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月以来,陆悠在驻地发展捕捞事业,秦建国也没闲着,人家出海去了,足足待了一个月才回来!
当然,作为海军,一出海就是好几个月的事也很常见,家属院的嫂子们都是这么过来的。
没随军之前,陆悠并不觉得跟秦建国分开一个月有啥不好。可自从随军以后,突然分别这么长的时间,陆悠还真有些不习惯。
好在她还有事业,忙起来的时候,心里对秦建国的思念和担忧也化为了动力,干活的效率大大提高。
而秦建国呢,他比陆悠还难受!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媳妇儿没来的时候,他想媳妇儿。
那时候他多单纯啊,一心盼着媳妇儿随军,跟自己长长久久地待在一起。只要媳妇儿来了,就算是出海,日子也没那么难熬,反正回到驻地就能见到人,总比一年都难见一回好!
可等他真的面临那一刻时,秦建国才知道,这日子太他么难熬了!
一个月!他整整一个月没见到自家媳妇儿!
整天对着一帮子跟他一样看不清长相的大男人,他看得眼疼牙酸。
每当躺在狭窄的床上休息时,他就开始想念媳妇儿,想念他的家……
怪不得老领导以前经常对他耳提面命:男人只有娶了媳妇儿,跟自己相爱的女人待在一块儿,才算真正的有了家。
那时候他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跟相爱的女人待在一起才叫有“家”?
驻地这么多海军,能够把家人接过来随军的同志,还是少数。
难道,其他人都不算有家?
彼时他嗤之以鼻,此时他深信不疑。
以前,他也将驻地当成自己的家,可这个家,跟媳妇儿和他营造的那个家,完全是两码事。
前者是组织上给他的归属感,是他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地方;后者,却是他漂泊已久的心之安处。
在这个家里,无论是灵魂还是身体,都可以得到最大的解放。这里,是他唯一可以放松警惕的地方。
被唐苗子灌了半斤白酒之后,秦建国傻呵呵地盯着他媳妇儿笑,笑着笑着,就喊一句:“媳妇儿,嘿嘿,你是我媳妇儿!”
陆悠:……
“呵呵,建国这是喝醉了吧?肯定是醉了,喝醉酒的男人都这样!”唐苗子喝得满脸通红,看样子离醉也不远了。xǐυmь.℃òm
他“嘭嘭”拍打着桌子,梗着脖子吼道:“秦建国,陆悠是个好同志,你要是敢做对不起她的事,我,我一枪崩了你!”
说完这话,他猛不丁打了一个超长的嗝。
“嗝……”这个嗝,完全可以说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梁秋月:……
“悠悠,我们不要搭理这两个酒鬼,先吃菜。”梁秋月招呼陆悠的同时,又拿了公筷替她夹菜,不停劝她多吃点。
“对了,有件事忘记跟你说了。”梁秋月放下筷子,神情有点郑重,“这段时间你也忙,我就没好意思打扰你。以你的性格,想必就算再忙,也不会忘记学习。我听老唐说,你打算再招几个帮手,这样也好,等你找到帮手,就能好好学习了。”
陆悠:……梁阿姨真的太执着了,她为什么还没有忘记学习的事?
“梁阿姨,您说得对,就算再忙,也不能忽略了学习!你放心,我现在每天都在看书,绝不会本末倒置,因为事业耽误学习!”陆悠信誓旦旦地保证。
其实她还真没撒谎!
最近一段时间,秦建国不在家,她一回到家,就要面对冷冷清清的屋子。
她不想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就拿着书去院子里,坐在秦建国亲手做的躺椅上,舒舒服服地看起了书。
陆悠并不是一个感情细腻的人,她的经历造就了她独一无二的个性,也让她缺了那根多愁善感的筋。
可当她置身于充满着秦建国气息的空间里,目之所及全是与他有关的东西时,她才真正地体会到,什么叫做“想念”。
人只要一静下来,就容易想太多。
陆悠早上出海打渔,下午回家休息,只要后捞处没什么大事,就不会跑来麻烦她。
在这种情况下,她只能给自己施加压力,让自己处于忙碌的状态,这会让她感觉到更加充实,也更有激情。
那时候,陆悠甚至在想,她要不再去学一门什么手艺?
