀里给它顺毛。
那只刚刚见谁凶谁的小猞猁这会儿伏在云深怀里,乖巧得像只小猫。
“你们俩还真会选。”秦月瑶看着抱着猞猁的儿子和继续仰头跟梅花鹿对视的女儿,只觉头疼。
她本以为,他们会选几只小兔子带回去呢!
现在倒好了,别人骑马,她女儿要骑鹿;别人养猫,她儿子直接养猞猁了。
这猞猁现在还小,看着可爱,可这是中型猫科动物啊!
以后会长大的,还是有爪子有尖牙,要吃肉的那种!
“孩子们喜欢,就让他们带回去吧,酒楼养不了,养在三弟的别院,或是养在本宫府上也是一样的。”丹阳公主对于他们的选择倒是十分欢喜,这会儿她跟云薇一起站在那鹿角长得跟树枝似的梅花鹿前,觉得云薇这个骑鹿的想法真是不错。
“等回头姑姑让人做副鞍子放在它背上,再找两个人来驯养一下,你就可以放心骑着它上学了。”宫里的马场有驯马师,这驯马跟驯鹿应该也没太大区别吧?
“公主殿下,不能这么纵着他们的。”秦月瑶正盯着云深怀里的小猞猁看,刚想伸手去摸猞猁的耳朵,听得丹阳公主这么说,皱眉抬起头来。
大家平时就够宠着两个孩子了,寻常的玩具倒也罢了,可这样的两只宠物,怎么能说养就养?
“管束孩子是你跟三弟的事,本宫是他们的姑姑,宠他们纵他们是本宫的职责所在。”丹阳公主挑了挑,看向云深怀里的小猞猁,“回头本宫再找两个人来,教你怎么养这个小家伙。”
秦月瑶看着两个孩子欢喜地围到了丹阳公主身边,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却也没有再说什么。
云薇这会儿在兴头上,梅花鹿也不是什么凶兽,她喜欢便带回去好了,反正谁抓来的谁负责养,到时候就养在墨冥辰的别院里好了。
真正让她头疼的是云深怀里这只小猞猁。
虽说在唐朝的时候,贵族间就有驯养猞猁狩猎的风俗。
可这动物毕竟是凶兽,小时候可爱,长大了却是会伤人的。
“娘亲放心吧,我会照顾好阿豹,好好管束它,不会让它伤人的。”秦月瑶正琢磨着怎么劝儿子放弃饲养猞猁,云深已经抱着小猞猁到了她跟前。
“阿豹?你名字都给它取好了?”秦月瑶蹲下了身子,看着云深,“真的那么想养它吗?”
“嗯,雅姑姑说把它养大之后,我就能戴着它跟爹爹他们一起打猎了。”云深摸了摸小猞猁的头,小猞猁舒服地眯着眼在他手上蹭了蹭,“姑姑还说等它长大了,我可以把它养在豢兽园里,这样它就不会在外面乱跑伤人了。”
“既然这么喜欢,就先养在身边吧,可你必须小心些,不能被它伤到了。”秦月瑶见他这般,终于点头应允了这事儿。Χiυmъ.cοΜ
云深每次跟他们替要求的时候,都是不确定和商量的语气,仿佛是觉得自己提的要求是在给人添麻烦。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云深这般无所顾忌地表现出自己心中所想,只要确保孩子们不会受伤,养只猞猁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至少,在它从一只小猫变成一只能伤人的庞然大物前,把它养在什么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两个孩子挑到了自己喜欢的宠物,都舍不得再回座位上去了,就在草地上逗那只小猞猁玩。
秦月瑶在一旁看着,跟丹阳公主讨论怎么养猞猁。
才说了两句,就有人捧着只银狐,绕进了帷帐来,他径自走到了丹阳公主和秦月瑶跟前,俯身作了礼。
“季副将来这里做什么,慕二小姐在那边呢!”丹阳公主认出了来人,看到他手里捧着的银狐,皱了皱眉。
不就是只银狐吗?她们这儿还有只活的呢,有什么值得拿过来炫耀的?!
“回禀公主殿下,这是侯爷让属下送过来给秦掌柜,为着上次威远侯府的人砸了秦记酒楼之事赔罪的。”季淮安没有起身,只是将手里的银狐奉到了秦月瑶面前。
他们去过秦记酒楼,早间秦掌柜在一旁给摄政王牵马的时候他们就认出了她。
这临到比赛快结束了,侯爷得了一只银狐。
皮毛这般好的银狐难得,季淮安接过来的时候,本以为是要送去给二小姐的。
却不想侯爷让他往丹阳公主他们这边送,还是送给秦掌柜的。
眼看着侯爷也没有别的吩咐,他便也只能硬着头皮过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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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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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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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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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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