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九,属于一个杀人合法的组织,别人管我们叫特工。从通过考验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是阿九。
从记事开始,我和很多小孩子就生活在一起。看管我们的负责人是一个面目丑陋的女人,其他人称呼她阿月。阿月有一双大眼睛,小鼻子,小嘴巴,皮肤是白色的,里面泛着血色的红。她总是冷冰冰地称呼我们为幸运儿,讽刺地告诉我们,将来我们会变得和她一样丑。
在那个组织里,我和其他幸运儿之间是朋友也是敌人。阿月说有些任务必须我们几人合作才能完成,但是接到任务的前提是我们干掉其他人自己活下来。组织里给的一切资源都是限量的,想均分根本不可能。我们要拿着考核的绩点去换,或者直接干掉获得物资的人。
大约是在八岁的时候,我记不清自己的年龄了。那时候我接到了第一个任务,按照阿月的吩咐,换上破烂的衣服等在垃圾桶旁边,去接触一个男孩子,并拿到他脖子上的项链。时间,是半年。
我缩在垃圾桶旁等了三天三夜,等到快饿昏的时候,有一个穿着皮鞋的男人走了过来,递给我一瓶牛奶。
“喝吧,”他说,“还是温热的。”
我有些害怕地抬起头,一眼看到了远处停着的汽车里,一个好奇的男孩趴在玻璃上看着我。那正是他,我的任务对象。
于是我夺过牛奶瓶,飞快地逃走了。牛奶很好喝,是我喝过最好喝的牛奶。
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从贫民窟里走两公里的路等在那个垃圾桶旁边,那辆汽车总会准时路过,穿着皮鞋的男人停下来给我一些吃的。有时候是牛奶,有时候是饼干。男孩总是趴在玻璃上好奇地看着,大眼睛一动不动地,不下车,也不说话。
终于,三个星期后,穿着皮鞋的男人十分小心地问我愿不愿意到他家里和他的儿子作伴,他很怕我会拒绝,事实上我按照阿月的教导犹豫了一会儿,再抬头看了看男孩的脸,这才同意了。
男孩的家很大,门口守着端着枪的黑衣人,那人叫我别怕。我怎么会怕呢?这些东西,阿月早就教过我们了。
男孩长得很丑,比阿月还丑。我不敢看他的脸,只记得他脖子上有一颗褐色的痣。鎏金的项链就挂在纤细的脖子里,在那颗痣上晃来晃去。他似乎是生病了,不会说话也不喜欢和人接触,所以经常要去看医生。穿着皮鞋的男人每天都有许多事要忙,却每次都会亲自带他去医院。
深夜的大宅子里空空荡荡的,我夜里总是睡不安稳,常常提防着同伴们的偷袭。那个男孩似乎也是这样,我不知道他在怕什么,小小的一个抱着枕头缩在墙角,一双大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天花板,就像死了一样。他不准我告诉那个男人,我自然也不会那么做,两个人一起抱着枕头坐在沙发上等着天亮。
我有很多方法拿到他的项链,却不能保证在这么多人的看守下平安离开他们家。我知道,自己还太弱小了。而且阿月告诉我们,我们从来都不该和任务目标起正面冲突。好在,机会终于来了,直到半年后的一天,他们正准备去医院,穿着皮鞋的男人突然被手下叫住了,似乎有什么急事发生。
“我陪他去医院吧,”我主动站了出来,“我们已经很熟悉了,我会照顾他的。”
男人有些犹豫地看向那个男孩,在我殷切的注目下,男孩点了下头。
那个时候,他大概是信任我的吧。可惜了,这只是任务,而我也并非那个可以值得信任的人。车子再次停在那个垃圾桶旁边,我们俩趴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的积雪。然后我抢了他的项链,打开门跑掉了。我没命地跑到巷子里,听见他第一次开口拦着司机不要对我开枪。
那天,大概是什么节日吧,往日冷清的巷子里都有了些欢声笑语。接应我的人并没有出现,好像这个世界都把我遗忘了。
从贫民街到基地的路很长,我是一步步走回去的,大雪下了厚厚一层,有脚腕那么深。尽管是不停地赶路,回到基地也已经是两天后了。阿月坐在大厅里,穿着一身血色的衣服,不停往嘴里一种叫做酒的东西。
“回来了。”她抬眼懒懒看了我一眼。
“是。”我低头双手恭敬地将项链送上。
“你知道么,”阿月没有接,自顾自地笑着,笑得花枝乱颤,眼泪都流了出来,“情之一字,沾染不得。”
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阿月也没有跟我解释,她穿着黑色的高跟鞋,踩着地板上发出有节奏的响声,起身离开了。手中的项链被她扫落在地,项链被摔坏了,两瓣从中间裂开,我走过去捡起来,发现里面藏着的是阿月的照片。
情之一字,沾染不得。这样奇怪的话,不像是阿月嘴里说的。我觉得,她大概是病了。
好在阿月很快恢复了原来的状态,每天都加紧训练我们,忙碌的生活使我再没有机会考虑那么多。直到,再次遇见他——那个男孩。
他似乎换了一张脸,这对我没有任何影响,我从来都不会注意他的脸。不过,他现在没那么丑了,也一点不像阿月了。
那时候我已经是阿九了,在人来人往的宴会上,作为一名普通的服务员。宴会上人来人往,穿着华丽的衣服,真真假假地笑着。他大概是不同的,虽然穿着黑色的西装,但是却和整个宴会格格不入。他不笑,也不说话,却没有人注意他,除了我。xiumb.com
从他身上,我嗅到了同类的气息。很快,一声枪响,证明了我的察觉是对的。不过,这和我的任务无关。还是要感谢他,因为那声枪响,我终于有机会接触到了任务目标。
阿月说,很少有男人会拒绝一个花容失色楚楚可怜的女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喜欢一张奇丑无比的脸,会有人喜欢弯刀一样脏污的黑色的眉,会有人喜欢欲盖弥彰的白里透红的脸,会有人喜欢散发着血腥味的红唇。眼睛里装着黑白,却又分不清黑白。
听说,那个穿着皮鞋的男人死了。那个男孩从小就从大宅子里搬了出来,没有人带他去看医生,也没有人陪着他坐在沙发上看天花板。他加入了另一个组织,成了一个杀手。他不记得那个大宅子,也不记得那个项链,和抢了项链的我了。
听说阿月死了,执行任务的时候从飞机上直接跳了下来,落到了大海里。有人象征性地找了一遍,什么都没有找到,简简单单就放弃了。可笑,阿月怎么会死呢?
阿月死后,阿一负责给我们安排任务。阿一似乎特别讨厌我,不过无所谓,我也不喜欢她。喜不喜欢的没什么重要的,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在心里想过如何干掉其他人。不过为了任务,暂时让对方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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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一个叫老赵的男人,也许谈不上爱,但是我知道自己想和他在一起。大概他做的汤很有阿月的味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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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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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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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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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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