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十年三月十二,今日又到连环庄找武烈兄弟喝酒了,喝到兴起,聊起当今天下大势,我们二人难得达成统一观点:
乱世已至。
俗话说,乱世出英雄,因此对我们而言,这其实是一个好时代,是我们大展拳脚、闯出一番事业的的好时代。
实际上经过这么多年的苦心经营,朱武两家在西域已经站稳脚跟,我和武烈兄弟在江湖上也算是小有名气,朱武连环庄在整个西域也是排得上名号的势力。
至于我本人,江湖人称“惊天一笔”,赞的是我的一阳指绝技和武器判官笔。
说起判官笔和一阳指,不得不提一句我的爷爷子柳公,他原是大理国的大丞相,位高权重,出身尊崇。
后大理皇帝出家,他辞官伴随,并拜其为师,终得段氏一阳指绝技。
爷爷文武双全,天赋异禀,巧妙地将一阳指和判官笔融为一体,自创了一套融指法于笔法的绝技,如此才有我今日“惊天一笔”的名头。
我心里很清楚,我此生想要达到爷爷那样的成就,只靠着这套绝技和这片庄园是远远不够的,我必须要有新的突破,在这个乱世,到处都在举事,遍地都是机会,真可谓是时不我待,今日我和武烈兄弟就一直在谈这个事。
想当年陈胜吴广起义时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他们那是为自己正名,我和他们不一样,我爷爷做过大丞相,我是名门之后,不管王侯将相有没有种,对我都没影响。
从此处来说,我简直可称得上是天选之人。
当然,仅从出身就做出这样的结论并不完全妥当,我之所以认定自己不寻常是因为我心中隐藏着一个惊天秘密,一个足以称霸江湖,甚至颠覆大元江山的大秘密。xǐυmь.℃òm
那个秘密自然也是从祖上传下来的,历经三代传到我这里,其中蕴含的价值不减反增。
“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这句在江湖上传了数十年的切口,不知令多少英雄好汉为之颠倒,有人为了得到倚天剑和屠龙刀,不惜搭上自己的性命,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
然而,当今之世,真正了解那段话真相的不超过三人。
而我,恰恰就是三人中的一个。
号令天下,做武林至尊,这种诱惑实在太大,尤其是在这样的乱世,几乎等于说得屠龙刀就可以得天下。
但,只要有人认真去思考一下,就会立即想到,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神奇的刀剑,怎么可能凭借一把刀就号令天下?倘若真是如此,那么当年同时拥有刀剑的神雕大侠以及后来的郭大侠及黄蓉女侠为什么没有成为号令天下的武林至尊?
搞不清那段话的深意,屠龙刀和倚天剑对他们来说就是两把比较锋利的武器罢了。
我与他们不同,我对这几句话隐含的意义一清二楚,我亦深知自己的机会全在刀剑中。
今日,我趁着酒劲把那段话中的秘密告知了武烈兄弟,实际上,即使我不告诉他,他可能也隐约知道,毕竟他祖上是郭靖郭大侠的亲传弟子。
我们二人开诚布公地谈过之后,下了决心,势必要联手得到倚天剑和屠龙刀,获取其中的秘密,真正的号令天下。
届时,我们仍以西域为大本营,先荡平昆仑山附近诸势力,什么昆仑派、魔教等,要逐一降服。
紧接着,向中原武林出手,先收少林,再纳武当,拿下这两大派,其他门派便可势如破竹。
等我做了武林至尊,整顿了江湖,再正式举事,和蒙古鞑子展开决战,将他们赶出中原大地,我自去做皇帝。
今天我们谈得很开心,也喝得很开心。
我们没喝醉。
二
至正十年三月十五,今日武烈兄弟来到我红梅山庄做客,说起前日一起谈到的倚天剑和屠龙刀,发现我们忽略一个重要的事实:
此时倚天剑在峨嵋派灭绝师太手中,而屠龙刀则被明教金毛狮王谢逊抢得,这二人都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武林高手,我和武烈兄弟都未必是他们的对手,要从他们手中夺来刀剑,实非易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我和武烈兄弟达成一致,要得到刀剑,只能智取,不可强夺。
而且,智取刀剑的顺序也不能出错,必须先刀后剑,毕竟金毛狮王谢逊现在是孤身一人,对付起来比较容易,等到我们拿到屠龙刀,再设法去峨嵋派弄来倚天剑。
那么,我们现在的面对的问题是,谢逊现在去了哪里?
三
至正十年三月十八,今天我去武烈兄弟的连环庄吃酒,大家聊起以后做武林至尊甚至成就九五之尊的事情都很开心,多喝了几杯。
我跟武烈兄弟做了保证,倘若我有一天做了皇帝,我一定封他做大将军,不枉他这些年尽心尽力辅佐我。
武烈兄弟本人似乎对做丞相更感兴趣,想来也是有趣,练了一辈子武功,登堂入室了,反倒想做个文官,朕满足他这个愿望便是。
四
至正十年三月二十二,今天庄里来了一位少年,自称王动,本来我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子没加理会,没想到他武学功底居然不错,真儿的几个保镖全不是他的对手。
看他的功夫路数,正气堂皇,绝非小门小派的气象,仔细盘问之后才知道他竟是少林俗家弟子,此次前来西域,是为了寻找真命天子,辅佐他做一番大事业的。
巧合,简直太巧合了。
寻找真命天子的少林俗家弟子偏偏遇见了我,这种巧合好像是上天注定的一般。
我把那个叫王动的少年看成是某种预兆,因此我决定收他为徒,把他当成我的福将,希望他们给我带来好运。
五
至正十年三月二十五。
今日,卫壁和青婴来我山庄做客,真儿很开心,我知道她的开心不是为武青婴,而是为卫壁。
其实,我心里并不喜欢卫壁,小白脸一个,天赋一般,没什么本事,以后也难成大器,不过武烈兄弟看重他,真儿又喜欢他,我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趁今天这个机会,借我新收的爱徒王动之手教训教训他,希望能激发他的一些斗志。
午饭后,我把几个年轻人叫到一起,让他们彼此考校一下对方的功夫。
正式比试的时候,那卫壁面对王动时简直不堪一击,连十招都撑不下去。
打完之后,王动还小声嘀咕了一句什么“金庸大宇宙中的表哥没一个好东西”,我不懂他这话的意思,回头问问。
另外,经过今日比试,我做出一个决定,绝对不能让真儿嫁给卫壁那个废物,耽误她一生的幸福。
我要把真儿许配给王动。
不过,我不准备直接用父母之命去胁迫她,我要让王动主动去接近她,吸引她,把她的心思从卫壁那个废物身上拉回来。
这么做,可谓两全其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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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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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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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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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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