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里,叶淼双手抱肩靠着柱子,“今天还好?”
南宫尚挥舞菜刀正在给鱼去鳞片,随口回答,“她离开也有三年了,我已经走出来了,不过今天她忌日,还是很感谢你来看我,如果她知道的话,会很开心的。”
叶淼挑眉,“我只是来吃鲈鱼的,还有,不要放蒜,她不喜欢。”
南宫尚磨牙,“难道你没听过要尊重厨师的劳动习惯么?每一道菜都是艺术你懂不懂。”
叶淼回应,“难道没了蒜你就做不好?”
后者哼了一口,一边把拿出来的蒜放到一边,一边和他拌嘴,“幼稚不。”他将处理好的鲈鱼去腌制,手里也就有了空闲,洗手去腥的时候随口问:“你有没有和叶小姐结婚的打算?”
“这算什么问题。”叶淼往窗外看去,叶水墨和南宫尚的儿子正在玩吹泡泡,一个大大的圆圈在盆里沾了沾,再拿起来的时候往空气中一扬,大大的气泡就形成了。
小男孩会弄成连串的泡泡,叶水墨第一次玩,弄不成,所以眼巴巴的蹲在地上看着小男孩,一边鼓掌。
“别看了,再看也生不出那么可爱的儿子的。”南宫尚道,“我估摸着是你想结婚,但是叶小姐从来没有主动提起吧。”
心事被毫不留情的击中,叶淼扬眉,他确实有和叶水墨结婚的打算,或者说随着感情的加深,这种情绪变得更加热切。
不过那人从来没有提起过,当然,他觉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方从来没想过,而且现在她也在上学,也不想因为结婚而让她感觉有束缚,总之还是有顾虑的。
这一顿鲈鱼餐,叶水墨是吃得万分开心,小肚皮圆滚滚的,最后还是南宫尚又拿出了些小番茄,酸得很,吃了两颗算是消食。
回去的时候凑巧碰见来南宫尚家里的班长,双方都觉得好巧,叶水墨记得班长之前好像说过和南宫尚这个亲戚不太熟,现在能够混到节假日到家里探望,应该不算不熟吧。
“哥哥!”小男孩从爸爸身后跑出来,一把抱住班长的小腿,那亲热劲比刚才对叶水墨的更甚。
南宫尚看向小男孩,“不许没礼貌。”
小男孩立刻挺直腰板,有模有样的和班长问好,倒是班长一直在替他说话,让表哥不要那么凶,又低下头去哄小男孩。
叶水墨和他们告别上车的时候,发现那三个人往院子里走去,忽然觉得也蛮和谐的。
国庆节第一天,两人也在外面溜达了一圈,晚上叶水墨却失眠了,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只好折腾身边的人。
“闹钟定好了吗?”
“恩。”
“你觉得我起得来吗?”
“可以。”
“为什么?”
“因为我在。”
“那如果你也睡不醒怎么办?”
“不会。”
“为什么?”
“因为闹钟已经定好了。”
“那你觉得我起得来吗?”
叶水墨像毛毛虫一样卷着被子滚来滚去,她是真的十分兴奋,脑子里回想明天可能发生的点点滴滴,最后是被叶淼抓到怀里按住了,这才消停,好一会才浑浑噩噩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5点多的时候她就醒了,赶在闹钟响之前按掉,然后起来梳妆打扮。礼服是昨天晚上就送来了,款式和之前的一样,不过如果细看的话,还是会发现拼接的地方缝纫技术更好,整个礼服的设计也十分贴身。
她醒了叶淼也就醒了,本来就不是贪睡的人,也跟着起来收拾着,两人比预期的要早一点到酒酒奶奶家,姑娘人是外地的,本来想再酒店发嫁,后来还是酒酒大手一挥,说进了家门就是自家孩子,当然是在自家发嫁了。
女方那边的人也觉得完全可以,他们对山姆十分满意,光是那豪车队伍还有顶级五星级酒店作为婚礼现场,他们就觉得很有面子了,山姆还在新房那边,等下由山姆在这里把人接到新房。
“老板!”刘强今天是负责婚礼车队的,叶家出车,玛莎拉蒂,保时捷和宾利就有好几辆,然后迎亲的队伍是8辆加长林肯,浩浩荡荡的摆在小区外,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叶淼送了叶水墨就要折返到新房那边,届时陪着人过来接新娘,他对这件事还蛮上心,准备得十分妥当。
新娘房里,新娘很漂亮,除了叶水墨外还有另外三个伴娘,都是新娘的大学同学,这些伴娘虽然不认识叶水墨,但是看她带的耳钉都是LV的,就不敢轻看了,也总觉得和她有点隔阂。
叶水墨说了一些祝福的话,新娘的妈妈在一旁哭得稀里哗啦的,按照新娘家里的风俗,妈妈是要一直跟着出嫁的。
她有些感慨,忽然想起一面未见的母亲,但是很快脑子里又闪过小姨的身影,最后定格在依依妈妈身上。
依依妈妈给了她一个人所需要的所有母爱,甚至更多,所以他没觉得有什么好难过的,相反的都是满满的感恩。
早上十点的时候,新郎团来了,四个伴娘等再门口,笑嘻嘻的,“没有那么容易接走新娘哦。”
