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红了天,也照亮了大地。
曹家村一大早就忙忙碌碌,今天要送参军的人离开了。
郝政委把军装和背包,全部发放给这些参军的妇女。
虽然穿着军装是棉服,但里面的棉花都是新的,腰上扎上皮带,戴上帽子之后,自有一番飒爽英姿。
楚依柔穿着军装,出现在郝政委面前的时候,整个人气质都变了。
原本为了不被那些混混骚扰,楚依柔整体在脸上涂上锅灰,皮肤并不白,可现在的楚依柔,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即使穿着大棉袄,也能感受到皮带下面的纤细的腰肢。
纪安国看傻眼了。
飒爽英姿,已经不足以形容此时的楚依柔了。
王秋菊脸红红的,跟着楚依柔一起站好,按照高矮顺序排队。
穿上军装的女兵们,精神抖擞。
“楚依柔,你是代理班长,希望你能够做好榜样,管理好战友。”郝政委当即给楚依柔按了一个职位,方便管理。
“是,我一定会尽心尽力。”楚依柔立正回答,昂首挺胸。
这一次征兵,楚依柔从头到尾帮着郝政委做事,而且大家也见识到楚依柔的口才,身手。她们很多人都是看到楚依柔参军,才下定决心参军的,所以信服楚依柔。
曹大婶带着村子里的几个妇女,开始帮着做饭,给这些人送行。
“哎呀,大婶子,你家大凤,参军了,也算是脱离苦海了,以后过好日子了。”村里的一个妇人恭维说道,“你看啊,一个个都精神着呢,要是留在村子里,灰头土脸,没精打采的。”
“是啊,我也能放心了。”曹大婶抹抹眼泪,“只愿她们能够在远方好好生活,总比在这里守寡好!”
吃过早饭,看着楚依柔背着行囊,带着曹家村的女子们,再次整队,然后依次上了大卡车。
加上楚依柔,总共二十五个新兵。
其中一个女子特殊,她就是苗翠花,带着女儿一起参军。
郝政委调查了她的情况,觉得她符合征兵条件,所以就答应了。
孩子是希望,有了孩子,还愁边疆没人吗?
这些新兵,不仅仅在边疆开始新生活,更会在边疆成立家庭,生孩子,牢牢地把控那片广袤的土地。
她的女儿吴小雨,被村子里的小孩欺负,非常胆小。
现在跟着母亲一起参军,小脸上也露出来笑容。
卡车启动,众人坐在上面的凳子上,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驶向村子。
不管是之前有没有矛盾,但现在曹家村的人都在曹支书的带领之下过来送行。
在众人的注视下,卡车越行越远。
卡车上,原本还有些高兴的众人,离开熟悉的地方,担心害怕,心情低落。
郝政委知道,离开熟悉的地方,的确有些舍不得。
即使曾经这个地方,给她们带来痛苦和折磨。
安土重迁,就是这个意思。
郝政委见气氛低迷,然后笑呵呵说道:“我老家在川西,这一路走,一路打仗,没想到居然在边疆安家了。人生,总是充满不确定,但却非常有趣,不是吗?”
楚依柔听了,点了头,拍拍手,说道:“是啊,我们离开这里,未来有很多不确定,正是这一份不确定,我们才能有限的可能!大凤,别哭了,咱们是军人,又不是犯人,到了边疆安顿下来,我们可以写信回来啊!如果有照相馆的话,说不定还能拍照片呢!”
正在哽咽的曹大凤,听到楚依柔的话,赶紧擦干眼泪,然后腼腆笑笑:“我不会写字,不会写信!”
“是啊,我们都不会写信!”王秋菊皱眉,虽然家人的做法让她心寒,但有谁真得会怨恨自己的父母呢。
“我会写,到时候你们说,我帮你们写。”楚依柔笑道,她会写字,这一点大家这段是时间也看到了。
就说跟她已经死去的丈夫学的。
居然也能蒙混过关了,只是纪安国听到之后,居然在她面前“哼哼”,好像很不满的样子。
不就是一个理由吗?
居然那小子这么计较,这是一个大男孩!
不成熟!
没想到因为这件事情,让楚依柔给纪安国留下这样的评价。
如果知道话,纪安国绝对不会哼哼了。
即使哼哼,也会跑到外面哼哼,不会当着楚依柔的面。
本质上是不想听到楚依柔说她以前的丈夫。
即使死了,也特别介意。
吴小雨听了,笑嘻嘻地说道:“我娘说了,到了新家那里,我可以上学了,等学会写字,也给婶子大娘们写信。”
她们都是寡妇,没有孩子,特别喜欢孩子。
吴小雨这么懂事,立即得到大家的称赞。
“小雨,真棒。”楚依柔回答,如果萌蛋蛋能够恢复人形的话,或许也这么大,也这么可爱吧。
重活之前,萌蛋蛋就是差不多这么大。
特别可爱,萌萌哒。
郝政委看到大家被转移注意力,脸上纷纷挂上了笑容,然后说道:“与其找别人写信,还不如自己学习写字,然后自己写信呢!”
“我我们这么大了,还能学习写信吗?”王秋菊满脸希冀地看向郝政委,在她的心里,能够上学的,都是非常厉害的人。
她们这些人可以吗?
到现在为止,这些妇女们,仍旧没有自信心。
“当然可以了,不管什么时候学习,都不晚。”郝政委笑道,“到了边疆部队,就会开始新兵训练三个月,白天训练,晚上还有学习,扫盲。不认识字,以后不能分配好工作,所以你们要努力了。”
“郝政委,你是说,我们不是一直当兵,一直打仗吗?”楚依柔问道,她知道大仗没有,但小战不断,还以为她们去部队,也要打仗呢。
“哈哈!”郝政委笑笑,耐心地解释,“现在国家安定了,哪有这么多仗打,即使有,还有很多男兵呢。你们这些女兵当中这只有少数身手好的,才会留在部队里。”
一听这话,众人急了。
“不能留在部队里,我们去哪里啊?”苗翠花急忙问道,她抛家舍业离开,就是想能过好,可不希望到了那边,又过得低人一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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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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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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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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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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