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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锦绣人生>第 116 章 反派的姐姐
  把信件寄出去后,衡玉就没有再关注过这件事,她总不至于要去担心她的稿子会落选吧。

  而林彦平的稿件她也看过了,虽然文笔有些稚嫩,但是总体构思还不错,她帮着修改了一番,倒是和那本书上刊登的那些童话故事水平差不了多少,应该也不会落选。

  衡玉比较关注的是另外一件事。

  她弟弟今天晚上回到家做完作业后就开始裁纸。

  这年头娱乐的活动少得很,衡玉坐到林彦平对面,托着腮看他把新的笔记本找出来,将笔记本的纸小心撕下来,然后把纸叠成四四方方的,再用水果刀裁下来,并且用漂亮的彩笔在纸上画了一些东西点缀纸张。

  “我感觉你好像点亮了一个不得了的爱好。”

  林彦平早就习惯了衡玉时不时的吐槽,干脆全身心投入去裁纸,无视他姐。

  林彦平裁了好一会儿,得了大概五十张,然后就不再裁纸,而是开始叠东西。

  一只千纸鹤在林彦平手底下渐渐成形。

  叠千纸鹤的步骤不复杂,衡玉看了一遍就会了,她也不知道林彦平要叠多少个,自己闲得很,干脆出声问他:“要我帮忙吗?”

  林彦平连忙摇头,“不用了。”

  “你打算叠多少个?”

  “一千个。”显然林彦平早有计划,回答得非常快。

  衡玉不知道林彦平叠来做什么,不过笔记本的纸不大,一张纸就只能裁成四张小纸,照林彦平的消耗速度估计没叠几百个就没有纸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明天不是放假吗,我们两个去文具店里逛逛吧。”也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专用的叠千纸鹤的纸,有的话就去买一些。

  用笔记本的纸叠千纸鹤不仅浪费,还显得有些简单。

  林彦平不知道他姐为什么突然提出来这件事,但明天没什么事做,呆在家里还不如出去,也就点了头应下。

  第二天一大早林彦平就起了床,他早就有了自己的生物钟,见衡玉还没醒,林彦平就先出门去给两人买了早餐,等他绕回来后才去喊醒衡玉。

  两姐弟吃过早餐,换了身衣服出门了。

  林彦平在学校一直都是穿校服,所以他的衣服很少。衡玉望着自己料子粗糙的衣服,再看看林彦平那身同样洗得有些发白的衣服,“等我们拿到稿费就去买衣服吧。”

  “浪费钱。”林彦平这么说着,脸上却也露出了几分欣喜之色。

  虽然因为家庭原因他要早熟很多,但孩子还是孩子,班上的同学吃喝用度都比他好上很多,林彦平虽然不至于心理不平衡,但有时候看着也是有些眼热的,只不过一直很懂事没有说出来。

  比起他,他姐姐为了这个家,才付出了很多东西。

  完全没觉得自己付出很多的衡玉翻了个白眼,对林彦平的口是心非表示了深深嫌弃。

  一个月后,林彦平从学校回来的时候顺路把从省出版社寄过来的信取回来,陪着衡玉一起坐在檐下拆信。

  小镇里多数人还是以务农为生,到了晚饭饭点,各家各户都有人背着锄头等劳作工具,一身狼狈回了家。路过衡玉家,看到两姐弟整整齐齐坐在那里时,有些看着两姐弟长大的叔叔婶婶都出声和他们打了招呼。

  “玉儿,彦平,吃晚饭没有。”陈婶推着她卖绿豆粥的车子回来了,看到两姐弟坐在那里,和他们打了招呼。

  “一会儿吃,婶你回来啦。”衡玉笑意盈盈和陈婶打招呼。

  今天天气没之前闷热,绿豆粥也没前几天好卖,这时候倒是剩了一小半绿豆粥,陈婶便招呼他们两姐弟去拿两个碗出来,一人给倒了大半碗,“你们先喝着,婶回家了。”

  等陈婶走了,两姐弟才继续拆信。

  信里面放了四百块钱,想来应该是两个短篇故事一个一百和长篇的两百。

  两人就坐在檐下,衡玉没有把钱抽出来,仍然把钱放在信封里,只是把信抽了出来读信。

  “林衡玉先生”,信的最开头就是这样的称呼。

  她一目十行扫过去,最后提炼出了这写了满满两张纸的信的中心思想——

  一,她和林彦平的短篇故事过审了,长篇小说也被约稿了,那两百块钱是长篇小说的定金。二,省出版社的陈主编仰慕她的才华,冒昧写信过来,想和她交流交流,以文会友。三,问她有没有兴趣写其他类型的小说,他们出版社可以与她约稿。

  衡玉认真想了想,这时候投稿还比较随意,不需要写明自己的年龄,除非后续与出版社签订合约,不然并不需要透露这些内容。

  她摸着下巴,果断决定交了陈主编这么一位笔友!

  别的不说,陈主编是省城人,身为主编又有人脉,日后她和林彦平肯定要搬出小镇到省城住,有这么个熟人帮忙也挺好的。

  只不过陈主编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把她当成平辈来看待,不知道陈主编知道她的年纪之后有何感想。

  林彦平没有看她的信,等她琢磨完之后才出声问她,“信上说了什么?”