反正技多不压身,多一门手艺就等于多了一份保障。
因此,陆悠一有时间,就跟着乔老娘学做衣服。
天气渐渐变凉,乔老娘也要开始动家伙,给家里人做衣服。
前些时候,乔老娘只用给儿子儿媳妇,还有陆悠和秦建国做。等到她和乔家宝相认之后,这做衣服的对象又多了几个。
她还得给乔家宝、乔春丽和陆爱国做。
倒不用每个季度都做,也是因为今年刚刚认亲,这头一回换季,合该给亲戚们做身衣裳。
当然,这也是有条件的人家,才会给做衣裳。要是穷苦人家,顶多做双鞋垫子,或者一双鞋子,也就有那个意思了。
乔老娘自己有手艺能挣钱,儿子又是个能干人,儿媳妇也是事业有成的知识女性。
她这日子过得十分潇洒,不仅没有负担,晚辈们还时不时地给她孝顺一点。
也是有这么个底气,她才敢给娘家人做衣裳。
虽说乔老娘的思想非常先进,可她幼时受到的却是旧式教育。封建女子会做的活儿,乔老娘都挺精通的。
像是捏针拿线做衣服,无论是给衣裳设计款式,还是配色,抑或是在上面绣花,这都是乔老娘的强项。
有这么一位好为人师,且现成的老师,陆悠便开始学手艺了。
本来就不是愚笨之人,加之又有精神力加持,陆悠学得倒是挺快。
可惜,她的针线确实工整,针脚细密,比用缝纫机踩出来的还要规矩。可就是太板正,太僵硬,看起来不大灵活。
用乔老娘的话来说,那就是“匠气有余,灵气不足”。
啥意思呢?
也就是说,陆悠要是专门去干这一行,那她肯定是赚不到什么钱的。毕竟,再工整的针线,跟缝纫机比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更何况,现在那些制衣厂,人家都用机器做衣服,效率非常高。
想要靠手工活儿赚钱,手艺就必须出众。
学得快不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方面得有天赋,有灵气。
乔老娘觉得遗憾,她是真心想把自己的手艺传下去。她会的手艺不少,陆悠只学会了做酱肉,其他的,连皮毛都没摸到。
她遗憾,陆悠不遗憾啊!
陆悠本来也没打算当个绣娘,或者服装设计师傅,她只是想多掌握一门手艺而已。
趁有时间,陆悠又去了一趟城里,她找到周晓冬,从她那买到一些平时很难买到的布料。
有了布料和手艺,陆悠也开始自力更生,着手做起了衣服。
她在末世时,执行过多次收集物资的任务,见过太多服装款式。
虽然末世的人类更倾向于轻便结实的面料和款式,可千篇一律的款式并不能抹灭末世前的人类对于穿着的追求和爱好。
陆悠对自己的审美极有自信,她凭借着多年的收集经验,再结合现在的流行趋势,很快就设计了好几个款式,并做出了成品。
她舍己为人,先给乔老娘这个师父,以及秦建国这个丈夫做了一身衣服。
至于她自己,陆悠压根就没有想过。
她已经计划好了,这件穿上肯定会帅破天际的衣服,只等秦建国这个主人一回家,就会被当成惊喜送给他。
陆悠完全可以预见,当秦建国看到这件衣服时,将会多么激动,多么感动……
好不容易吃完饭,陆悠扶着醉醺醺的秦建国离开唐家。
就在路上,陆悠迫不及待地分享了自己的秘密:“建国,你走后的一个月,我学会了做衣裳。”
“是,是吗?我媳妇儿真能干!”秦建国靠在陆悠身上,呵呵傻笑。
陆悠摸了摸他的脸,眼里带着一抹怜惜之色:“建国,你都瘦了!明天我去海里弄点吃的回来,给你好好补补。”
“好,好,补一补,呵呵呵。”秦建国整个人都晕乎乎地,他压根就不知道陆悠在说啥,只一个劲儿地附和她。
“对了建国,”陆悠咬了咬唇,她偷偷看了秦建国一样,随即快言快语地说道,“我给你做了身衣裳,你穿上肯定特别好看!”
