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在街边早餐摊解决了早餐,他便来到了跟郑队长约好的地点等着。半个小时后,两辆越野吉普停在了他的面前。郑锋队长从第一辆车上下来,同段明辉握了握手,安排他坐到了自己那辆车上。车上加上队长和他一共坐了五人,有点挤。不过他什么也没说。
因为他最后上车,所以安排在了后排靠门处。关车门时他下意识地往里面挤了挤,旁边那个穿着土黄色粗布劳动服,戴着劳动帽的同伴皱了皱眉头,但也没说什么。所以他也没在意。坐上车,两车开始向城外开去。还好,因为时间还早,出城的路况还不算太堵,车速不慢。
郑锋队长开始还同段明辉随口唠着,但后来路上车辆渐多,因为他要专心开车,于是也就不再同他聊。偏偏车内其他人也不说话,段明辉感到车内气氛有些尴尬。于是他转过头,想跟正跟自己紧紧挤在一起的同伴自我介绍下,却蓦然发现,那人却正是之前自己在章教授课堂上见过的那个像劳拉的女孩!呃,他尴尬地往车门方向挪了挪自己的身体,同时口中道:“你好,那个,我叫段明辉。”他并没有伸手,怕被拒绝。
果然,那女孩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简单道:“曲颖。”然后便低头继续玩自己的手机。
呃,碰了个不软不硬的钉子,段明辉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正在开车的郑队长却从后视镜中注意到了他的窘状,呵呵笑道:“段先生别介意,我们考古的长年在野外作业,跟死人打交道的时间比跟活人打交道的时间还多,所以都不怎么爱交际,会说话,可不是针对你,你别往心里去啊。”
“没事,理解理解。”段明辉赶紧顺坡下驴,连连点头道。郑队长见他确实不像是生气了的样子,又将视线转向前方,专门地开起车来。车厢内再次陷入了沉闷。
段明辉也不再自找无趣,干脆将视线移向车窗外,假装欣赏起城市的早景来。
天蓝市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市。城市规划的并不怎么合理,路面设施也不怎么完善。随着时间推移,上班时间的临近,路上却是变得越来越堵。一些被堵的司机嘴里骂骂咧咧的,还有将吃完的早餐包装或饮料瓶丢出车外的。种种此类,不一而足。
段明辉又想起了在梦境世界中看到的美国城市白天的情景,不得不说,就民众素质而言,国人跟美帝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的。
“你手机呢?”段明辉正无聊地观望着窗外,身旁的曲颖突然问道。
“丢在家里了。不是说我们去的考察地点在山里,没手机信号的吗?”他转过头,对穿着雌雄莫辨的同伴说道。
“手机没信号还可以玩的啊,你平时不玩手机的吗?”曲颖用怪异地眼神看着他。
“呃,我平时不怎么玩手机。”他实话实说道,却换来曲颖更怪异的目光审视。然后她又低下头玩她的手机。他侧头看了下,愤怒的小鸟,一款有点过时的小游戏。她却玩得很投入。
她的脸从侧面看很有欧美人那种硬朗明显的线条轮廓,还真得有几份电影里劳拉的样子。她感觉到了他注视自己面容的目光,抬头看了他一眼。
段明辉只得将视线移开,同时心中想道:“这小丫头的感觉挺敏锐的呀。是考古的都这样还是只她如此?”
出了城,一辆拖着大大车厢的改装车跟上了众人。郑队介绍说那是考古队的装备车,之前没进城。众人上高速,直奔蜀地而去。一路无话。两天后众人来到了目的地,位于大山中的一个叫格者寨的彝族寨子。
跟寨子里的长者打招呼,补充给养,安排住处休息,所有这些工作都由队长郑锋负责,看得出在这方面,他是一个很合格的领队。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众人早早起来,准备向山里真正的目的地出发,不过临出寨子时却发现了一桩趣事:一队接亲的彝族人跟两个蓝眼睛高鼻梁的老外吵起来了。原来那两个到此旅游的老外见到这新奇的接亲场景,用带闪光的相机拍照,结果将正要背上新娘的新郎吓了一跳,手一滑,没接住新娘,使新娘跌在了地上。新娘骑得是一头个头不大的矮脚马,跌在地上除了姿势不雅外倒没受伤。那两个老外见到这滑稽的一幕哈哈大笑,还竖起了大拇指。这可惹恼了众彝族汉子,于是将两人团团围了起了大声地聒噪起来。却原来在彝族的风俗中,接亲过程中新娘的脚是不能接触地面的,不然会被认为会给夫家带来厄运。本来众人见他们是老外,不欲跟他们理论,但见他们闯了祸,却表现的如此放肆,这才忍不住想跟他们理论一翻。
两个老外都是白种人,不过汉语倒说得挺溜,一看就是常在中国游荡的主儿。奈何他们的普通话说的再溜也没用,因为愤怒中的彝族小伙们说得是他们的彝语!两伙人鸡同鸭讲,谁都听不懂谁的,越说越激动,最后甚至动起手来。
这时寨子里的长者送考古队的众人出来,看到此景,急忙喝止众人。众彝族小伙情绪激动,骂骂咧咧的不愿散开,最后急得长者发怒了,这才散开,将那两个老外放了出来。众人一看,才知道彝族小伙不愿放手的原因,却原来是十几个壮小伙对两个老外,吃亏的却是他们!许多接亲送亲的彝族小伙都鼻青脸肿的,有的捂着手肘,有的捂着腿窝,脸上的表情痛苦不堪。不过彝族民风彪悍,又都是热血气盛的壮小伙子,都爱面子。虽然身上受了重创,却一个痛苦哼出声的都没。ωωω.χΙυΜЬ.Cǒm
寨子里的长者面子上也不怎么好看,自己族里的壮小伙十几个对两个却打不过对方,他脸色好看才怪!不过身为长者,他也分得清轻重。面色铁青地用普通话同那两个老外交涉了一番,那两个老外冲受伤的众人鞠了个躬,道了歉,并留下了厚厚的一沓钞票做医药费就背着大大的旅行包走了。
考古队里的众人纷纷说这两个老外虽然闹了个乌龙,但态度还是不错的等等。大家伙都将这儿当成了一个笑料,说说笑笑的都没将之放在心上。
段明辉却对两个老外有不同的看法,他第一眼看到他们时就发觉他们有些不对劲,不是看出来的,而感觉到的。他的神魂修炼已经到了阴神夜游的程度,已经有了模糊的预感神通雏形,对跟自己最近前程有所交集的人或事都能生出隐隐的感应。这种神通发展到最后就是道家的“心血来潮”,只要是跟自己或自己关系亲密的人出现了或将要出现重大的意外,就能提前预知,如果再会卜算技能的话,那就是真正的“前知”了。
心血来潮,掐指一算,前事尽知,尽显神仙之能事!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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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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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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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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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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