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的姐姐重生了>13.第十三章
  拖拉机坏的时候正是农忙那会,车身上到处是干硬的泥浆稻梗,车轮毂里卡的全是泥,特别邋遢,坏了后就丢在仓库这里,也没人来清理一下,昨天林爱青是着急把本事亮出来,今天得空了,可不得好好清理一下。

  小刘队长过来的时候,林爱青正在给拖拉机紧螺丝,瞅见被清理得终于像点样儿的拖拉机,小刘队长脸上的褶子挤到了一起,十分欣慰。

  他还担心林爱青是为了躲避劳动呢,虽然林爱青有本事,他们肯定要好好供着,但要是为了躲避劳动,林爱青在小刘队长心里的印象肯定会大打折扣。

  现在看来,是他自己多想了,林知青很勤快的嘛,还爱干净,是个勤劳的好同志。

  “怎么样,没有什么大问题吧?”见林爱青在紧螺丝,小刘队长一下子紧张了,还以为哪里又出了问题,别怪小刘队长紧张,这拖拉机可是村里的宝贝疙瘩,好不容易修好了,要是再坏,可就白高兴一场了。

  林爱青把最后一颗螺丝紧好,拍了拍车轮,“一点小毛病,紧一紧修一修还能坚持,不过最好还是尽快换零件。”

  先前林爱青拍电报给林父要零件,是事急从权,她必须走最快最方便的那条路来证明自己,机会在眼里是要紧紧抓住,不是用来拖的,说不定拖着拖着,就没了。

  拖拉机是集体财产,现在需要更换零件,自然得生产队打报告到公社去申请。

  小刘队长让林爱青把零件的型号开出来交给他,到时候他去公社开会的时候交上去就成,顺便,小刘队长还把之前林父捎来的零件钱给了林爱青。

  公家不占社员的便宜,该多少是多少,至于这里头的人情,用钱是还不清的,小刘队长决定以后多照顾林爱青一点。

  见林爱青手里的事弄完了,小刘队长也给林爱青派活了。

  去隔壁公社去拉砂石,队上要赶在农忙前要把公路修一修,路上坑坑洼洼的地上都要铺上鹅卵石,秋收时拖拉机和平板车才好走。

  林爱青拿了村长给开的证明和介绍信,戴上草帽和手套就上了车,一路开到村头去接满妞给她带路。

  满妞家里哥哥嫂嫂多,最大的侄子也能下地挣工分了,她虽然也下地,但比别人还是要松快许多,要不是她闲不住,不下地也没人说她。

  隔壁公社挨着大河,河边有好几个公家的采砂厂,河面上成排的挖砂船,河道边都是堆成小山高的砂石和粗细砂,到处是轰隆隆的机器声,都在抓紧生产。

  林爱青来回开了三趟,拉够了修路的鹅卵石,一天的工就结束了。

  地里知青们看着林爱青往知青点走,心里羡慕得不得了,下午林爱青能在屋里休息,但她们还得要下地呢,要是他们也会开拖拉机就好了。

  因为隔得远,没有人看到林爱青草帽下呲牙咧嘴的表情,没办法,肌肉还是酸疼得厉害,这一上午震下来,感觉双手都不是自己的了。

  要说辛苦,真忙起来开拖拉机也不比下地轻松多少,但外人看来,开拖拉机是再风光又轻松不过的活。

  对林爱青来说,风光倒是其次,主要是拖拉机手工分高,还有额外的一份补贴,时间也相对自由,如果下地的话,林爱青担心自己挣的工分根本就养活不了自己。

  为了保住这来之不易的工作,林爱青觉得自己要加紧锻炼起来。

  今天是拉鹅卵石,有机器直接往车斗里倒,不用一担担往上挑,但保不住过几天就要拉砖头,到时候她总不能光在车上坐着吧,多少得帮忙搬一些。

  林爱青力气其实有,但是锻炼得太少,身体怕是会吃不消。

  “鱼哪里来的?”小刘队长瞅着桌上的鱼汤问,巴掌大的小鲫鱼盆里有好些条呢。

  他们这里依山傍水,只不过水是清浅的小溪,池塘倒是有几口,但这不是还没到干塘的时候么。

  满妞端着炒黄瓜出来,得意地道,“爱青给的,她跟渔船上的人换的。”

  现在不允许私下买卖,但只要你不宣扬得人尽皆知,是以物换物还是可以的,这鱼就是林爱青拿手帕跟人换的。

  要是你能做到不被任何人发现,不被人举报,就是私下里买卖也没什么,毕竟城里还有黑市呢,管得再严,不也照样有,这就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河里的鱼虽然也归集体所有,不允许私人捕捞,但挖砂船上的人却是可以随吃随捕的,他们这个工种特殊,吃喝拉撒大多在船上,上陆地的时候少,就是不允许私下买卖而已,一旦被发现,那可不得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本来林爱青是想拿票换的,不过票是手帕包着的,刚掏出手帕来,船上那家人家的闺女立马就看中了手帕,硬是求着她娘不要票,给换了手帕。