“好看,媳妇儿真好看!”
“不是我好看,是你好看,建国好看!”
“好好,是你好看,媳妇儿好看!”
“……”
陆悠无语地瞪了秦建国一眼,她很怀疑,秦建国真的醉了吗?
可她真不知道秦建国的酒量如何,毕竟在这之前,秦建国从没喝过这么多!
也是唐苗子被第一个月的收益刺激到了,他高兴啊!正因为高兴,他才没能管住自己的手和嘴。
最后,他不仅把秦建国灌醉了,自己也醉得不省人事,让梁秋月好一顿抱怨。
陆悠半扶半抱着秦建国沉重的身躯,将他顺利拖回了家。
也许是家里的环境和气味让秦建国感到轻松,一进家门,他的精神就好了很多,至少不用陆悠搀扶也能走路。
“建国,你先坐着休息下,我去给你拿衣服。”陆悠本想着,秦建国现在脑子都是迷糊的,不适合试新衣服。
可事到临头了,她又开始自我怀疑。
她想,她和秦建国的审美毕竟相差了一百年。虽说这种差异并未在两人平时的生活中体现出来,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她做的衣服并不适合秦建国呢?
尽管她对自己的审美极为自信,可也不是没有衣服和人都好看,可衣服和人不搭配的情况发生。
趁秦建国不清醒,陆悠准备先给他换上新衣服试试看。
要是搭配呢,她明天再把这衣裳当成惊喜送给秦建国;要是不搭配,她就……拆肯定是舍不得拆的,好歹算是她的处女作啊!
算了,先给秦建国换上再说!
等秦建国睁开眼时,就见陆悠手里拿着一件比铺盖还大的衣裳,军绿色,上面密密麻麻地缝了不下二十个口袋。
这是……
“建国,这是我给你做的衣裳,快穿上试试,肯定好看!”
这件衣裳一打开,完全可以当铺盖用!真的是又大又长!
不,等秦建国看清这件衣服的款式后,他推翻了之前的想法。
这件衣服不仅可以当铺盖用,还能当帐篷使!
它竟然是双层的!
是的,他没看错,这件长及脚踝的军绿色大衣,它是双层的!
大衣里面还有一层内胆,内胆的一边跟外面那层缝在一起,另一边却用暗扣锁住。只消打开暗扣,一件大衣瞬间变成两件!
这衣服大也就罢了,衣服只怕小,大了也无所谓。有内胆也没事,一件当成两件穿!
可那浑身上下密密麻麻的口袋是啥意思?
大衣外面还挺规矩,一共也就六个口袋。可内胆这一层,明袋暗袋,上袋下袋,里袋外袋,各种口袋加起来,至少不下二十个!
更奇葩的是,有好多袋子的形状都很怪异,有细长条形、三角形、圆柱形、圆球形、正方形……总之,秦建国所能说出来的形状,这件大衣都包含了。
秦建国嘴角一抽,他抬起头,正对上陆悠殷切的目光……这一刻,他只想晕倒。
“媳妇儿,我好困啊……”秦建国作出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他瘫软如泥地躺在沙发上,眼睛一眯一眯,很快就彻底闭上了。
“呼……呼……呼……”
当秦建国平稳的呼吸声传入陆悠的耳朵里时,她顿时心下一喜,太好了!
