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也没急着回家,而是去打了些酒回家里去。
倒是林母知道林爱青如今跟魏延安确定了关系,是高兴得不得了,还劝林父,“小魏人不错的,肯定能照顾好爱青。”
林父喝着闷酒呢,抬眼看了林母一眼,“你懂什么。”
辛辛苦苦养大的闺女,这才刚长大成人,就处上了对象,按现在这个情况,怕是要在乡下结婚,这一结了婚,闺女就是别人家的了,这个家就成了娘家。
怎么想,林父心里都不是滋味。
而且这在乡下结婚,婚礼他们怕是也参加不了,不能亲自送闺女出嫁,林父心里光是想想,就难受得很。
屋里正在桌前复习功课的林卫红,听着林父林母的对话,得知林爱青同那个魏延安处上了对象,心里终于有种尘埃落定的踏实感。
在乡下,嫁给了知青,可不比嫁给农民好到哪里去。
嫁到社员家庭,汉子要是疼人,你还能不上工靠婆家养着,可嫁给知青,以前什么样,以后还得怎么样,林爱青倒是命好,在公社上班,嫁知青还是社员都没所谓。
可以后知青回城,那个魏延安难道不想回自己家乡去?政策限制,到时候林爱青想要跟过去,可不容易,多少知青夫妻最后因为这事劳燕分飞,把孩子丢在乡下,她上辈子可见多了。
就算能跟着去京市,魏延安京市的家人能看上林爱青?她们家虽说是省城的,可在京市人眼里,那也是乡下。
林卫红笑着摇了摇头,她想得有些远了,魏延安还有一大劫呢,到时候怕是京市回不到,说不得要跟林爱青到岳家来讨生活。
原本林卫红以为这一夜自己能好梦到天亮,结果却是做了一晚上的恶梦,她竟然梦到了任骏峰和孩子。
这是重生以来,林卫红头一回梦到前世的丈夫和孩子。
被梦惊醒来时,才凌晨三点多,林卫红开了灯看了眼镜子,发现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得跟纸一样。
想到孩子,林卫红眼睛簌簌往下落,当妈的就没有不惦念着自己的孩子的,可是她再惦念又有什么用,难道重复着上辈子的路,让他再出生跟着自己吃苦,一直羡慕仰望着小姨家的表弟生活吗?
林卫红一直不让自己再去想上辈子的事,她上辈子真的问心无愧了,那么多知青抛夫弃子,她没有,再大的困难她都努力克服,带着男人和孩子回到了城里。
虽然回城后的日子并不算好过,可林卫红自认,她苦着自己,苦着男人,可从来没有苦过孩子。
她和任骏峰都没有手艺,开始跟着父母住在厂里,住久了任骏峰觉得日子憋屈,她们一家又都搬了出去,给人打过工,去工地干过活,小生意也做过,可日子始终紧巴巴地,没有什么起色。
林卫红心里虽然惦念着孩子,可心里还是怨的,孩子那句“为什么小姨不是我妈”的质问,是林卫红心里两辈子抚不平的伤。
算了,都过去了。
而且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林卫红苦笑一声,她看了眼自己的双手。
这辈子,她亲自改写了命运,上辈子的孩子,再也不可能出现了,如果孩子也会有下辈子,希望他能投身到富足些的人家去,再不要吃苦了。
林卫红摇了摇头,关了灯翻身躺下来,可躺了一会,还是忍不住哭了,她也不知道自己哭什么,就是心里难过得厉害。
第二天早上醒来,林卫红眼睛还是肿肿的,林母看了担心得很,连声问她怎么了,林卫红只说自己是梦里哭的,醒来后就忘记了。
“可能是梦到奶奶了。”林卫红胡乱给自己找了个借口。
听到她提到林奶奶,林父轻叹了一口声,转眼间,老母亲已经过世十来年了。
饭桌上,林卫红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问林父,如果林爱青现在是要跟个村里人结婚,他会不会同意,不是处对象,是直接写信回来说要结婚。
“爱青不是这样的孩子。”林父一听这个假设就皱起了眉头,林爱青做事有条理,又有自己的成算,她不可能直接写信回来就说结婚的事的。
林卫红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问题有些执拗,“我是说如果呢,爸,你会同意吗?”
“我不会同意。”林父仔细想了一下,还是给出了答案,他看了眼林卫红,语重心长地道,“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冲动下的决定,一般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爸爸希望你们姐妹妹,不管是处对象还是结婚,都是慎重考虑后做的决定。”
“不是因为对象是农村人?”林卫红今天特别执着,问题一个接一个。
林父摇了摇头,“农村人没什么不好,有责任心,能够照顾好身边人,就够了。”
林卫红怔了怔,上辈子她要跟任骏峰结婚,写信回来通知后,家里回信是死活不同意,甚至一度跟她断了通信,她以为父母是嫌弃她找了个农村人,原来林父是这样想的吗?
