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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一世锦绣>第四十九章:芦荟
  很快,全京城的人都会知道今日的事情。他和徐策两人都是煊赫的权贵,又都手握兵权,不免被人拿出来比较。好了,现在结果出来了,他萧侯爷虽然有几分本事,却远远不如徐大将军!他那点本事,也根本成了抬高徐策的台阶!

  而最让萧云天恼恨甚至恨得咬牙切齿的,还不是自己最后一箭的失手,而是徐策的射术。萧云天自问,若是他骑着马飞奔射靶,前头还有铜钱,他能射中吗?

  不行的,他不行。就算再来一次,他仍然会输。

  萧云天已经很久没尝过这般屈辱的失败滋味了。他低着头,手指发抖,胸口的火气越烧越烈。

  终于,他无法忍受了。他扔下手里的巾子,负气踏步离去,朝对面的徐策道:“徐大将军包涵,本侯还有公务在身,不奉陪了!”

  四周武将、公子们面面相觑。

  这萧侯爷……怎么说走就走啊?堂堂的武安侯,宴会上玩乐打靶而已,输了一场,这就赌气离去?见过输不起的,没见过一个大将军还这样输不起!

  真正上过战场的武将,有勇、有谋、更要有气度。那些尸骨遍地的前线,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一战输了、城池被夺了,身为统帅立即就要安抚士卒、重振士气,养精蓄锐等待合适的时机反扑。若都像萧侯爷这样,稍不如意就扭头不打了,那大秦的江山早就守不住了!

  若萧云天是个大户人家的纨绔,从没上过战场杀敌,他这个样子大家都不会奇怪。但他是个在西北驻扎十多年、从血海里历练出来的将军啊。www.xiumb.com

  等萧云天的背影消失在众人视线中的时候,许多人都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那么好了,今日之后,不仅“萧侯爷射术远远不如徐将军”这句话会传遍京城,另一个关于萧侯爷气量何等狭小的言论会传得更凶!

  “侯爷走了,咱们留着没意思,也都散了吧!”有人站出来说道,他是萧云天随行的下属。

  “徐大将军,傅侍郎,真不巧,我们也有公务在身。”另外几个人纷纷拱手辞别。

  萧云天一走,平日里追随他的同党们自然都要跟着走。他们是依靠萧云天吃饭的,萧云天赌气走了,他们留在这里不大合适。

  而因着今日是傅家老太君的生辰,来赴宴的都是相熟的人家,这些人自然和傅家的侯爷女婿萧云天交好。徐策手底下追随的人也来了几个,到底是少数。如此,随着萧云天一块儿走的人就占了大半。

  剩下来的人,要么是和萧云天真的没交情,要么是和徐策交好的,要留下来陪着。

  呼啦啦走了一大片的人。

  靶场上没剩多少人了,做东的傅守仁脸上尴尬至极。他勉强应酬着剩下的宾客,一壁忙着吩咐下人道:“你们快追上去伺候侯爷,问问侯爷要去哪儿,是回府还是去老夫人那边!”

  端坐在阁楼上的傅锦仪,将萧云天和徐策比试射术、最后落败负气离开的情景尽收眼底。

  她看着萧云天脸上的恼怒,再看着原本拥挤的人群霎时散了大半,忍不住勾起一抹冷笑。

  “姑娘,您真厉害!这么快就把这些人都遣散了。”七夕忍不住凑上来笑道:“只是……为了赶人而已,侯爷和三姑奶奶却都极大地伤了颜面,怕是不好过了。”

  傅锦仪轻笑起来,低语道:“他们不好过,可是正合我的心意呢。”一壁说着,脸上浮出一层冷冽的冰霜。

  是,她只想将密集的人群遣散,给曦儿行方便。但有这个机会,她为何不狠狠地教训萧云天和傅妙仪这一对狗男女呢!

  萧云天,呵!我倒要看看,今日之后,你如何在军中立威!一个射术不如人、气度又无比狭小的将军,有什么资格领兵呢?武将的圈子不比那些整日勾心斗角的文臣,武将里头是凭着真本事说话的,上头的人没本事,下头那些桀骜的兵勇就能上折子弹劾你,明目张胆地取代你的位置!

  而那傅妙仪嘛……等待她的,怕是比萧云天这事儿更不堪的结果了!