她刚才还在想呢,万一在给秦建国换衣服的过程中,他清醒过来,发现这身衣服并不合适怎么办?
这可是她的处女作啊,绝对不能出错!
就算衣服跟人不搭配,那也不是衣服的问题,只是气场不合而已。
大不了,她再把这衣服送给乔老娘,让她拿给宋解放穿呗。
反正以陆悠和乔老娘的关系,宋解放和苏乔也是拿她当亲妹子对待。
人家都不拿她当外人,她有啥好事,肯定也会优先想到对方。
正要进入梦乡的宋解放突然感受到一阵冷意传来,他下意识地替苏乔掖了掖被子。
陆悠并不知道宋解放已经隔空接收到她的意念,她正兴奋地拿着衣裳,在秦建国身上比来比去。
“嗯,好看!真好看!我眼光真好!”她面露得色,刚才提着的那颗心,总算是放下了。
陆悠三下五除二地将秦建国身上的制服外套脱下来,然后……
“媳妇儿……我想你……媳妇儿……”沉睡中的秦建国突然翻了个身,无意识地说了一句梦话。
“建国,我也想你。”陆悠的目光温柔似水,眼里的水光就像是要溢出来,“想你的时候,我就给自己找了点事做。这样我一边想你,一边给你做衣裳……”
“大娘老说我没有做衣服的天分,她说我的一针一线都没有灵气,没有感情。我就寻思吧,要是边想着你,边动针线,这是不是就有了感情呢?”
“于是,就有了这件衣裳。它不是一件普通的衣裳,而是我的感情产物,它代表着我对你的思念和关怀。只要穿上它,就像我在你身边一样……”
陆悠觉得自己在针线活方面挺有天赋,一旦她拿上针线,感情就会变得充沛起来。
她目光炙热地盯着手里的大衣,又看了看面朝沙发趴着睡觉的秦建国……
秦建国只觉浑身一凉,随即,一个铺盖状的物体就覆在了他的身上。
他顿时就有了不好的预感,下一秒,他的身体腾空而起,被陆悠抱了起来。
秦建国:……此时此刻,千言万语只能汇成一句话——媳妇儿,不要!
感受着那件奇葩大衣就要穿在他的身上,秦建国不得不睁开眼睛,睡眼惺忪地看着陆悠:“媳妇儿,你也要睡了么?”
说完,不等陆悠反应,他伸出一只手臂,将陆悠揽进怀里。
“睡吧媳妇儿……”秦建国再次闭上眼,进入睡眠状态。
陆悠:……
军绿色的大衣就跟铺盖似的,刚好盖住两人的身体。陆悠本想起来,可当她看到秦建国眼下的青黑之色时,心底又是一软。
算了算了,睡就睡吧,反正有大衣在,就算在客厅睡觉也不会着凉。
这么一想,陆悠又将自己的眼光赞叹了一遍。
这就是她设计的多功能大衣啊,可穿可盖可住……集大衣、铺盖、帐篷、行李包为一体,既美貌又实用!
她真是天才啊!
可惜,乔老娘竟然看不出她的天赋。
因为一件新衣服,刚刚出海回家的秦建国,不得不在客厅的沙发上睡了一晚上。
可这事还不算完,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只要那身衣服还在,他就必须勇敢面对!
怎么办呢?
秦建国寻思了一晚上,总算想到了解决的办法。
第二天一大早,陆悠刚刚睁开眼,就对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建国,早啊!”陆悠心情愉快地打了声招呼。
秦建国不说话,他直接行动,用自己的身体跟媳妇儿打招呼。
一个小时以后,两人直接进了浴室。
“媳妇儿,用你的水洗澡……”这话刚一出口,秦建国就觉得不对劲,他赶紧改口,“我的意思是,用你体内的水,给我洗个澡……不对!”