山姆今天打扮得也很精神,先递过去四个厚厚的红包,然后假装要开门,那门当然是开不了的,其中一个伴娘灵机一动,说是要猜谜语,总共猜四题,一道题目过走出一个伴娘,四道题目都对了才能把新娘接走。
结婚就图个热闹喜庆,大家也很兴奋,闹哄哄的就要让伴娘开始出题,第一个伴娘和大家嘀咕了一下,拿出她早就准备好的纸条,一人一张,然后先开口。
头像凤凰头,脚像钓鱼钩,远地七八尺,泥里伸出头,猜一个动物。
外面伴郎团炸开锅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了,有的说蚯蚓,但很快就有人反驳说哪里有蚯蚓远地七八尺的,明显就是个会飞的啊。
山姆虽然在Z国长大,但底子里还是个洋人嘛,嘴里嘀咕了半天还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急得抓头发。
“燕子。”
众人把目光转向站在最后面的男人,山姆的伴郎团队多事鲜花基地里的,也有同学,大家早就对这一看起来就不普通的男人有兴趣。
山姆拍手,“叶哥说的绝对没错,我们就猜是燕子。”
新娘在屋子里笑,“幸好有叶先生,不然我今天可能都走不出这个屋子了,那些兄弟都是种花行,才谜语不行嘛。”
第一个伴娘出去了,山姆给了一个大大的红包,第二个伴娘又接着开口,“四四方方一块粑,满满粘着黑芝麻,粒粒从人嘴里过,一世也难嚼着它。”
叶水墨乐了,这谜语前几天她和叶淼还在电视上看过,当时两人猜了一通,最后也是叶淼猜对了,这道题肯定不难的。
外面又是一阵讨论,不过这次叶淼没有开口,山姆和众人猜错了,又往房里递过去三个厚厚的红包。
一直到叶水墨,她看了纸条上的字,念出声:“考察宇宙?打一成语。”
山姆哀嚎,“水墨,不带这样的,我还指望着你当奸细帮忙的,为什么就你的最难啊。”
他扭头看向叶淼,一把把人推到面前,“叶哥,靠你了。”
见叶淼没有立刻答出来,叶水墨捏了把冷汗,她当然希望男朋友和自己很有默契嘛。
“任重道远?”
“答对!”
她开门,笑嘻嘻的看着叶淼,同行的新郎团有不少眼睛发亮的,叶水墨身材很好,好到能够第一眼就吸引男人的目光,抹胸的小礼服露出精巧的锁骨,雪白的脖颈上配着一条珍珠项链,项链的最中间却是一颗蓝宝石,蓝色和肌肤互相衬托着
嘻嘻闹闹一阵后,大家一起前往酒店,一路上长长的豪车阵容十分吸引人,车子最后停在帝豪酒店。叶水墨下车的时候,毫无遮拦的肩膀多了一条很轻的纱巾,其他伴娘问了,她红着脸以有点冷搪塞过去。
山姆的婚礼没有特别的奢华,当然是和那些大富大贵的比,如果在普通人群里,这样的结婚典礼还是十分引人注目的。
帝豪酒店内设立宴会厅,大小客厅以及数个包厢,所以在容纳人数上都是绰绰有余的。叶家和严家关系好,所以大力支持,连帝豪酒店的老板都惊动了,亲自来送了贺礼,又说了几句话才离开。
叶子墨和夏一涵虽然长居国外,但是酒酒孙子的婚礼他们是一定会在场的,此时酒酒正和夏一涵说着贴己话,看样子眼泪是都要落下了。
“水墨!”酒酒一看到她立刻招呼她过去,叶水墨有点不知所措,虽然她还叫着丁依依妈妈,叶家其他人的称呼也没有变,但是面对慈爱的奶奶,她还是不知道能不能叫,担心对方嫌弃。
腰肢被人轻搂着,叶淼靠在她耳边,“以后你嫁给我不也是要喊奶奶的,难道你在犹豫要不要嫁给我?”
这话倒是让她乐了,含羞带怯的看了旁边的男人一眼,心里的紧张倒是去了不少。
“这两个孩子就是感情特别好,希望山姆以后也能好好学学。”酒酒感慨。
夏一涵握着她的手连忙说:“山姆是个好孩子,我相信他的眼光,我们都是一家人,看到你好他好就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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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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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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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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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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