“可对方要是个军人呢?”这时候军人和工人一样,是最好的结婚对象,比起工人来讲,军人更受姑娘和家长们的欢迎,这时候的人普遍都有拥军情结。
林父想了一下,还是摇头,“即便是军人,也要经过相处和了解,军人只是他的职业,不代表这个人就一定是个好人。”www.xiumb.com
林卫红嘴角扯了一下,垂下了眼眸,没有再问下去。
吃完饭,林卫红收拾了碗筷就出门了,厂里的工人图书馆,那里看书比较安静,林卫红最近都是去那里学习,她看的是课本,只要不当着人的面嚷嚷恢复高考,是没有人管她的。
林卫红一出门,林父跟林母就忧心忡忡地对视了一眼,林母皱着眉头,“卫红这天天在家,也没瞅见她出外头见什么人呀。”
“要是没什么事,她也不会这么问,你在家里的时间多,盯紧一些。”林父眉头紧皱,他总觉得林卫红问这些问题,不止是随便问问那么简单。
临出门上班前,林父还叮嘱林母,一定要把家里的户口本藏紧一些,别被林卫红偷出去,偷偷把婚结了他们还不知道。
林卫红这一天,就是枯坐在那里,其实什么内容也没看进去,脑子里乱糟糟的,一时想上辈子是自己错怪了父母,一时又想,现在是没有这些事情发生,全是假设,林父才能答得这么冠冕堂皇。
回到家里后,林卫红才止住了脑子里的这些胡思乱想。
“妈,你把那个魏延安说得那么好,可我跟爸都没见过人家呢,不然让爱青拍张合照寄回来。”做饭的时候,林卫红跟林母出着主意。
林母想了一下,觉得这样也行,“回头我问问你爸,看他回信了没有,让他加上。”
夜里林父下班回来,林母跟他一说这话,林父就摇了摇头,“要合照不行,这还没结婚呢,早了点。”想了想,又道,“要张单人相倒是可以。”
林父也想看看魏延安长什么样子,都说相由心生,看照片少说也能看出一两分来。
见林父一脸随时准备挑刺的表情,林母摇了摇头,这还没升级当上岳父呢,就跟未来女婿较上了劲,林母也懒得劝了,由着林父自己琢磨着去。
林爱青收到林父的回信时,离秋收已经没有多长时间了,林爱青刚从县城做完玉米播种机的报告回来,在修理站门口跟同样偷闲歇口气的满妞闲聊着。
播种机的效率比人工要高很多,省去了很多人物物力,操作也非常简单,不需要特别教,像手推式的,社员基本上手就能用,需要拖拉机的,也容易操作。
不足的地方也有,下肥不顺畅,需要稍加改进,最后林爱青的建议是,可以在各公社进行大面积的推广。
现在的条件下,林爱青能够给出的就这些,实地测产,还得明天春播夏收后才能出结果。
播种机也没交上去,下肥的问题还需要林爱青领着人继续研究,这机器等于是额外配发给了望江公社。
这时候杨铁蛋早动身去了学校,刘栓柱做队长的拖拉机小队也完全建立了起来,满妞做为队里唯一的女拖拉机手,任副队长的职位。
满妞现在已经是农机站在编的拖拉机手了,对于她是不是队长这件事上,小刘队长罕见地没有意见。
“我爸跟我叔公一个样,觉得女人以后还是得相夫教子,当官管事的,还得是男人。”满妞虽然对当不当队长没有什么执念,可被父亲长辈看不起,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的。
开始小刘队长让满妞学修车的时候,满妞还以为她爸想法和别人不一样呢,没想到根本没什么差别。
这种思想观念是完全没有办法扭转的,根本就不是难的问题,林爱青只能安慰满妞,“刘叔能有让你学技术的想法,支持你工作,已经比很多家长都开明了。”
满妞叹了口气,她现在确实比她村里那些小姐妹好多了,她现在上班拿工资,工资都自己攒着,也就平时给家里给侄子侄女们买些用的或者小零嘴什么的,花不了几个钱。
她不乐意那么早结婚,家里也没非逼着她,她那些小姐妹,好多都是背上一个,手上还牵着一个。
“林站长,有你的信。”邮递员骑着大金鹿邮政单车,急停在修理站门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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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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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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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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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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