“媳妇儿,我想用一用你的水。”说出这句话后,秦建国心如死灰。
他的思想明明很纯洁,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也都没有歧义,可为啥听起来,却那么羞人呢?
洗完澡后,秦建国打起精神,准备迎接残酷的事实。
他已经想好了,只要陆悠让他试衣服,他就将准备好的说辞拿出来用。
虽说这样做有点辜负媳妇儿用心的嫌疑,可他是个正常男人啊!有哪个正常男人敢穿上这么一件衣服出门?
更何况,他也舍不得陆悠干这种手工活。累腰累脖子不说,还特别费眼睛。
可秦建国左等右等,直到吃过早饭,陆悠准备出门去一趟后捞处,也没再提起大衣的事。
陆悠要是提起换衣服这事,秦建国挺担心的,怕自己的反应和回答让她生气;可陆悠不提这事,秦建国反而更加提心吊胆。
就在陆悠即将出门的那一刻,秦建国忍不住问了:“媳妇儿,那啥,我昨晚好像听到你说……给我做了身衣服?”
“是啊建国,怎么啦?”陆悠回过头,疑惑地看着他,“你今天在家好好休息,我出门办点事。”
陆悠并不提衣服的事。
可她不提,秦建国的心就得提着!
他现在有点搞不懂,自家媳妇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
难道,她已经提前看穿他的想法,对他失望甚至绝望了?
等陆悠出门后,秦建国紧紧拧着眉毛,他走到沙发前,对着军绿色的大衣发呆。
要不,穿呗?
不就是一件长得奇葩的衣服嘛!这年头,能有新衣服穿都不错了,还嫌弃啥呢?
秦建国猛地一拍脑袋,对自己之前的行为和思想表示唾弃。
经过深刻的反思,秦建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他拿起那件军绿色的大衣,毅然穿上。
一穿上身,秦建国就感觉自己像个见不得人的坏蛋。这从上到下,密不透风的设计,真的挺“特别”。
等他站在睡房里的衣柜前,看到穿衣镜里的人时,秦建国脸上的表情顿时凝固了。
陆悠还不知道秦建国已经偷偷摸摸试了新衣服,她正跟出海回来的张甜甜打招呼呢。
“甜甜姐,今天收获不错哟!”陆悠来之前,已经去码头上看过了,她对张甜甜的工作态度表示肯定。“辛苦了甜甜姐,等发工资的时候我额外给你包个大红包!”
“行啊!那我就不客气了!”张甜甜跟陆悠已经很熟了,她知道陆悠不是在跟她开玩笑,因此接话接得极为爽快。
对于努力且认真的人,陆悠从不吝啬。
她揽着张甜甜的肩,突然问道:“对了,萧十田最近还来找你吗?还有萧铜宝,她要是敢再来骚扰你,我就……”
“没事!”张甜甜笑着摇摇头,她搂着陆悠的腰,两人姐俩好地走进后捞处的办公室。
“我现在跟萧十田没关系了,她萧铜宝是我的谁?以前我忍着她,那是为了萧十田,也为了我的家。现在……呵呵!”张甜甜扯了扯嘴角,脸上带着明显的嘲讽之色。
“你这样想就对了!结了婚,就好好过日子。可日子要是过不下去,那就不过了!你现在靠自己也能过得很好,甚至比萧十田还要好。你完全不用怕他,更不用怕萧铜宝!”陆悠并不是单纯地“劝离不劝和”,她也要看情况。
要是遇到那种作天作地的女人,她压根就不会凑上去。
现在有很多家庭,两口子就算大打出手,过不了多久又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这让外人怎么劝?
