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屠国只不过是千年前在昆仑山这种险恶地区里生存的小国,怎么可能有这么强悍的国力来修筑这么一座巨大的超乎人想象的地宫?
“你还记得之前周礼君笔记里的记载吗?”叶凡轻声说道,好像怕惊扰这里的某种力量一样。
“他在笔记里说,迁入昆仑山深处的那批风水师,在昆仑山更深处的、从来没有人到达的地方发现了一座地宫,那里绝对不可能有人踏足过。”
松鹤看着他:“你的意思是这座地宫并不属于火屠国的领域,而且其他的东西?甚至……不属于人类的力量?”
叶凡沉默片刻,摇摇头:“我甚至觉得这里并不像一个地宫,而更像一个地下的古城,你们不觉得吗?”
他这么一说,松鹤和周羽都觉得确实如此,周羽不说,松鹤见过的地宫也不少了,黄肠题凑也有很多,大部分的地宫样式都是经典的墓室,没有像这样修成亭台楼阁架势的。
远处的巨塔不知道已经多少年没有使用过了,上面全都已经充满了斑驳的痕迹,非常老旧,但因为在地底深处,所以尚且没有损坏过,也没有彻底氧化锈蚀。
如果有人在这里修筑地下古城,目的又是什么,难道是在这里面生活吗?
叶凡觉得有点意思,就问周羽:“小周,你对昆仑山这么有研究,有没有听说过这里有某个小国之类的,在地面上活不下去了,所以搬到地下来建了这么一座古城?”
周羽想了一会儿,摇了摇头:“对不起,叶先生,我主要研究过的是昆仑山的地形情况,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什么地下的古国。”
叶凡没有立刻说话,而是出神地看着那些制式非常特殊的亭台楼阁,在地宫的样式种类里,确实很少出现这样的东西。
他之前曾经听说过在北方地区曾经有少数民族的国家为了避免遭受外敌入侵而躲入地底深处,在地底下长期生活的传说,但是不知是真是假。
“我觉得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松鹤说道。
“昆仑山气候恶劣,又非常危险,如果迫不得已要在这种地方生活,地下比地面也许更合适,而且更加温暖。”
他说的确实有道理,虽然他们一直以来调查到的与风水邪术有关系的昆仑山的古国,就只有一个火屠国符合标准,但是这个古国过于衰落和弱势,并没有能力修建一个真正的“亚特兰蒂斯”式的地下古城。
叶凡点点头:“这种地方已经不能完全被称之为地宫了,所以我们遇到的事情跟地宫里遇到的也会不一样,小心一点,我们先进去看看。”
两盏手电筒同时亮了起来,他们静静地等了片刻,没有任何动静,也没有那种大鸟的出现,于是叶凡基本上可以确定这里面是没有鸟的。
叶凡和松鹤心照不宣,在这里查看东西和避免危险,都需要亮光,他们只需要对视一眼就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开手电筒,如果引来大鸟,就立刻灭灯冲进那些建筑里躲避,鸟找不到。
现在看来他们的运气还算不错,这里的鸟要么已经被他们杀了,大部分又已经飞了出去,一时半会儿回不来,给他们进去的时间是非常足够的。
他们打着手电筒直接朝最深处那一片亭台楼阁之中走了过去,一边走,叶凡一边低声说道。
“这是一个非常厉害的民族,能在这种地方建这么大的古城,设立机关,而且又能驯服那种大鸟,想办法让它们守护这里,甚至在几千年之后还能起作用。”www.xiumb.com
松鹤就道:“这真的是人类能做得到的事情吗?该不会真的像传说的那样,这里其实是山神的栖息地,我们一开始不就是冲着猎神的目的来的吗?”
“我现在更像知道,修筑这里的那些人,或者那个民族,”叶凡拎起手电筒四处照了一下,“他们是怎么做到利用这种陨铁的,陨铁这么危险的东西,难道是可以被人为操纵的吗?”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下意识地瞟了一眼另一边的那座锈迹斑斑的巨塔,如果不是那里肉眼可见就只有一座塔楼摇摇欲坠,他其实是很想往那个方向先查看一下的。
因为在这里看过去,那个塔楼上挂着一口大钟,大钟的表面上泛着青黑色的漆光,很像是那种陨铁的质地。
叶凡心想,如果这里的东西,到处都有那种陨铁的制品,那他们这一路可能会遇到什么情况,也许还真的说不准。
松鹤听了他的问题,摇摇头:“我觉得不是这样的,与其说是这些人知道如何控制陨铁,不如说他们应该是知晓陨铁的危险程度,才会把这种东西当成一种防范措施。”
叶凡把手电筒抓在手里,转过手去去照那个塔楼上的钟:“你看见那个东西了吗?他们要是真的知道这些陨铁会制造幻觉的危险,还会用这种东西造钟吗?”
松鹤看了一眼那个方向:“在很多传统的宗教里,这种编钟其实都是宗教祭祀仪式的时候使用的,使用青铜材质非常常见,但是敢用天上降下来的陨铁造编钟的,就非常少见了。”
他接着道:“如果这个古城真的是一千年前有人修建的话,这种情况,也许就是因为这里的人一开始接触陨铁的时候,被陨铁制造的幻觉影响,或走火入魔或看见了什么东西,所以把这种东西认为是一种神迹。”
他拿手电筒晃了一下面前的亭台楼阁,叶凡意识到,这些亭台楼阁有各种寺庙,有架势古朴的二层小楼,甚至有宽阔的大院子,有很窄小的储物仓,还有一些居民宅院。
就像一个中小型的小镇子一样,完全就是人为架构的样式,破败但是很合理,非人类的东西,怎么可能造出这种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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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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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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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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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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