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来不及更新,搬个很久以前写的小短篇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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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阿尔托莉雅·潘多拉贡。

  如果你没听说过这个名字,那你一定听过那个早已被我抛弃,但要响亮得多的名号——亚瑟王。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我跟随着养父艾克特爵士,兄长凯爵士,一同前往伦敦的大教堂。

  那是梅林搞得一个小把戏——他在教堂中央的庭院里放下了一块石头,石头上插着一把无鞘的宝剑。

  然后他宣称,拔出此剑者,必将成为不列颠的全境之王。

  身为王国最德高望重的贤者,梅林的预言毋庸置疑,所有的骑士都为这个消息发狂,他们带着剑和随从,络绎不绝地来到伦敦,想要拔出那把石中剑,即使失败也毫不气馁,他们四处宣扬自己的勇武,期冀能被新王看中,招揽进他的骑士团。

  我的兄长凯自然也不例外,我伪装成侍从伴随在他身侧,一同来到伦敦,憧憬着新王的诞生。

  那一定是一个既仁慈又高尚的人吧!

  当时年幼的我如是想道。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一个仁慈而高尚的人无疑会得到周围人的赞许与推崇,一个仁慈而高尚的【王】则未必。

  总之,随着年轻骑士们的尝试一一宣告失败,那些年长一点的贵族,甚至国王公爵们,也开始按耐不住内心的悸动,亲自下场。可以想象,他们也同样失败了。

  时间从圣诞节一直拖延了五旬节,人们的耐心也早已消磨殆尽。

  “那是梅林的恶作剧!”人们嚷着,决定用一场决斗宣告王位的归属。

  至于那把该死的剑,就让它插在石头里吧!

  凯的运气很不好,第一轮就遇上了被称为“太阳骑士”的高文,更不巧的是,今天的天气还很晴朗。

  传说高文曾受到过太阳的加护,可以从阳光中汲取力量,没有人能击败沐浴的阳光下的太阳骑士。

  凯当然也不能,仅几个回合就被击断了佩剑。

  高文很有风度地收剑,示意凯可以重新换一把剑。m.χIùmЬ.CǒM

  如果换做其他人,这个时候多半就要惭愧的认输了。

  可凯不同,他从小就一副不服输的性子,更何况这次还败得如此之快,如此之惨。

  于是他大声叫我的名字:“阿尔,给我找一把剑来!”

  基于前车之鉴,普通的剑完全无法对抗高文。于是鬼使神差般的,我将目光投向了被搬到角落里的石中剑——已经很久没有人去尝试拔出过它了,石头表面甚至爬上了几丛苔藓。

  如果是那把剑,一定可以的!

  我敢发誓自己当时绝对没有其他念头,甚至还想着等凯用完以后,再将它插回去。

  拔剑的过程意外地顺利,就像我不是从石头,而是从棉花中将它拔出来似的。

  之后的事情就不难想象了,贵族们大发雷霆,坚持说一定是选王剑搞错了,居然选中了我这么个连骑士都不是的低贱家伙。

  可我把剑插回去后,他们没有一个能重新拔出来的。

  在人们的质疑声中,我的父亲,艾克特爵士单膝跪地,朝我行了一个标准的效忠礼。

  “父亲?”凯有些不知所措。

  艾克特大声对周围人说道:

  “亚瑟·潘多拉贡是新王的名字!他的血统比在座的各位都要高贵!”

  他仔细讲述了当初梅林是如何将我从王宫抱到他家,带着我真正的父亲——尤瑟王的旨意,将我抚养长大。

  这时,梅林与坎特伯雷大主教也恰到好处地出现,梅林肯定了艾克特的说法,不少骑士半跪行礼,向我宣誓效忠,我在这些骑士里看到了凯,还有高文。更多的人则表示绝对不会接受,他们骑着马离开了。梅林冷眼旁观这一幕,然后望向了我。

  他看上去相当年轻,有着一头杂乱的白色长发,不过据说他在尤瑟王还年轻的时候就保持着这样的外貌了。

  他对我说:“孩子,你能否做到永远宽厚仁慈地对待你的臣民?”

  我的心跳的很快,耳边砰砰作响,那是血流冲击血管的声音。那三个字卡在嘴边怎么都说不出来,我突然意识到,从这一刻开始,我的命运即将发生一个巨大的转变。

  “我会的。”我轻声说。

  梅林的嘴角突然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不过马上就隐没不见,仿佛那只是一个错觉。

  然后他问:“你能否做到诚实可信,永远主持正义?”

  “我会的!”我说,高高举起手中的王剑。

  说完这句话后,我感觉梅林望向我的目光变得奇怪起来,这目光让我很不舒服——就像在看某件精美的收藏品,

  然后他躬身朝我行礼,坎特伯雷大主教上前,双手捧着一枚精美的王冠,高声宣布:“亚瑟·潘多拉贡!当世最高贵的骑士!伟大的不列颠之王!在主和诸圣灵的见证下,我将在此为你加冕!”

