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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刑侦笔记>第四百七十七章 张家
  我皱眉询问,“你把尸体挖出来的时候,他就是那样放在棺材里的,还是埋在土里了?”

  我们并没有在尸体的身上发现任何坟土的痕迹,那就奇怪了。

  如果要是埋进棺材里,凶手在掩埋的过程之中,肯定会不小心将泥土洒落进去。

  而且大晚上的,这种事情是避免不了的,然而这样的情况却没有发生,实在太奇怪了。

  “我记得他的身上好像裹了一块白布……”

  我心一惊,当即追问,“白布呢?”

  “我不知道:我把人挖出来的时候,白布还在,但是等到第二天再去看的时候,白布就已经没有了,当时你们都已经来了,我没敢太靠近。”

  也就是说,在王硕之后,真正的凶手曾经去过案发现场,并且将白布收走了。

  “你挖坟的事情有谁知道?”

  王硕立刻摇头,“谁也不知道:没有任何人知道!”

  “你确定吗?”

  “我确定!”他肯定点头,“不会有的,因为我每次都是大半夜才出去,而且我走路脚步很轻,每次挖坟时也都会查看周围的情况,我可以确定,绝对没有第二个人!”

  凶手知道他会去挖坟,所以把尸体埋在里面?

  还是说凶手根本不知道他会挖坟,再将尸体埋在其中,为了就是避免让任何人发现?

  那么包裹白布的意义又是什么?

  凶手会在我们之前去过案发现场了,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有很多凶手在案发之后会选择重新折回,为的就是检查有没有遗落的东西,或者是欣赏自己的杰作。

  白布上面必然有痕迹!

  虽然知道了挖坟的人是谁,但是现在还有很多的疑点。

  必须要先弄清楚,凶手是知道有人挖坟,才把尸体放在其中,还是不知道:想要瞒天过海?

  这点很重要,只有确定了这一点,才能够知道凶手的心理,以及他的犯罪意图。

  要知道像是黄钟那种人,他虽然一直待在村子里,可是他身为一个外乡人,也许哪天突然消失了,别人也只会以为他走了,不会有人想到他被埋在坟墓之中。

  所以我更倾向于前一种结果,王硕是从半个月之前开始挖坟,凶手身为村子里的人肯定会知道。

  除非凶手不是村子里的人。

  将王硕关押起来之后,我感觉十分头疼,坐在办公室里思考着案子所有的重点。琇書網

  死者黄钟,在村子里人缘很好,曾经虐杀一只狗。

  确定王硕是挖坟的人,因为他不喜欢村子里人对他的议论。

  然后就是凶手,在极有可能知道王硕会挖坟的情况下,还是将人藏在了坟墓里。

  我敲点着手指,看向那几名被挖出来的尸体,他们都已经死了有一些年头,分别属于村子里的三户人家。

  其中有一户更是被挖出了好几个人,我想想会是谁呢……

  等等!尸体正好埋在被挖出来人家比较多的坟墓里!

  我猛地想到了一种可能,我立刻开车赶往村子。

  周宇航还有些莫名其妙,“师父,你到底想起什么来了?”

  我边开车边说道:“你想,如果凶手真的是村子里的人,那么他应该就会知道有人一直在挖坟,而他还选择将尸体埋在坟里,肯定是希望有人把尸体挖出来!”

  周宇航点头,“好像是这么回事,然后呢?”

  “然后尸体被掩埋的坟墓,是被挖出来尸体最多的人家,也就是说,肯定和王硕起的冲突也是最多的!”

  “那么通过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判断,对方在村子里是知道这件事的,所以我决定好好调查一下,在挖坟的前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村长见我又来了,已经没了之前的兴奋。

  “方警官,你们可真是够辛苦的,怎么又来了?”

  “我想问一下,在案发前一天村子里有没有发生什么?”

  村长苦思冥想,“发生了什么……好像没有吧?”

  我提醒道:“比如说有没有人争吵,或者有没有人和王家发生了一点冲突?”

  “好像是有!对了,前一天的话,好像是因为王家又占人家便宜了,结果被村子里的人说了,你也知道王家媳妇是个什么脾气,结果差一点就打起来了!”

  “而当时被骂的最凶的人,好像就是王家的王硕,身为一个男人却天天在家里呆着,别人肯定是要戳他脊梁骨的,好像就是这么回事。”

  我询问道:“那户人家姓张对吧?他们家住在哪?”

  “就住在村东头,走,我带你去!”村长拿着旱烟袋,带我一同前往村子里的那户人家。

  那户人家在村子里的口碑还算不错,这么多年也没和谁红过眼。

  起因是张家田地里的一点野菜长好了,要知道野菜的种子可不便宜,本来想着自己家终于可以吃了。

  结果,就看见王家的王硕手脚不干净,居然在摘他们家的野菜。

  当即张家的人便上前和王硕理论,谁曾想王硕这个人下意识会选择逃避。

  他想也没想,就将那些野菜扔到了旁边的土沟里,还有一部分则是扔到地上踩碎了,以此来消灭罪证。

  而这彻底激怒了张家。

  张家人提起这件事,更是怒不可遏,“你说他要是想吃,我可以送他点!他把那些摘掉的菜不是扔了就是踩碎了,这不是糟蹋粮食吗?”

  “所以我就骂了他几句,谁知道王家那娘们护犊子,愣是过来和我们吵起来了!你说,这是能怪我们吗?”

  “方警官,正好你给我们理论理论,看看让他们还我们野菜钱!左右脸皮都已经撕破了,我也不怕他们说什么。”

  我干笑一声,“这件事情都已经过去好几天了,而且你们这里没有监控,也没有人证物证,警察也不能听信你的一面之词,我猜王佳那边的人应该不会承认的。”

  “那就去问村子里其他人!”

  我点点头,“好,我知道了,我会尽量帮你调解的。”

  张家人气来的快消得也快,“对了方警官,你之前把王硕抓走了,是不是因为他挖了别人的坟?”

  旁边的村长也叼着旱烟袋看了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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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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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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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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