不管怎么劝,只要给对方造成了任何不利的后果,好心肠也会变成烂心肠。
家属院里经常会发生类似事件,陆悠也从不掺和。
不是她为人冷漠,她只是看得太明白。
很多女人吵过闹过,就算再多的人帮助她,给她出主意,到了最后,她还是会回到男人身边。
到了那时候,她跟自己男人才是一家人。而其他人,则是外人,也是怂恿她离婚的坏人。
一个弄不好,家属与家属之间,就会产生极大的矛盾。
这也是当初金如妍不愿让陆悠跟着她干的原因。
跟各种性格的妇女同志打交道,这也是一门极为高深的艺术。要想学到其中的精髓,除了天分之外,还得有耐心。
这事儿,怎么都不适合陆悠去干。
别到时候一个看不惯,她就给人一拳头打下去。清静倒是清静了,可陆悠的名声也没了。
对于金如妍和邢锋曾经的打算,陆悠并不知道,她正给张甜甜树立信心:“你看看你,这个月加上红包,能拿多少工资?没了萧十田,你的生活并没有变差,而是变得更好了!”
“我知道,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全靠各位嫂子,还有陆悠你。”张甜甜抿唇一笑,被阳光晒成小麦色的皮肤上,散发着动人的光泽。“我想,大部分婚姻不幸福的女人,她们不是不想离婚,而是不敢。”
不敢面对离婚之后的流言蜚语,不敢面对熟人的异样眼光,更不敢面对毫无希望的未来。
“这个时代已经很好了,女同志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选择嫁给自己想要嫁的男人。可是,”张甜甜握着拳头,眼里熠熠生辉,“这还不够!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
“甜甜姐,你很棒!”陆悠对张甜甜刮目相待。
她知道这个女人的内心其实很柔软,可一旦作出了决定,张甜甜就会坚持下去,绝不动摇。
可即使她再坚韧,她的心地仍旧善良。
张甜甜现在一直住在卫生所的宿舍里,当然也不白住,后捞处直接将张甜甜的住房费用换成饭票,交给卫生所的领导。
在驻地,饭票等同于钱。更何况,自从后勤部成立了后捞处之后,食堂的伙食标准直线上升。
现在,驻地的军人和军属,每个月的饭票定额不变。但如果没有饭票想要在食堂吃饭,就得花钱。食堂的菜色更好,价格也涨了不少。
这对舰队驻军来说,并没有任何影响。可是,这项规定却让有些军属不满。
为啥呢?这些军属还有亲戚,凭借驻地极好的福利待遇,他们也愿意时不时地将亲戚们接过来,吃两顿好菜好饭。
当然,这种情况只是个例,更多的家庭,其实一两年才能迎来一回客人。
毕竟,车票钱也是一项挺大的开支。
大部分来到驻地探亲的军属,肯定也不是为了来占食堂的便宜。可不得不说,食堂的饭菜涨价,确实给一部分人带来了不便。
针对这种情况,后勤部又想了个办法——提前开办市场。
市场还没建好,没有场地,就直接在后捞处的办公室外面,划了一块空地,这就是市场最初的雏形。
市场要想运营,最重要的就是物资。而物资归后勤部管,这个市场,也只能由后勤部派人经营。
可后勤部的事也多啊,谁都不想来管这个市场。没办法,后勤部只能将这个简易的市场对外托管出去。
这本来就是一个机会,可家属院里那么多军属,愿意接手的人却不多。
为啥呢?就是因为这个市场只是暂时的托管,等驻地市场建好之后,肯定不可能再交由私人管理。
并且,接手市场的人,也只有经营权,没有管理权。
管理权仍旧归后勤部所有。
这事听起来也太坑人了,就好比给后勤部找了个暂时的大管家,而且还是不给工资的那种。
这么苛刻的条件,谁干?
还真有人干!
乔老娘准备接手,她等这个机会可是等了好久!
一开始,乔老娘跟陆悠就确定了目标,等明年形势更加明朗的时候,她们就去长生市开店卖酱肉。
可去长生市开店,哪有在家门口开店方便?
以前没想在驻地开,那是因为她们知道,驻地的市场归后勤部管,她们压根就插不上手。
可现在机会来了呀!