  当时那婶娘气得要打人,但那闺女宁愿挨打也要手帕,婶娘没有办法,到底是心疼闺女,就给换了。

  满妞还可惜呢,她们这边供销社就只有那种白手帕子,而且买手帕也得要布票的,乡下人哪有人舍得用手帕。

  何况林爱青这手帕是沪市来的高级货,绸的!就换了几条鱼多可惜啊,人家这鱼就在江里捞的,可没花一分钱的。

  林爱青这会也在知青点里炖鱼汤,她想煎鱼吃来着,抹了盐鱼放一放再香煎了再好吃不过了,但是她缺油啊,只能用少少的油煎一下熬汤喝。

  等到知青们下工回来,林爱青熬煮得浓白的鱼汤也出锅了,鱼香没有肉香浓,但鱼肉也是肉呀,陈爱党闻见味儿,嘴里下意识就开始分泌出口水来。

  跟着老知青在一块儿吃饭,确实比自己做饭要轻松一点,至少累得半死回来,会有现成的饭吃,轮到做饭的那天,也能提前从地里回来。

  可是吃不饱!

  也就拎粮食过去的头两天,吃了几顿干饭,那时候陈爱党还得意呢,结果没两天就被狠狠打脸,干的变成稀的,稀的里头还得加上红薯做主粮。

  每个人多少饭也是有定量的,基本上一锅饭,刚好够分,吃完再去锅灶边上,看到的只有个干干净净的锅底。

  菜也就那么几样,没盐没油的,据说吃的咸菜,因为是老知青自己做的,到时候秋后算工分的时候,还得拿补工分给老知青,今年她们一起做的才不用拿工分换。

  陈爱党知道的时候,只能安慰自己,林爱青想吃还没得吃呢,人家付出了劳动的,拿工分换没毛病。

  至于吃不饱,罗文哲对此的解释是,粮食要省着些吃,不然熬不到分粮的时候,就算想分灶,也要等到秋后分粮才行。

  但习惯了在一起吃,陈爱党也下不了决心跟老知青脱离,她不像林爱青,她受不了一个人,更怕自己会被孤立。

  早知道,当初就选择跟林爱青一起了,她们两个女孩子再加上徐刚,女孩子负责做饭收拾,徐刚负责挑水砍柴不是,一起搭伙做饭不是正正好。

  可惜了,当初不光没一起搭伙,她还得罪了人林爱青,现在连厚着脸皮去讨一碗汤都没那个脸了。

  徐刚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实在是太馋了,回屋里翻了翻,愣是没找到什么可换的东西,干脆拿着空饭盒来了,“林知青,分我一碗汤,你一周的水和柴我给你包了。”

  林爱青本来准备分一点给徐刚带过去老知青那边一起吃的,毕竟一大锅呢,现在天气热也放不了,不如拿出去做人情,结果徐刚这么一说,她默默地把到嘴边的话给咽了下去。

  一大饭盒汤,外加两条鲫鱼,换一周的水和柴,林爱青觉得赚了。

  徐刚也觉得不亏,反正挑水砍柴嘛,费点力气就成了,想弄鱼吃可不容易,而且林爱青手艺好,这汤喝起来香甜香甜的,鱼肉也甜嫩可口,热乎乎的一口汤下去,混身舒坦。

  这边有了徐刚的例子,罗文哲他们几个商量了一下,拿了个大碗来了,同样是以劳换肉。

  林爱青也没吝啬,给了满满的一大碗让他给端了回去,小鱼也给了好些条。

  就这,剩下的林爱青也没吃完,好在用在桶里用井水冰着,晚上还能吃一顿,不会浪费。

  林爱青厨艺很不错,因为林父林母工作忙,家里做饭的活经常是她们兄妹三个来,等到她长大,林大哥在学校吃饭,林卫红躲懒,家里基本就是她掌勺了。

  陈爱党也跟着混了两口汤喝,心里又琢磨起来怎么跟林爱青搞好关系起来。

  说句实在话,她们一起吃饭的老知青,有个别下乡七八年了的,但那手艺,也就是煮熟糊弄着能吃饱而已,陈爱党自己做饭属于没天份的那种,能做熟,味道时好时不好,全靠发挥。

  问题是现在也没什么材料可供发挥的,红薯稀饭,咸菜头,炒青菜,油星都见不到多少。

  明明知青点里,还有别的手艺好的知青,也不知道罗文哲怎么凑的,他凑起的这一拨,真没一个手艺好的。

  罗文哲也后悔,就凭林爱青这厨艺,当初就应该就把林爱青硬拉过来一起吃得了,大不了不坑她的粮食就是,可惜了!

  天知道,每天中午闻着各家飘来的香味,他们吃饭吃得有多煎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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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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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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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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