  “侯爷和三姐姐有没有说要去哪儿?”傅锦仪坐下来,笑问道。

  七夕瞧着自家姑娘脸上那冰冷的笑,心里不由有些发凉,赔着小心道:“回姑娘,方才听人说三姑奶奶挨了打,不愿让大太太看见她的样子,套了马车要回府。另外,侯爷似乎也要回去。”

  傅锦仪挑眉冷笑。

  “好,回府好呀。等回去了,她还有得受。”傅锦仪的一双眸子越发冰冷。

  让傅妙仪当众和萧云天争执,最后惹得萧云天大怒,其中玄妙可不正在傅锦仪送去的凉茶里。

  她准备了两样茶水,一样是芦荟加了金银花等几样常见的花草烹煮,一样是加了薄荷和夏枯草的。加薄荷的那样给了妾室潘氏,加芦荟的那样给了傅妙仪。

  这两样凉茶都是大家平日饮用的,都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并无任何不妥。关键是萧云天这个人,吃不得芦荟。

  萧云天不能吃芦荟的根儿,还要从七年前说起。

  当初萧云天在西北随父出征,那时候匈奴还占着几座城池,到底不肯退兵;老侯爷的两个儿子刚刚战死,十八岁的萧云天不得不披甲上阵,代替了兄长的位置冲锋在前。他起初打了两场胜仗,没遇上什么危险,但在那一天冬天的一次攻城中,他出事了。

  他率领的先锋队被匈奴人切断了后路,一路引进峡谷里,最后全军被俘。反抗者杀,投降者为奴,为了活下去,萧云天在死人堆里扒了一个士卒的衣裳,换下了自己先锋将军的铠甲,向匈奴投降。匈奴人也没认出他来,用铁锁穿透他的肩胛骨一路拖着他送往匈奴的王城,要将他充作奴隶。

  那是他一生中最可怖、最灰暗的日子。

  他被一路往北拖行,匈奴人的领土上都是成片的荒漠,没有食物,没有水。匈奴人自己带的水粮都紧张,对待奴隶一贯是让自生自灭的。在那一路上,萧云天什么都吃,吃过骆驼的尸体和人的尸体,吃过仙人掌的根,但他吃的最多的东西,就是芦荟。

  芦荟是荒漠里为数不多的能够生长的植物。这玩意是真的能吃,叶子能吃,根能吃,浑身上下能吃。不光能吃,还能吃饱,汁水还能解渴。

  就是靠着挖芦荟,萧云天活下来了。半途中,他找到了一次看守松懈的机会,他将铁锁一寸一寸地从骨头里拔出来,浑身是血地逃跑了。他在荒漠里跑了一天一夜,身后追兵不断。他忍饥挨饿,忍着浑身疼痛,竟拖着半条命摆脱了追兵。而在那之后,他因为在荒漠中迷路,又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才一步一挪地回到大秦的国土上。

  前后数月里,都是芦荟撑着他的命。

  但从此以后,他就半点见不得芦荟,别说喝一口,闻一下子他都要吐。

  常人眼里清冽解暑的芦荟,在他眼里,就是人生最惨烈岁月的回忆。一闻见那味儿,他都能想起被俘虏的屈辱、忍饥挨饿的痛苦和在荒漠里跋涉的绝望。

  而萧云天的这个忌讳,除了苗老夫人和他的原配傅华仪,其余的人还真不知道。

  傅华仪起初也不知道,后来是听苗老夫人说起的,那时候她已经嫁入侯府两年多。

  这个忌讳,萧云天是不敢宣之于口的。被俘虏一事,不仅是他最阴暗惨痛的回忆和最不光彩的污点,更是朝野社稷和上头的圣上所不容的。要是让别人知道他曾被俘虏,那他这个将军的脸面还要不要?让圣上知道他竟然敢贪生怕死投降敌军,定然会按着律令将他斩首抄家!

  傅锦仪敢肯定,傅妙仪不会知道这个秘密。

  若萧云天真的很疼爱傅妙仪,或许会告诉她。但事实并非如此,萧云天对傅妙仪的情分不过尔尔。

  傅妙仪不知情,将添了芦荟的凉茶奉给萧云天。萧云天毫无防备,方才喝的凉茶又是薄荷的,是他喜欢的口味,就以为傅妙仪这一碗是一样的。

  他吞了一大口,差点没恶心死,当场对傅妙仪发起火来。

  若事情只是如此的话,倒还不会闹得太难看,和后头萧云天失手并负气离去的行为也没有太大干系。

  以萧云天的性子,他将傅妙仪当众叱骂一顿就会让人带她下去,却不可能动手打她。随后他一脚踹在了傅妙仪身上,这可不是他一时冲动,说到底还是因着那碗芦荟茶。

  芦荟不能与海鲜同食,会适得其反引得人体内燥热。

  今日为了给傅老夫人祝寿,傅守仁特意搜罗了傅老夫人喜欢的新鲜鲍鱼和牡蛎一类生猛的海鲜,给母亲和宾客们奉上。偏偏萧云天也喜食鲍鱼,方才席间他就用了不少。

  他刚食用了鲍鱼,在靶场上又灌了芦荟。若是别人,芦荟海鲜同食,在吃的不多的情况下只会显出些急躁,倒不会如萧云天那样失了理智。但活该萧云天他倒霉,他对芦荟的反应比任何人都激烈,可以说他已经患上了芦荟过敏的症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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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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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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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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