虽说只有暂时的经营权,可乔老娘却觉得,这事儿有门!
她也是被陆悠和后勤部合作捕捞海鲜这事打开了思路,后勤部既然愿意跟陆悠合作,那就说明,他们并不排斥这种双赢的合作方式。
其实也是,除了前期投资,后勤部不需要多费心思,以后就能每个月白拿钱。
这事儿干嘛不同意?
也是唐苗子这人脑子活,不死板。更是因为舰队后勤部的性质跟其他部队不一样,要不然,陆悠和乔老娘的打算也只能落空。
从后捞处的办公室走出来,陆悠就碰上了朱敬忠。
看到这人,她笑眯眯地打了声招呼:“朱同志,你好啊!”
“是陆悠同志啊,你可真是敬业。”朱敬忠皮笑肉不笑地刺了陆悠一句。
他跟陆悠本来就不对付,后来又被顾君华算计了最后的子萝库存,朱敬忠更是整天地气不顺。
可再不顺,他也不敢明着对陆悠做些什么。
陆悠现在不仅是秦建国的妻子,她竟然还加入了特事中心,成为里面的一员。
别的单位还好,可特事中心并不归任何单位管,它直接归领导人管。
虽说花家基本上掌控了实验室的管理权,可实验室再重要,它也是为特事中心服务的。
而特事中心的存在,直接关系着整个国家的安全。
这也是特事中心内部虽然存在分歧,却不敢互相伤害的原因。
花玲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只能对外,而不能将矛头指向顾君华。
现在,陆悠成了自己人,花家就算对她再恨,也不敢做什么小动作。
除非,他们也能跟顾君华一样,将每一件事情算计得天衣无缝,并完美地撇开自己的嫌疑。
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放心地对付陆悠。
可花这么大力气去教训陆悠,只为了给花玲出气?
花家又不是疯了!
这些内情,顾君华早在离开驻地之前,就跟陆悠讲得清清楚楚。
因此,陆悠面对朱敬忠时,心情还是很愉悦的。
“我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这就是陆悠每次见到朱敬忠时的心理活动。
跟陆悠的愉悦相反,朱敬忠简直快要憋屈死了!
他现在在驻地的日常生活,完全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人憎狗嫌!
这跟他来之前的设想完全不一样!
现在的他,确实得偿所愿,将子萝的归属权拿到了手。可也仅此而已。
子萝是拿到手了,可它现在还只是绿油油的树!
整座岛上,那么多棵子萝树,每天都要喝到干净的水!谁敢不给它水喝,它就敢不结果子!
朱敬忠现在就带着当初跟来的几个人,每天在天亮之前给子萝浇水,在日落之后再浇一次水。
累都累死了好吗!
他想寻求后勤部的帮忙,可当初为了子萝,他的手段确实有点不光彩。
现在人家子萝也给了,之前的事也不追究了,还想帮他浇水?
那是做梦!
要不是因为子萝的特殊功效,他真特么不想干了啊!
谁特么想干谁来!
朱敬忠神情阴郁地看着陆悠,就听陆悠说道:“我这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哪能算敬业啊?真要说敬业,整座岛上,谁也比不过朱同志你啊!”
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为了啥?都是为了照顾子萝!
朱敬忠的名字取的真好啊,果然很敬业嘛!
“呵呵,都是为人民服务!”朱敬忠扯了扯嘴角,笑得极为勉强。
陆悠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朱同志说笑了,人民可吃不到子萝。”
见朱敬忠脸色骤变,她又笑嘻嘻地说完后半句:“朱同志这是为了科研事业献身,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当初,朱敬忠等人用的借口就是:子萝具有科研价值,实验室需要借用一年。
当然,说是一年,可等实验室研究出结果后,这一年也能变成永久。
陆悠冲脸色忽青忽白的朱敬忠扬了扬手,正准备走,就听对方突然问她:“陆悠同志,你知道子萝的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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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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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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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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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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