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豪门千金遇险记>鸟的王国
  一人一猴,钻进了密林,太阳毒辣。杜小草用岛上的草给自己和猴子各编了个帽子戴上,顿觉凉快多了。

  有了这只猴子,遇到危险时,肩上的猴子会给杜小草一点提示,特别是它烦躁不安。立马逃到树上,这些反常,就说明危险就在附近。杜小草警惕起来。握紧枪,小心的左看右看。希望能及时找到危险的目标。

  “原来是一只野猪。这家伙连野猪也怕。”说着拿出木弩对着那只跑的飞快的野猪的屁股就是一箭。落空了,没有打到,它的速度太快,超出了木弩的射程。见那猴子连野猪都怕,真是胆小。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鼠胆。它又重新回到了杜小草的肩膀上。对于鼠胆这个名字它很乐意。

  在密林连续走了三个小时,才到了这里。这里真让杜小草吃惊,地上厚厚的鸟粪。鸟声嘈杂。各色各样的鸟儿飞来串去。嘻戏对唱。

  有秃鹰,有海鸟,有鹦鹉,有大雁等等各种大鸟儿。杜小草激动不已。今天定要抓住几只野味带回去。

  刚要进去,就见前面几只海鸟为了争夺一条鱼,争战的你死我活的。拿出木弩对着那几只海鸟连发三箭。

  只见其中的三只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其它的几只见同伴死了,丢下那条死鱼。落荒的飞走了。鼠胆唧唧叫个不停,示意胜利,跑了过去捡起来交给杜小草。

  杜小草把海鸟拴在腰上。三只鸟已经够吃几天的了。

  那未知的地方总是对她有本能的吸引。本想把这鸟国转一个遍。可看看天不早了,夜晚没有可以照明的东西,赶回去之前,必须是天亮的。不然在这密林里走黑夜可不是开玩笑的。

  带着鼠胆猴子回到家,太阳刚好下山。生起火来,烤海鸟吃。毛拔光,把内脏掏空,架在火上烤。今天只在鸟林边上打了三只海鸟。里面还没有进去。打算第二天再去,准备多打点鸟儿,晒干储存起来,雨季来之前要备足了粮食。

  第二天一早,他们顺着昨天的原路来到了鸟国。因为这里聚集了许多的鸟,杜小草给它起个名字鸟国。

  鼠胆在前面带路,它现在成了杜小草的探路者。只要它遇到了什么会立马回来报告,跳到杜小草的怀里然后唧唧地叫个不停。

  越往里面走,越来越多的鸟巢,每棵树上都有鸟窝。甚至有的还在地上或者岩石上筑巢。竟然出现了一棵树上几十个鸟巢的奇观。这个季节不是鸟产蛋的季节。不然可以偷点鸟蛋回去。琇書蛧

  鸟蛋虽小但比鸡蛋好吃多了。杜小草想到了在上海吃过的鹌鹑蛋汤。味香鲜美。

  也希望今天能找到些鸟蛋,那些鸟听见了动静早已展翅飞向天空,先是听见鸟儿打翅膀的声音,然后就剩下空空的鸟巢。

  怕惊动了那些美味,杜小草他们放慢了脚步。

  鼠胆跳上树枝上寻找目标。突然它下来,用手指指着前面。杜小草明白,轻轻地跟在鼠胆的后面。

  前面有两个黑黑的大家伙,往前一看原来是两只一米左右高大的秃鹰。

  杜小草欣喜若狂,她想木弩一定制服不了那大家伙,如果要能到这两个家伙一个月的食物就有了。

  再仔细一看,原来一只雌鹰在窝里卧着,应该是在孵鸟蛋。雄鹰守护在雌鸟的身边。

  她要先灭了雄鹰,让鼠胆躲到一边去。拿起枪瞄准那雄鹰的头。砰!一枪,那雄鹰倒下。可那雌鹰却飞向了天空。

  杜小草再次扣起枪的扳机。正要瞄准向那雌鹰开枪,没有想到的是,她看见了它的抓子抓住了两只鸟蛋。

  她的手忽然间的颤抖了一下,最终没有开枪。

  鼠胆连忙跑了过去。跳到窝里拿起其中一个蛋吃了起来。“快别动,快放下?”杜小草大声呵斥鼠胆。

  鼠胆哪里听,只顾敲碎了鸟蛋喝了起来。就在这时,一坨黑影猛冲下来。抓住鼠胆,腾空飞向了空中。

  急的杜小草连发两枪都没有打中。它飞翔的速度太快了,根本瞄不准。

  杜小草对天空吼道:“你放了它,不然你的孩子全是我的。”杜小草走到窝里拿起了三个蛋,比鸡蛋还要大,攥在手里准备扔到地上。果然奏效。

  它直冲下来,突然把鼠胆丢了下来,杜小草担心鼠胆会被摔死,大叫一声“不要啊!”她扔下蛋,拼命向鼠胆飞奔过去,离的太远了。她哪里能跑的到。这一次鼠胆从空中摔下,一定会死。杜小草心想,眼泪早已出来。

  杜小草跑到鼠胆落下的地方到处找也没有找到鼠胆的身影。一直找到了天黑也没有找到。摸着黑路回到住处。鼠胆不知去向,又浪费了三颗子弹。

  那打死的秃鹰也不见了,一定是被雌鹰带走了。

  心情糟透了,躲在家里几天没有出门。没有了鼠胆心里空落落的。

  雨季开始了,雨水天气一直持续了两个月。

  每天只好躲在家里,为了打发时间,拿出准备好的藤条,学着编些筐。她凭记忆,小的时候,母亲身边有位仆人最喜欢编篮子。她编的可都是放花的灵巧花篮。

  好看又精致,她今天编这个可是为了放食物的,那个铁罐锈的实在不行了。编了个大的,有半米大小。做了个提子。

  实在是太粗糙,丑陋了。不过还算实用。坐在凳子上的杜小草,想起了鼠胆。它到底去了哪里?按道理来说,要是死了,该有尸体呀!

  如果还活着也该回来了。不由地替它编了一个窝,一直想给它做个窝,没有机会。今天终于做好了。想起了小黑,又想到了哥哥。现在鼠胆不知死活。眼泪流了下来。不行要去找鼠胆。

  外面闪电连续不断,雷声震耳。拿上枪,这样的雨天不适合出门,假如遇到山体滑坡,那可就死无葬身之地。

  为了鼠胆她不得不出门,带上弯刀。她之前用海鸟的羽毛给自己做了一个帽子,坚硬的翅膀做出来的帽子,雨水正好顺着流下来。身上披了一件茅草做的蓑衣。挡雨也不是很好,但是总比没有的强。脚上穿着以前的皮长靴,来到这里怕穿坏了,一直没舍得穿。整天的赤脚。开始时嫩嫩的小脚,经过磨难的考验。如今生了黑黑的硬茧。她都慢慢习惯了今天脚上扎一根刺。明天可能会有一道血口子。开始很疼渐渐地也不觉得疼了。她一直很想给自己弄双鞋子。

  她按照原路顶风冒雨的去找鼠胆。雨天岛上的一切生物都躲了起来,说不定在一片叶子下面就藏着一条毒蛇,张大眼睛望着外面的动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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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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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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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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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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