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平笙。
啧、她小哥跟翊笙什么时候交情这么好了?连人生、理想都聊上了。
对于温逸舟的说辞,温平笙肯定是不信的。
不过她相信她小哥就算要害谁,都不会害她的,既然不是害她的,那她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于是温平笙就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一会儿要出门一趟,去参加几个漫画社联合举办的沙龙。”温平笙对其他两人说道。
沙龙,简单点来说就是一群志趣相投的人,聚在一起,吃茶喝酒、吃水果零食,谈天说地;想他们画漫画的,聚在一起,就是聊创作艰辛啊,谁谁放纵一时爽,赶稿火葬场,赶稿时连续画了多久,遇到的一切奇葩读者、黑粉碰瓷之类,反正能聊的话题挺多的。
这次沙龙的地点是北斯城,很多漫画作者和编辑来自五湖四海,并且在圈子内都有些成绩的,才会收到邀请。
“小笙?你一会儿要参加沙龙?我之前怎么没听你说。”温逸舟立刻惊讶地问。
“哦,这次的沙龙是不允许拖家带口的。”温平笙淡定回答。
意思是说,告诉了他也没用。
翊笙问,“几点出门。”
“十点之前到目的地就行了。”温平笙回答道。
今天的沙龙安排计划是:十点之前到约定地点,先彼此见面打招呼,喝茶聊一会儿,然后去预订饭店包厢吃午饭,吃完午饭,去茶楼喝茶,晚上七点有个半正式的宴会,九点半结束。
闻言,翊笙没有再问了。
等温平笙回了房间之后,温逸舟难得主动地走到翊笙身边坐下。
翊笙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并未说话。
温逸舟自顾地跟他说起一些八卦,“创神漫画社你知道吧?就是我们小笙所在的漫画社。当初漫画社老板很看好我家小笙的,安排了漫画社的金牌主编来带我们家小笙,我家小笙也争气,上一部作品还获得最佳人气奖了……不过,我这次要说的重点是我家小笙的前主编。”
翊笙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依然抿唇不语。
“那个金牌主编之前在追我家小笙……”温逸舟故作神秘地停顿了下来。
“哦。”翊笙冷淡地吭了声。
温逸舟,“……?”哦?然后呢?听到别的男人追他女朋友,他就这反应?至少要问一句‘然后呢’吧。
“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家小笙?”温逸舟问道。
“与你有什么关系?”翊笙施舍了一个比冰刀子还冷的眼神给他。
“……我是小笙的哥哥,有资格关心她的感情。”温逸舟说道。
翊笙终于有了一点儿让温逸舟满意的反应,“接着说你刚才的事。”
闻言,温逸舟立刻贱兮兮地笑着说,“你求我啊,你求我就说。”
“确定要我求你?”翊笙垂眸,淡淡地看了一眼他的裤裆。
“……”温逸舟瞬间感觉双腿间一凉,只是一个眼神,就令他隐隐蛋疼了。
咽了咽口水,温逸舟继续刚才的话题,“那个金牌主编之前在追我家小笙,然后去年漫画社挖了一个女作者,长得没有我家小笙好看,倒是挺有勾引人的手段了,知道那个主编在追我家小笙,主要那男的还是漫画社的金牌主编,于是那女作者横插一脚进来,两人睡了一觉,就成男女朋友了。”
如果只是这样,他根本不会感到气愤。
毕竟那主编只是在追他家小笙,而他家小笙并没有接受,那主编完全是有资格跟其他人在一起。
只是
“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后,那狐狸精就说看到自己男朋友,认真专心负责别的单身女作者,她心里不舒服;然后没过多久,那主编就申请带那个狐狸精,不带我家小笙了。”
那男的不想让女朋友没有安全感,不开心,避嫌,不带他家小笙,也没什么好说的。
“后来漫画社就安排其他的优秀编辑带我家小笙,然而,中间发生了些变故,最后安排下来带我家小笙的成了一个资历普通的责编,这责编的上司正式那个追过我家小笙的男主编。”
“还有,那个狐狸精看不得我家小笙好,经常给我家小笙穿小鞋;因为责编的上司是那个男人,漫画社分配的好几个推广,本来是给我家小笙的,结果被那狐狸精怂恿那主编,把推广的机会给截胡了,放到了那个狐狸精的作品上,然后负责我家小笙的责编,因为一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原因,年底辞职了,现在还没安排责编给我家小笙,我家小笙现在成了没人带的可怜孤儿。”
他家小笙是温家小姐的身份,并没有人知道。
都以为他家小笙是一个出身普通、好欺负的女生。
而他家小笙懒得争,就安安静静地画画,他们温家早就有想把那个漫画社给收购的念头,不过小笙不允许他们这样做。
“我跟你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今天的沙龙,那个狐狸精跟那个主编,肯定会参加的,到时候也肯定会恶心我家小笙的,你身为我家小笙男朋友,就眼睁睁看着我家小笙被欺负?”
温逸舟说完之后,又看了一眼翊笙。
都说没有对比没有伤害,想起当初追他家小笙的那男人的长相,在这个男人面前,根本不值一提,连提鞋都不配。
于是乎,温逸舟又对翊笙多了一分认同。
温平笙化了个漂亮的淡妆,做了个微卷发型,松香驼色中长款大衣搭配小裙摆半身长裙,露出一小节白皙的小腿,脚下穿的是五公分鞋跟的英伦风短靴,整个人的身材比例在视觉上拉长了,显得优雅而柔和。
她从房间出来。
看到翊笙跟她小哥还坐在沙发上,而煤煤则慵懒趴在翊笙的腿上睡觉。
翊笙轻拍了拍猫屁股,把煤煤叫醒,然后大掌拍了下旁边沙发,煤煤伸了个懒腰,从他大腿上走下来,在翊笙刚才指的地方躺下继续睡觉。
“我送你去。”翊笙从沙发站起来,对她说道。
“啊?不用了麻烦,我可以自己开车去。”温平笙连忙拒绝到。
温逸舟看着翊笙,问,“你不换套衣服,打扮隆重点?
起码西装革履,再往头发上打点摩丝,弄个帅气逼人的发型,再化个男士的淡妆什么的啊,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地震慑到昔日的情敌。
然而翊笙对他始终是爱理不理的。
这个男人是天生的衣架子,今天穿的是一件灰白色衬衫、黑西裤,搭配一件无袖的V领毛衣,就是挺优雅矜贵的打扮了。
翊笙从衣架上取下中长款的棕色大衣,从容不破地穿上,然后从鞋架上把鞋子拿下来,把居家棉拖鞋换成皮鞋。
他的好些衣服,都是安小兔再给唐聿城买衣服的时候,顺便帮他买的。
而温平笙今天穿的是松香驼色的大衣,两人站在一起,有种情侣装既视感,显得特别的般配。
温平笙也发现这一点了,心情有种难以形容的微妙感。
她轻声给翊笙解释,“这次的沙龙,是我们漫画圈子的一个聚会,不建议带亲属的,除非亲属也是圈子内的人。”
而他不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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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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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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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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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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