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长以上的军职,则必须是军校毕业才行。
现在大汉帝国除了最有名的蓝田中央军官学校,在各个州还有当地的初级军校,用来培养连排长这样的下级军官,毕竟每个州郡都有自己的地方守备旅,军官的需求还是很大的。
占领木鹿之后,汉军进行了短暂的修整,便派出了昊天军第一师做为先锋,前出达姆甘,打探一下安息军队的现状。
马超亲自跟随第一师出战,司马懿则和法正留在了木鹿城,汉军的援军正从国内赶来,这一次代替吕布出征的正是太子晋王吕亢。
昊天军第一师,是骑兵师,全师官兵都骑着来自乌孙的伊犁骏马,马超可是乌孙女王的丈夫,本身也是乌孙的汉亲王。
这点福利再搞不定,哪里有脸面见人?
所以行军速度很快,木鹿距离达姆甘足有三、四百里,可是对马超来说,也就是两天的路程,甚至辛苦一些,一天就足够了。
马超一向行军迅速,大军高速前进,侦察营更是超出全军五十里,风驰电掣一般,行进在波斯高原之上。
视野良好,周边无遮无挡,骑在马上,视力好的能够看出去十几二十里。
侦察营的官兵正在高速前进,突然前方出现了一队骑兵,骑手们的上身穿着青铜甲胄,戴着高高的青铜头盔,头盔包裹了双耳直到脖颈,仅仅露出正面的双眼和嘴唇。
他们的装扮与安息帝国的骑兵迥然不同,队伍的最前方,有一个骑士扛着一杆军旗,军旗成细长的长条状,上面汇着一支展翅的黑色雄鹰。
他们都左手持半人高的椭圆形盾牌,右手持青铜短剑,身后背着一支火枪。
“是罗马人!罗马人的侦察骑兵!”安息向导,对侦察营的营长说道。
营长立刻高举右手,握成拳头,下达了集合的命令,他身后跟随他的一个连的汉军都集中起来。
另外两个连在左右相隔十里的距离侦察前进,所以侦察营长身边只有一个连的战士。
对面的罗马人显然也发现了迎面而来的汉军骑兵,他们纷纷收起短剑,取下了背后的火枪,队形收拢,放慢了马速。
罗马人的侦察骑兵约有五十人,数量只有汉军的一半,不过他们并没有转身逃走,而是勇敢的迎了上来,当然也有一骑迅速转身,向他们来的方向跑去,应该是去送信的。
汉军营长挺佩服罗马人的勇气,他命令全连排成两排横队,间隔一人距离,缓缓向前。
汉军的步枪射击精度要高于罗马人的前装燧发枪,所以可以排成较为稀疏的阵型,不像罗马人必须依靠密集队列的齐射,来射击对手。
为了保证命中率,汉军前进到两百丈的时候才下令射击,罗马人的反应也不慢。
汉军举枪射击的时候,他们就举起了盾牌,挡在了马的正面,身子伏低,让战马保持正面迎敌,减少受弹面积。
这个时候,罗马人就停止了前进,他们的盾牌并不能有效的挡住子弹,不过也极大的削弱了子弹杀伤力,再加上他们趴在马背上,在第一波射击中,伤者寥寥。
罗马人也举枪反击,他们巧妙的将火枪架在盾牌的侧面,显然是精心训练过的,二百丈的距离,进行了还击,汉军也纷纷伏在马背上躲避子弹。
看来罗马人的燧发枪是线膛枪,而不是滑膛枪,可以轻松的在二百丈的距离上进行有效射击。
不过罗马人还没有马镫,马镫从东方传入中亚地区,现阶段还只传播到了贵霜帝国,和安息帝国的少量地区,更遥远的西方还没有马镫,罗马人只有马鞍可用。
所以他们射击之时,必须先停住战马,才能稳定的射击,还好他们的战马都是受过训练的,听到近在耳边的枪声没有惊慌。琇書蛧
汉军就比他们从容的多,借助马镫的帮助,甚至可以在行进中射击,老兵们一样可以有很高的命中率。
双方各有优势,二百丈的距离,在骑兵的告诉奔驰之下,也就只有一次射击的机会,毕竟在奔驰的骏马上,装填子弹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一波对撸过后,汉军只有五、六个人受伤,其中有一人的伤势较重,已经坠马了,而罗马人则倒下去了八、九个,还是汉军占了上风。
很快双方就接近到了三四十丈的距离,骑兵们纷纷收起了火枪,拿起了马刀和青铜剑,哦,还有手榴弹,罗马人的骑兵也装备了手榴弹。
在最考验勇气的手榴弹对掷之后,两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骑兵碰撞在了一起,马刀和青铜剑都向各自的对手狠狠的捅去。
汉军的马刀质量明显高于罗马人的青铜剑,看来还是大汉的冶铁技术高出一筹,双方的刀剑相碰,汉军的马刀很容易就给青铜剑留下豁口。
不过罗马人的盾牌和青铜胸甲给他们提供了很好的保护,即使兵器不如汉军,防护却是高出一筹,受伤的人也很少。
罗马人见到自己不占上风,汉人的骑术和马上功夫不比自己逊色,也不恋战,双方对冲而过,罗马人只留下了七八具尸体,便往回逃走。
不过罗马人的战马多是高卢马、色雷斯马,好一点就是安达卢西亚马,身高普遍偏矮,而汉军都是清一色的伊犁马,比他们速度要快的多,负重上也要稍微轻上一些。
幸好罗马人的战马都钉有马掌,通过性很好,在这种半沙漠的地区略占优势。
双方就这样一个逃一个追,跑出了二十多里,突然前方响起了号角声,不是汉军的军号,那一定是罗马人的部队。
侦察营营长下令停止追击,只见远方出现了大队罗马骑兵,并且有许多面军旗,代表了不同的编制。
这些罗马骑兵大多数都是和侦察骑兵一样装扮的轻骑兵,但是也有少量的重甲骑兵。
罗马骑兵数量很多,足有三千骑,他们已经看到了追赶自己同伴的汉军骑兵,那些罗马轻骑已经远远的绕开,想要包抄他们。
侦察营营长果断的下令撤退,他们退向自己的主力所在方向,并且在半路上收拢另外两个连队的侦察连,他们也碰到了罗马人不过,是罗马人的步兵。
看来,对面来的是一个完整的大规模的罗马军团,有骑兵,有步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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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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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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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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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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