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在末世初期养成的习惯,现在环境好了很多,也依然没有改过来——‘好’的意思是,现在没有那么多危险,也没有那么多人,世界一片寂静。
最糟糕的是开始的那几年,从那时活下来的人,经历是他无法想象的,只能从徐教授的笔记里窥探一二。
有时候连续好几天睡不着觉,困到极度,但就是睡不着,闭上眼睛便是噩梦,然后再醒来。
徐教授甚至有过把自己打昏的想法,但是露宿野外,他不能那么做,只能守着旁边睡觉的女儿,仰望夜空挂着的几个月亮。
‘天上六个月亮,白天只剩下五个,生活在上面的人如果拿四十倍望远镜观察地面,应该可以看到许多人在地面挣扎。’
‘一定有人看的,就是不知道他们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和眼光,看留在陆地的人们。’
陆安那天读到这句话时毛骨悚然,抬起头,却只看见灰蒙蒙的天空。
他也不知道徐教授写下这句话时的心情。
按受污染程度筛选,合格的人去天上,不合格的留在地表,自生自灭。
赵华有句话说错了,他们不是被上帝抛弃的人,而是被同类所放弃的人。
这个长臂怪还有个习惯,每天早上醒来,早先低头念念有词,像是在做什么祷告。
清早,阿夏和陆安就坐在一旁,用古怪的眼神看他祷告。
“你信神仙吗?”陆安小声问阿夏。
“我不信,你信吗?”阿夏反问。
“我也不信。”
陆安摇头,虽然经历了夏茴和末世这样奇妙的事,却更恰恰说明了神仙的不存在。
“神爱世人。”赵华睁开眼睛,朝他们说了一句。
“不,神如果爱你的话,就不会让你遭受这些苦难了,你不会以为这一切灾难都是你应得的吧?”
陆安收拾推车上的东西,绑好被子背在身后,然后帮阿夏也背上褥子。
赵华摇了摇头没说话,这是母亲自小教给他的,与其说信不信,不如说是个习惯,可以让他感受到心灵的慰籍。
虽然并没什么卵用——该做坏事的人总会用各种办法说服自己的内心,该做好事的人就算什么也不信,也会遵从内心做正确的事。
神不救人。
陆安笑一声,把绳子放在肩上,拉着推车往小镇的方向过去。
阿夏提着柴刀跟在一旁,赵华推自行车落后几步。
自行车的车胎早已经没气了,被卸下来只留一个铁圈,现在有点微微的变形,推起来很吃力,而且噪声有点大。
他们接近镇子时,便把车都放到一旁,又喝几口水,稍作休息之后,带着武器过去。
赵华忍不住看陆安和阿夏一眼,在他认知里,这个女人很强。
曾有人说过,世界上最危险的就是女人、老人、和小孩。
当然,这句话是放在特定情况下才生效的,比如现在这种环境。
无论是身材体格还是力气,无疑都是陆安比较强,更何况还有女人天生的体力弱势。但是阿夏这么瘦小的人,能活下来,遇到危险时还是动手的那个,足以说明她比一般男人要强大。
如果看到一个小孩或老人独自在高速上朝自己过来,他绝对二话不说掉头就跑,因为异常就是最大的危险。
思考方式不同,赵华却下了和何清清同样的结论,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甚至很瘦弱的女人,远比陆安要危险得多。
镇子外围破破烂烂,早已经废弃很久,他们在周围仔细看看,没有发现人生活的迹象。
入镇的路口被几个架子堵住,早已经翻倒在地,岁月给它留下斑驳,并没有挡住他们的脚步,三人跨过它迈进镇里。
首先要确定的,是这里有没有人居住,人的危险性与动物是不同的,人会制作陷阱,会隐藏自己的痕迹,会做各种防备措施——就像镇口的几个架子,可以看得出来,至少在以前,镇子上有人生活过。
镰刀已经被陆安还给赵华,他的双臂很长,用镰刀很合适,此刻提着镰刀到窗口望望,小心地打开门,灰尘扬起,屋里一片寂静与杂乱,地上散落着家具和玻璃碎片,都蒙着厚厚一层灰。
另一边的陆安和阿夏没有分头走,陆安担心遇到什么危险——担心阿夏,也担心自己,总之两个人在一起最好。
从镇口开始一点一点探寻,这个镇子毫无人类生存的模样,有的只是很早以前留下的一些东西,像有些楼上堆满了拆散的家具,和当初阿夏一样当作柴来储存。
陆安又有了刚认识阿夏那段时间,和她一起探宝的感觉,只是这里更加荒凉,不要说宝,连个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有人曾经生活过,所以把物资消耗过了,消耗完之后,人就走了,或者死了,在不知道几年前。
阿夏却没有丝毫觉得可惜,他们出发前的目的已经达到了,重新找到一个住的地方,有太阳。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搜寻了一小半,把外围的一部分清理过,她找到了位置最好的一栋房,五楼,在这里可以很好的看清周围情况,镇子里和镇子外。
赵华在旁边一栋楼。
这里是末世,他们三个人可以拥有一整座镇的房子。
“就在这里?”陆安登到楼顶看着远处,高高矮矮的楼房,没有先前的城市那么阔气,却异常舒服。
居住区不需要多大,如果只为活下去,冰冷的钢铁城市真没这里合适。
没有阳光,到处都是霉味,这里则不同,有点田园风光的感觉。ωωω.χΙυΜЬ.Cǒm
阿夏站在边缘看了镇子很久,没有发现动物,更没发现人,才终于一弯腰坐在地上,没有理会天台上的尘土。
“我们真的成功了。”她仰起头看陆安。
“我说过,我们会活下去,肯定不会死在路上。”
陆安摸了摸她的头,脏兮兮的头发,并没有夏茴的长发顺滑。
不过比夏茴要可爱很多,她见到太阳的时候,眼睛是闪亮亮的。
“我找到了一条质量很好的被子,你们应该需要!”
赵华从楼下上来,手里捧着一条薄被,不知道是从哪个房子里找到的,他昨晚有听到两个人说话。
“呃……谢谢,应该还需要一条。”陆安接过来看看,继续道。
“还要一条干嘛?”
“我们两个人啊。”
“走!出去把车拉回来吧。”
赵华装作没听见,这俩人装模作样的有够好笑。
他上来也是叫上两个人一起出去把车都拉进来,该吃午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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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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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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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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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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