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我是庶女?”静荷淡淡抛出身世。
“我要的是你,不是你的身份,不管你是庶女,还是孤儿,或者是丫鬟或者奴籍,我都会只爱你一个人,这么多年,你当知我心!”冷卿华声音平淡,琴音般的嗓音,仿佛说着誓言般,不容质疑。
静荷愣在当场,心中感动莫名,为什么从他口中感受到如此炽烈的爱意,眸中浓浓翻滚这的,也是无尽的疼惜,如此誓言般的话,让她怎能不感动,他的心,她又怎会感受不到。
“三年,你可愿意?”静荷清澈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冷卿华,坚定地问道。
“三年之后你可会嫁给我?”冷卿华回问。
“三年之后,若你未娶我未嫁,此心不变,嫁你何妨!”静荷凝眉,认真说道。
“三年之后,我心不变,纵有万难,必娶你!”冷卿华强大的自信蓬勃而出,犹如春天发芽的种子,散发着勃勃生机。
“好,拉钩!”说罢静荷伸出小拇指,却猛然想到拉钩并不是这世上的风俗,只是,没想到一时间忘记了,然而,令静荷惊奇的却是,冷卿华同样伸出小拇指,勾住静荷的,而后两人几乎同时,下意识的拇指指腹相对,转圈,握手,两人目光同时看向对方,口中同时念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岚梅一直以来就被静荷两人仿佛空气一般晾在一旁,此时见两人做如此动作,惊讶的捂住了嘴巴,眸中尽是诧异之色,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人做这样的动作,竟然如此的熟练,她长这么大,没听说过什么拉钩啊。
静荷也疑惑的看着冷卿华,目光锐利,问道:“你怎么会这个?”
“你怎么会?我这是小时候一个玩伴教我的。”冷卿华佯装不知静荷身份,同样疑惑的看着静荷。
静荷心中一动,难道他就是小时候自己遇到的那个男孩儿吗,强压住心中的激动问道:“那你知道她是谁吗?”
冷卿华笑了笑,看着激动的静荷,心中微微一安,道:“我游历天下时遇到的一个小男孩儿,并不知道他是谁,怎么?你认识?”
静荷眸中一暗,心中略有些失望,笑了笑道:“嗯,若你认识的小男孩儿有十五六岁的话,那我应该是认识的,拉钩,是我教他的,他是我年幼时唯一的朋友,只是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我甚至没有来得及跟他说一句再见。”静荷有些怀念当初年幼的日子。
“发生了什么事儿!”冷卿华凝眉问道,很是在意。
静荷摇了摇头道:“知道他还好就行了,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多说无益,希望他每天都开心点。”这是静荷最大的愿望,她现在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男孩浑身上下透漏着的悲伤,和最后对着自己说要娶自己的小不点。
“你很喜欢他?”冷卿华挑眉,声音中有些奇怪的感觉,酸酸的,虽然那个男孩儿也是自己,但是他却还是觉得吃醋。
“嗯,唯一的朋友,哦,对了,他是第一个说要娶我的人呢!哈哈哈!”说罢,静荷哈哈大笑起来,童言无忌,总是那么的随心所欲,因此跟男孩儿单独在外面的时候,她是最开心的,完全不需要任何掩饰。
“哼,不自量力!”冷卿华冷哼。
“是,挺不自量力的!”静荷同意点点头。
冷卿华脸色瞬间一黑,自己好像无形中又败了一招,哪有自己说自己不自量力的。
思绪回到七年前,男孩儿女孩儿并肩坐在石头上,她们唯一的娱乐活动就是打架,打完架之后看着月亮数星星,或者讲故事,他突然想到第一次他对她说要娶她的时候,她的表情,毫不在意,并没有当真,只是笑了笑,那样子,就像一个大人,看着一个稚子般的眼神,虽然当时他比她还要大两岁,然而那种被小看的感觉,就是那么的清晰。
当年,两人头一天晚上还约定第二天将尚未讲完的故事讲完,而第二天自己等了一夜,第三天,第四天,三十天,她还是没有出现,那个断尾的故事,时时刻刻牵动着他的心,他也因此受了打击,跟着师父,潜心练剑,一学就是三年不曾下山。
看着有些伤感的静荷,他闭口不言,当年的事儿,不管静荷是因为什么并没有赴约,自己都不想再提,能够再次遇到她已经是上天锤炼,年幼时的不开心,就让他随风而去,现在才是他们两个真正的开始,他会好好守护这来之不易的三年之约。
下午,静荷老老实实的去上课,而冷卿华则是去办太子的事情,虽然静荷今日所作所为已经有所收敛,然而今日的事情还是很快传到了京城,皇帝和各个权贵的耳朵里。
工部尚书李家,得到儿子李江春的飞鸽传书,家主李禄立刻联系关系好的御史,将太子的所作所为据实上报,弹劾太子在学期间不用心读书,心思不正,有辱皇家威严,看到弹劾奏章的皇帝皱着眉头看着,脸色冷沉,自己的儿子有几斤几两他心里清楚,奈何从小在皇后的身边教导,皇后偏激,太子自幼未免也有些偏激,他如何不知太子无论是品行还是学识都无法担当大任,但奈何他只有一个儿子,很快皇帝的目光,集中在何静箜这三个字上,何静箜,到底是谁,什么来头,竟然有如此胆气,光明正大的跟太子叫板,而且还跟冷卿华交好,实在是不容忽视的任务,皇帝立即命人查探何静箜的来历。
就在皇帝发愁太子的事情如何处理之时,皇家侍卫团团长拿来飞鸽传书,那是智老写来的,智老也将那天上午发生的事儿一五一十的交代清楚,其间对太子的表现不加言辞,而对何静箜却是大加赞赏,并附上何静箜乃是李沐阳的关门弟子一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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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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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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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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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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