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飞鸿吃了几口东西,端起酒杯跟秦风砰了一下酒杯,然后露出洁白的牙齿微微一笑,又得意又自豪地说道:小六子,我发现你现在慢慢对我有了好感,不会是开始喜欢我了吧。
胡说,哪有的事情,你就别在我这里自作多情了。秦风否认道,但是心里却很奇怪,她是怎么觉察出来的?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有没有好感,外人很容易一眼就看出来,只是自己往往还不知道被人洞悉了内心的秘密。
俞飞鸿得意地说道:我可不是自作多情,你的眼神出卖了你,现在你看我的目光温柔多了,我能感觉到。
秦风被揭穿了心事,表情有些讪讪的,事实也的确如此,如果不是对俞飞鸿的看法有了些许改善,他是不会带着她到这里来喝酒的,早就把她赶到宾馆去睡觉了。秦风对女人向来缺乏耐心,这次俞飞鸿让他如此难堪,居然没有发作,也算是破天荒了。
俞飞鸿,我跟你说,不要再继续玩火了,这样会引火烧身,对你我都不好,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秦风狡辩道。虽然印象有了改观,但并不意味着他就想着跟俞飞鸿能有什么结果,这些高干子弟没一个省油的灯,招惹不起,别看平时跟你挺和睦的,可真要是走到哪一步,他们的真实性情就自然流露出来了,一般人还真是接不住。
俞飞鸿笑眯眯说道:我可不是玩火,我是认真的,就是要把你从余昔手里抢过来,她有什么了不起的,凭什么好男人就该是她的。
行了,吃你的菜,喝你的酒吧,我真是够了,早知道就不跟你们结拜,这简直是作茧自缚。秦风不耐烦地说道。俞飞鸿不提余昔还好,一提余昔他就有点烦躁。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余昔俨然成了秦风心目中不可触碰的禁忌。
俞飞鸿也不生气,笑嘻嘻说道:怎么了,戳到你的痛处了?我就不明白了,余昔对你真的就那么重要吗?提都不能提。
你好好喝你的酒,非要提她干什么?你要成心想找不自在,那就一个人坐在这里喝吧,我不奉陪了,你爱干啥干啥去。秦风恼火地站起身,拂袖就准备离去。
俞飞鸿赶忙一把抓住秦风的胳膊,放低姿态央求道:好了好了,我错了,不提她了还不行吗?
既然她妥协了,秦风也不好太较真,坐下来继续与俞飞鸿吃菜喝酒,聊起了其它的事。通过深入浅出的交流,秦风发现俞飞鸿真的是很有见识和想法的女人,智商绝对不在自己之下,各方面的综合素养也不低于余昔。只是这女人在性观念和性道德上不太规矩,这一点跟余昔完全不可相提并论,因此从一开始就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她。
后来聊到明年在银城的投资,俞飞鸿信心十足,对银城的旅游资源开发前景十分看好,一旦投资开发的消息传播出去,马上就会迎来一轮抢购潮和投资潮,银城将进入到几十年来经济最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所以前期筹备和抢购比什么都重要,这一点他们几个人都走在了前面,很多人还在观望,抱着怀疑态度,但俞飞鸿却确认无疑,十分的乐观。
一瓶红酒喝完了,两人又要了两瓶啤酒,喝完后感觉差不多了,秦风起身买了单走人,俞飞鸿如法炮制,跨着秦风的胳膊走出酒吧,心里十分的得意,经过今晚这么一闹,她和秦风的关系无形中更近了一步,对拿下自己心目中的男神更多了一分胜算。m.xiumb.com
秦风开车载着俞飞鸿回了自己在市政府的宿舍,按照惯例,还是俞飞鸿睡卧室,他睡书房,进去之后反锁了房门,免得这娘们半夜三更摸过来,搞得不清不楚的,以后真是不知道如何面对。
事实上,秦风有些多虑了,俞飞鸿这天晚上还真没这个打算,她很清楚,要想拿下一个男人,光靠身体是远远不够的,精神上的沟通同样重要,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人总是不太会珍惜。因此这天晚上俞飞鸿洗完澡之后就直接上床睡觉了,心里美,进入梦乡后还做了个美梦,梦到秦风骑着白马来迎娶自己,穿着洁白婚纱的她笑得那个开心,那个美,连阳光都被她的笑容遮挡住了光芒。
第二天早晨起床,外面的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洒满了整个屋子,金色的阳光瀑布一般,让人心情一下子就愉悦起来。在这样的冬日,能有这么好的阳光,实在是令人欢欣鼓舞的一件事。秦风心情大好,马上起床进了卫生间洗漱,简单洗了个澡,然后换了套干净衣服,刮完胡子在镜子看着自己,秦风忽然发现这段日子自己年轻了许多,皮肤似乎都变好了。
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冬日,让人有一种去谈一场恋爱的冲动。
秦风洗漱完从卫生间出来,看到俞飞鸿居然早就起床了,而且从外面买了早点回来,摊开放在餐桌上,用余昔的那个酒精咖啡炉煮了一壶咖啡,房间里氤氲着一股咖啡豆的香味。
情绪果然是可以互相传染的,你心情愉悦,别人也会受到感染,心情变得愉快起来。看着满面笑容,眼睛里满是柔光的俞飞鸿,秦风忽然发现,人其实真的是可以改变的,就看有没有一个人值得她去改变。
来,坐下来吃早餐吧。不好意思,我不会做饭,要不然真应该去买点东西,自己回来做早餐给你吃,真想把你当孩子一样心疼一次。俞飞鸿一脸温柔地说道,仿佛都变了一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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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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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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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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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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