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这里,老农看向君卿问道:“你肯定是一个位高权重的大将吧,也是上过战场吧,那样的场景,已经五分对错了!”
君卿华点点头道:“六年前,我曾去战场,那年我14岁,差点死在盐城之外的黄沙地!”感慨。
“盐城之外的黄沙地?哈哈,真是有缘,我儿子也是被埋在那里,如今他的白骨都已经化成黄沙了吧!”他伤感,随即望向天空,笑道:“那片地方很大,一望无际,可是却也很小,万物不生,只埋得下森森白骨,那是一条用血肉和白骨铺成的道路啊!”
“咱们几十年的仇敌,现在突然坐在一起吃饭,老汉我难免有些感慨!”老农见众人不语,突然感慨道,“不知你们要在这里待几日?”
“后日我们便不来了,我朋友大婚,大婚之后,我们便要回帝都了,这战场,从此我便再也不用去了!”君卿华开怀,甩甩袖子,很是开心的道。
“是啊,不用打仗了,我听说四国统一,我们离越的旧民,灾荒之年也会有专门的粮食派送过来,吃得饱喝的足,便再也不用打仗了!”他声音似轻松,又似怅然,“可惜,我儿子却没有生活在这个时代,如若不然,也能如你们一样活着回来!”
“老汉放心,只要有我们在,必然不让你一个人孤独终老!”君卿华见老农落寞,不由保证道。
老汉朝他感激一笑,拱拱手,却摇头道:“多谢你的好意,只是老汉我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不必费心了,你们有才能,可以做一番大作为。”
“多谢老汉夸赞!”君卿华点头,便也没有执着。
静荷心中嘀咕,当皇帝算不算大作为?
众人挑明了身份,这老农侃侃而谈,只以为君卿华是将军,而他谈笑间很是疏朗,仿佛将这一辈子的话都说了出来一般,青菜汤喝完了,静荷又拿出自己先前酿制的桂花酒来,众人就这么坐在地上,喝酒畅谈。
老农将自己的平生经历,年少时如何上战场,又如何从战场上归来,又如何心酸的看着儿子上战场,林林总总,说起往事,他看看的清楚,想的明白,不悲伤,不窃喜,就好像是说别人的平生,有平淡,有惊心动魄,战场狼烟,情场爱恨,然而,现在一切的一切,都化为一身寂寥落寞,供他回味。
君卿华也将自己战场上的事情讲给众人听,大家默默听着,时不时附和几句,眼中满是敬仰之情。
茶余饭后,美酒饮尽,众人借着浑身酒气,开始下午的耕种。
原来,这老汉在帝都城门尚未封锁的时候,挑着粮食到帝都贩卖,谁知一日之间,城门关闭,他流浪在护国寺附近,就在护国寺讨吃的,与他一同的,有很多百姓,好在护国寺一视同仁,必有吃食不会让他们饿着。
直到今天早上,城门大开之后,他才从帝都走了出来,回到自己的田地,看到满地杂草丛生,便坐在田埂上望天嗟叹。
下午,锄地期间,楚青云坐轿子来过一会,与君卿华说了一会儿话,便转身走了,老汉诧异看着。
万户侯与成王两人同时踏空而来,与众人调侃一番,倒是留下来干了会儿活,觉得甚是不顺手,况且他们那一身锦缎华服,也不方便干活,于是,被君卿华赶走了。
快到下午的时候,一身红袍,份外妖娆,且是一身女装打扮的楚青云,拖曳着长长的裙摆,踏云而来,脚尖所到之处,一片红霞,绝美妖娆。
他落地之后,也不顾一身红妆,直接噗通一声,趴在地上,抱着静荷的胳膊,大哭痛哭,杀猪般的哀嚎声将老农吓得锄头都没有拿好,直接砸到脚,不得已,一瘸一拐的坐在田埂旁,看着这红衣潋滟的男新娘。
“啊啊啊啊……我不要穿女装,呜呜呜,我是个男人,小静静,帮帮我,帮帮我跟敏儿说说,如果让我穿成这样成婚,我不活了,我不活了!”他身体扭捏,在地面上打滚,沾了不少黄土和植物汁液。
“不想穿不穿啊,跑这里来做什么,也不怕丢人?”静荷嫌弃的看看他死死抱着自己手臂的爪子,指甲盖上竟然涂了蔻丹,真真是大美人啊,细节做得太仔细了。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们两个的赌约我可是知道的,当初是谁说,她若是女子,你便嫁给她,怎么现在不愿意实现诺言了?”静荷挑眉,不站在他这边。
楚青云扭了扭身体,不依道:“我,我,可是……可是……就算我勉强答应了,可也不能让我穿女装啊,还有,还有我爹爹也不会同意的!”
“万户侯?”静荷挑眉。
“嗯嗯!”楚青云猛地点头。
“我看万户侯很开朗嘛,应该不会生气的,不过,你不是要举行两次大婚吗,这次嫁给她又何妨,回到帝都,我给你办个更盛大的,你娶她!”
“不行,我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绝对不能做犹如家中门楣的事情,誓不低头!”楚青云斩钉截铁。
静荷上上下下打量他一下,在他身上瞄来瞄去,而后问:“你誓不低头?穿上这身儿衣服做什么,还不是你自己自愿的!”挑眉,揶揄,静荷一点都不同情。
“我不求别的,仪式完成之后,我换上女装,可以在洞房之前,只有咱们几个人的时候玩一把,也算是满足了她的愿望,让我穿成这样出去见人,我死也不敢,你帮我跟她说说!”
楚青云脸色红扑扑的,额头渗出细细的汗珠,可见一路逃命而来多么用力。
“说说可以,说成说不成,我就不知道了,话说,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儿!”静荷疑惑,他并没有将消息透漏给任何人啊,丞相和万户侯过来,是因为雪狼暗卫的指引。
“我爹爹和岳父说的啊,他们说你俩在体验生活,贴近民生,他很是欣慰,我就借口过来了!小静静,咱们朋友一场,你可得站在我这边啊!”楚青云小心翼翼瞄着四周,生怕有有人看到他,静荷瞧他这神情,便知他准是又惹火了,才特意过来求庇护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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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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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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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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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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