  “夸你姐姐我写得好。”衡玉将手里的信封卷起来,手一撑地站起来,拍了拍手回房间给陈主编回信了。

  写信的时候衡玉就透露了她的一些情况,比如她年纪不大,林彦平其实是她弟弟。

  她在落笔的时候有刻意弄乱自己的字迹,让这一手字迹不显得太过出众。在那么多世界里磨砺,别的不说,她这一手字完全不输一些有名的书法家。

  写故事出众文笔老练还能说她天赋异禀,字迹却是糊弄不过去的。毕竟一手好字要练出来是需要付出心力以及很多时间的。

  衡玉写好信后先是把这封寄给陈主编的信寄走了,寄给出版社的倒是不急。

  这一天陈主编来到省出版社,门口的大爷把他叫住,“陈主编,有你的信。”

  省出版社经常要接收来自各个地方的信,信差来得就勤,所以陈主编填的私人信件的地址都是省出版社。

  陈主编朋友挺多,一时间也猜不到是哪个朋友给他的信。他和门卫道了谢,取了信就看到信封上写着笔锋凌厉的三个大字——林衡玉。

  如果不是知道林先生的性别,陈主编倒是要因为这三个字而模糊了她的性别。

  这一手纸太过淋漓大气了。

  等陈主编拆看信一看,顿时老脸一红。

  他还以为这位林先生年纪和他差不多,现在看来估计年纪还轻,可能和他那读高中的女儿差不多大吧。

  还好写信的时候他出于礼貌没有问那位林彦平是不是林先生的儿子,不然丢脸就丢到家了。

  知道衡玉年纪不大后,陈主编原本升起的惺惺相惜之情倒是少了些,那些惺惺相惜的想法顿时变成了爱才之心。

  这么年轻就文笔如此老练,若是好好磨砺一番以后文坛肯定会得一名大将啊。

  等陈主编回到家后,把衡玉的事情和妻子还有女儿一提,两人立马都起了兴致。

  陈主编的妻子怀着和他一样的情绪,他的女儿倒是想要了解一番这位受到她父亲推崇的女生是怎么样的人。

  她可是深深知道她爸的脾气啊,也知道要想得到她爸的认可有多难,没想到这个可能和她同龄的女生竟然做到了。

  衡玉交稿极快,一个月后,她去邮局寄了那本长篇小说的所有后续给出版社,回来的时候还拿到了陈主编一家三口给她写的信。

  陈主编话里话外还在问她需不需要提供一些帮助。显然他也猜到了衡玉如今的家境不太好。但他问得颇为委婉,不会伤人面子。

  看完陈主编的信再看其他两个人的信,衡玉不由笑起来,还真是很可爱的一家人。

  在省出版社整锣密鼓出版她那本长篇小说的时候,衡玉和陈主编一家人写信写得不亦乐乎,这时候在后来改变社交方式的社交软件还没有出现,信件是主要的联系方式,所以信件往来还是比较便捷的。

  不过往来了三四封信,陈主编一家人对衡玉立马变得亲近了不少,尤其是陈夫人。她本身是一位悬疑小说家,而前·悬疑小说家·衡玉与她在这方面很有话题。

  十月初十是衡玉和林彦平的生日,今天林彦平还要去上课,他一大早起床,就把自己攒了一盒子的一千只千纸鹤一股脑都给了衡玉,“这是给你的礼物。”

  “听说用千纸鹤许愿愿望可以成真,你到时候偷偷许个愿吧。”林彦平脸上带着可疑的红晕,他故作平静道。

  衡玉一怔,她没想到林彦平叠了那么久的千纸鹤竟然是为了给她送生日礼物。

  伸手接过那满满一盒五颜六色的千纸鹤,衡玉眉眼轻弯,“那我就许愿,祝林彦平身体健康,日后长成国家栋梁。”她家的小白菜可不能长歪了。

  “喂,都说了是许愿,当然要偷偷许啊,你这样说出来是不行的。”

  “而且你怎么不说你自己。”

  衡玉把千纸鹤递过去,“可以许两个愿啊,我许了一个,另一个留给你。”

  “真的吗?”林彦平狐疑道。

  衡玉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真的,我看书上就是这么说的。”

  林彦平姑且信了,他伸手接过千纸鹤,闭上眼睛神色乖巧,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显然是打算在心底偷偷许愿,不告诉衡玉听。

  “你许了什么愿望?”等林彦平睁开眼后,衡玉出声问道。

  林彦平白了她一眼,“不告诉你听,说了就不灵验了。”

  “不说就不说,快去上学。”衡玉撇了撇嘴,其实林彦平不说她也能猜到。

  林彦平背着书包跑了出去。

  不过刚跑了几步,又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对着站在门口那里目送他的衡玉微笑。

  祝我的姐姐身体健康,一世无忧。

  最普通的话语,也是我最深切的祝福。

  ※※※※※※※※※※※※※※※※※※※※

  晚安么么哒

  喜欢快穿之锦绣人生请大家收藏:快穿之锦绣人生更新速度最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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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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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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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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