  我微微颔首,他将王冠轻轻束在我的额头,底下传来山呼海啸般的欢呼:“亚瑟王!亚瑟王!亚瑟王!”

  我有些迷茫地抬头,一缕阳光正好落在我的脸上,这一幕看上去一定相当神圣——我听到了人们的惊叹。

  望着远方被惊起在空中盘旋的白鸽,我突然意识到,那个名为阿尔托莉雅的乡下少女已然在此刻死去,仅留下一具名为“亚瑟王”的躯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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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的不列颠大小王国林立,正如之前所说,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奉我为王,其中六名实力强大的国王,联合组建出一支强大的叛军。

  战斗一度异常激烈,石中剑也在战斗中折断。不过很快,梅林就为我找来另一把圣剑——湖之仙女锻造的名为Excalibur的王者之剑。

  圣剑之威非凡人所能匹敌,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我是天命之主,不列颠之王,他们不再反抗,转而臣服于我,另外一些不肯臣服的则被我杀死。

  不久后,我统一了不列颠全境,无论是英格兰人,苏格兰人还是威尔士人,都高呼着同一个名字——

  亚瑟王!

  很多优秀的骑士投奔我,比如湖上骑士兰斯洛特,完美骑士加拉哈德,忠贞的贝狄威尔……

  在他们的辅佐下,我击退了自北面来的撒克逊人,驱逐了所有入侵者,甚至远征如日中天的罗马帝国,迫使他们承认了不列颠的独立地位。

  我秉承自己的承诺,扶危助困,主持正义,建立了空前繁盛的王国,人们称呼圆桌骑士们居住的城市卡美洛为“圣城”,称呼我为“永恒之王”。

  完成了如此伟业的我,当然要有一位美丽的皇后,于是我迎娶了貌美无双的桂妮维亚。

  我常常会感到内疚,因为我无法带给她子嗣,爱情等等一个妙龄少女梦想拥有的一切。

  不过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主动提出为我保守秘密。作为回报,我派遣兰斯洛特去保卫她。

  兰斯洛特是我所有圆桌骑士中最强大,最英俊的那位。我天真地以为,他可以代替我,带给王后一些慰藉,不曾想这却成了一切转折的开始。

  我有意减少探望王后的时间,给他们创造机会,最终桂妮维亚一发不可收拾的展开了和兰斯洛特柏拉图式的恋情。

  如果说到现在为止还在我计划之内,那之后发生的事情则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

  首先是高文发现了两人之间的“奸情”,私自带领着骑士悄悄潜入了王后宫中,将正在幽会的两人逮了个正着。

  那一场混战中,高文的两个弟弟,加雷斯和加荷里斯被兰斯洛特失手刺死,随后,自知犯下滔天大罪的兰斯洛特带着桂妮维亚逃到了法国。

  我能接受二人的背叛——不如说这是我一直期待的,但对于同伴的死却不能视而不见,于是我召集骑士们,发兵征讨兰斯洛特。

  在那之前,我留下莫德雷德管理国家——这是我犯的另一个错误。

  莫德雷德是我的姐姐摩根窃取我的血肉,用魔法制作出来的人造人。

  对于没有子嗣的我来说,她就是我唯一的继承人。

  可她性格暴戾冲动,缺少头脑,这让我有些担忧,于是我尝试着让她管理一段时间国家,以观成效。

  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走后不久,她就在全城散播亚瑟王已战死的谣言,偷袭杀害了英勇的兰马洛克,要求其他骑士奉她为王。

  她召集起一支强大的军队,在剑栏设下埋伏。

  我在她的军队里,看到了许多熟悉的面孔,那是我忠诚的圆桌骑士。

  他们面无表情地拔剑,对准了曾经的王。

  ……

  “为什么这么做?”格挡住莫德雷德的宽刃剑,我大声喝问,她却沉默着不置一词,只是机械地挥着剑。

  最后,我用长枪刺穿了她的胸膛,作为代价,我的身体也被长剑刺穿。

  “为什么?”我拔出长枪,任由鲜血溅了一身。

  她却笑了:“父亲……呵……”

  她低下头,失去了呼吸。

  环顾四周,残阳如血,堆积如山的尸体,在那之前他们都曾是我的子民,我的骑士。

  我的胸口突然变得很疼,这股疼痛来得既仓促,又汹涌,即便是阿瓦隆都无法治愈,我找到一棵小树,半坐半倚,心如死灰。

  “我不是一个合格的王。”我心想,当年那把剑果然是搞错了,归根结底,我只是一个有着一点蛮力的村姑罢了。

  阳光透过乌云洒在身上,就像回到了许多年前的午后,阳光依旧慵懒,我躺在牛背上,牛儿在低头吃草,远方升起了缕缕炊烟……

  “王!”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个颤抖的声音,我费劲地睁开眼,好一阵子才辨认出来。

  “是贝狄威尔卿啊……”

  “王,请允许我带您回家。”贝狄威尔眼角噙着泪,真难看啊,原本就长着一张清秀柔弱的脸,这样不就更像个女孩子了吗?

