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主要是我跟他性格挺合适的,感觉在一起不错,就嫁了。”闫丽笑着说。
大家跟在闫丽身后,浩浩荡荡一群人往前走。
闫丽的老公面子上很过得去,礼节没出错,对大家都很有礼貌。
一点都没有盛气凌人的架子,大家总算对闫丽放心了。
虽然婆婆不太好,但是老公懂得疼人,会照顾她呵护她,就好了。
一群人聊了聊,闫丽老公就招呼别的客人了。
刘青和姜媛两人跟在闫丽身边,说些姐妹悄悄话。
她们俩早就答应了做伴娘,读书时就关系好,毕业了还是常联系。
等要进行正式典礼时,两个伴娘和新娘都换了衣服,让人眼前一亮。
林天他们几个看见了,都怔住了。
果然,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应该就是她的婚礼上。
雪白的婚纱,衬得闫丽圣洁美丽,她身材曼妙,皮肤白皙,满脸都是幸福的光芒。
而姜媛和刘青,虽然用心打扮了,但完全没有喧宾夺主,而是衬得闫丽更加好看了。
“美不美啊?”姜媛问这些同学们。
“当然美了,仙女下凡啊!”商直夸道。
“我们为了今天,可是准备了很久的!”姜媛看了看刘青,说道。
他们这群同学聊的很开心,这时,闫丽的婆婆张凤仙突然来了,她身边还跟这个一脸老态的女人。
那个女人其实年龄也不大,三十出头的样子,就是太胖了,又黑又胖,走在人群里特别显眼。
至于闫丽的婆婆,和刚才大不相同,满脸堆着笑,奉承的指着那个女人跟闫丽介绍:“快跟这个姐姐打招呼,她可是岑局长的千金,能来参加你的婚礼是我们全家的荣幸,让她做你的伴娘吧!”
张凤仙拉住闫丽的手,不停给她使眼色。
什么?这个丑女人要做伴娘?
大家都怔住了。
伴娘都要打扮的很光鲜,这是新人的面子,排面。
而且要和新娘亲密的人才能做伴娘,给她最真诚的祝福,不是谁都可以做伴娘的。
如果让一个很没排面的女人站在闫丽身边,这婚还怎么结?
以后的人生里,想起这个重要的时刻,心里都会有个梗。
“对啊,我想做你的伴娘,妹妹,答应姐姐吧!姐姐长这么大,还没给谁做过伴娘。”那个女人粗声粗气地说。
“但是,可能不方便,因为我提前定好了伴娘人选,就是我两个同学。”闫丽小声说。
“什么?丽丽,你再说一遍?你知道她是谁吗?她可是岑局长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家的姑娘,给你做伴娘是给你脸,你别不要脸!”张凤仙拉下脸,骂道。
“但是这又不是你的婚礼,你觉得她好,你去结一次婚,让她给你做伴娘啊!这是丽丽的婚礼,当然是丽丽说了算!”刘青正色道。wWW.ΧìǔΜЬ.CǒΜ
“这是我家的事,你给我闭嘴!”张凤仙不悦地说,“我儿子结婚,当然是我说了算,我允许你们做伴娘了吗?都退下去!”
“阿姨,你这就过份了吧!丽丽是嫁给你儿子,不是嫁给你,你对她讲话语气太差了,她不是你家的下人,她有自己的想法,你应该尊重她。”刘青据理力争,看到闺蜜被未来婆婆这么拿捏,她很生气。
姜媛本来还觉得丽丽嫁到燕京,丈夫工作好,人品也不错,性格挺和善,一切都好。但是现在看着张凤仙,她只替闺蜜不值。
要不是其他条件还不错,她都想劝闺蜜不要结这个婚了。
“你真是没教养,是没爹还是没妈?我教训我儿媳妇,有你插嘴的份儿吗?丽丽啊,你以后要少跟这种朋友来往,小心她们把你教坏了,咱们家可是有身份的,不是谁都能巴结上,丽丽,我都是为你好,你可得听我的话!”
“怎么会有这样的恶婆婆!”
大家都对张凤仙怒目而视。
不过这始终是闫丽的家事,其他人就算想帮忙,也不知道怎么帮,只能瞪着她,给她压力。
闫丽跟丈夫感情很好,不然也不会忍受这样的家庭关系,嫁进他们家。
就是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很难搞,这是身为女人必须经历的,必须面对的难题。
“怎么,难道你们还想打我?还有你,丽丽,要是不听我的,就离婚,我家除了你,还能找到更好的儿媳妇,不是非你不可,你要是觉得自己还能找到比我儿子更好的男人,随便你啊!”
张凤仙一副吃定了闫丽的态度,对此,闫丽身边没有娘家人,只有一群不方便为她撑腰的同学,她顿时心酸的要哭了。
“妈,今天是大喜的日子,你说什么胡话呢!”闫丽的老公神色阴沉,听见自己亲妈的话,实在高兴不起来。
家里一直不同意这门婚事,觉得门不当户不对,想让他娶一个能给家里带来帮助的女人,闫丽的家境不太好。
但是他们是真爱,能有今天不容易,他还想和闫丽过一辈子呢,怎么能说不结婚就不结婚,这话是能随便说的吗?
“你是我儿子,还是她老公,在她和我之间选一个,你选谁?”张凤仙顿时癫狂了:“我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我真是养了个白眼狼啊!”边说,她边擦眼睛,好像真的哭了。
“你们别闹了,要是不想让我嫁进你们家,那我就不嫁了,我也是又自尊的。”闫丽眼睛通红,哽咽着说。
“你们还在磨蹭什么,吉时马上到了,典礼就要开始了,赶紧走!哎呀,新娘怎么哭了,快把眼泪擦干,跟我走,妆可别花了!”
婚礼上的工作人员跑过来,拉住闫丽的胳膊催促她。
那个岑局长的女儿也慌了,大吼道:“急什么?我还没换礼服呢,我是这场婚礼的伴娘!”
张凤仙也不装哭了,催促道:“快点拿套礼服来,给岑小姐换上,原来的伴娘就别上台了,让岑小姐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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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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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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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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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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