  我轻轻笑了,摸索着握住他的手,将圣剑Excalibur连同剑鞘一同交给他:“这是我身为王的最后一个命令,请帮我把剑丢回湖里,物归原主。”

  贝狄威尔双手接过剑——他的手抖得厉害:“您的意志,吾王。”

  马蹄声远去,一如我的生命,耳边仿佛有个声音在询问:“你有什么愿望吗?”

  “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想作为阿尔托莉雅活着,而不是亚瑟王……”

  “契约成立,召唤仪式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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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阿尔托莉雅·潘多拉贡。

  如果你对这个名字不熟悉的话,那也没关系,因为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人物。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慵懒,我躺在牛背上,牛儿在低头吃草,远方升起了缕缕炊烟……

  耳边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名骑士高举着旗帜,策马狂奔。

  “为庆祝伟大的太阳王高文即位,今年粮税增收一成!”他高声喊着,一路绝尘。

  这次成为王的是高文那家伙啊……不对,我怎么会认识太阳王的?

  我摇摇头,将这个古怪的念头抛出脑海。

  不过既然是庆祝,为什么要增收粮税呢?

  后来我从村长爷爷嘴里得知,由于太阳王高文并没能拔出传说中的选王之剑,而是通过比武获得王位的,许多骑士对此都很不服气,为了征讨这些反对者,必须征收足够的军粮。

  “真够呛啊!”村长爷爷叹着气,“希望太阳王能快些收拾掉那些反贼吧。”

  事与愿违,反贼不仅没被收拾掉,反而越来越多了,为了获得尤瑟王旧部们的支持,太阳王只好娶了尤瑟王的女儿摩根。

  这下总算维持住了局面,不过那之后,粮税又增收了一成,原因是太阳王要远征威尔士地区,他想证明,就算没拔出圣剑,他也不会比天定的“全境之王”差!

  威尔士地区多是躲在森林里的野蛮人,太阳王的进攻一度受阻,不过很快,他就有了主意。

  他娶了威尔士的公主,一个叫做桂妮维亚的女人。

  在当地人的帮助下,威尔士很快也纳入了王国的统治。

  所有人都忘记了那把剑,太阳王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不列颠之王。

  唯一对此感到不高兴的恐怕就是摩根了,她离开了太阳王,返回自己位于格里地区的城堡。

  于是太阳王立了桂妮维亚为王后,他们还孕育了一个儿子。

  愤怒的摩根引来了撒克逊人,太阳王率领军队前往迎敌的时候,被撒克逊人和摩根的联军伏击了。

  结婚多年,摩根深知太阳王的弱点——在没有太阳加护的时候,他也只比普通骑士强上一些罢了。

  在那个浴血的夜晚,太阳王被割下了头颅。

  失去了王,野蛮的北欧强盗在不列颠展开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屠杀与掳掠,我所在的村子也不例外。

  我杀了他们一些人,然后就被更多的人包围了。

  一个起码有八英尺高的壮汉站了出来,他有着满脸的伤疤和络腮胡子,手上握着门板那么大的巨斧。

  他两眼放射出嗜人的光芒:“和我决斗!我胜,你归我,你胜,我死!”

  他在这群人中应该威望很高,人们沉默着后退,留出了大片空地。

  “好!”我扔下手中沾满血的草叉,捡起一把长剑。

  我之前从没进行过剑术练习,可长剑入手的那一刻,我突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熟悉感,仿佛在很久之前,它就成为了我身体的一部分。

  “来吧!”

  ……

  敌人很强,但还是比我弱上一些,几十个回合后,我精准地刺穿了他的心脏。

  下一刻,我就见他睁大了眼睛,紧接着,背后传来尖锐的破空声。

  是弓箭!

  我下意识想要躲避,身上却软绵绵的使不出半点力气——箭矢破体而出,在我胸前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空洞。

  “对不起——”我听到男人小声说,然后轰然倒地。

  我的视线开始变黑,生命逐渐离我远去。这时,耳边突然出现了一个声音:“你有什么愿望吗?”

  是主显灵了吗?我用力睁大了眼睛,出现在我眼前的,是燃烧的村庄,狂笑的强盗,哀嚎的人民。

  村长爷爷被砍掉了脑袋,橘子皮一样的脸上怒目圆睁;安娜姐姐被人拽住头发,拖向小屋,嘴里发出了凄厉的尖叫;刚满三岁的小汤姆被刺穿身体,高高的挑在长枪上。

  我怀着前所未有的愤怒与虔诚,在心中默念:

  “我要拯救不列颠!我要成为王!”

  “契约成立,召唤仪式已启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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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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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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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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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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