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召唤物超进化>第六十一章 大收获
  得到这份召唤能力已经将近两个月,不知不觉中,他已经知晓了许多其中的细节与法则。

  召唤物的属性反馈,进化,属性成长,获得其他召唤图标的方法等等,都在他一一挖掘中揭晓。

  说来虽然不清楚金毛浣熊作为召唤物有多给力,但介绍上,召唤所需除了一枚召唤币以外,竟然只要一颗坚果就可以了。

  这倒是比小骷髅的召唤条件简单不少,毕竟他回到小镇后,几枚铜币就能买到一袋坚果了,便宜的很。

  另一边,在见到骷髅战士逐渐追远,莫路当即下令撤回。

  这么短短的一会儿功夫,让它追上干掉了三只金毛浣熊,算是非常不错了。

  这么一来,这场以为凶多吉少的危局,竟然还让他赚了不少。

  不说那头浣熊王,就是其他小浣熊也让他一共收到了四只,这就相当于得到了数十枚银币。

  在加上那五十株意外之财蓝心草,又是一笔大收获。

  哪怕是那些十几二十人所组成的冒险者团队,出一趟野外也未必能够得到如此分量的收获。

  现在却被他一个高中都还没毕业的毛头小子,在一天内取得,这说出去都没人会信。

  有运气成分,当然最大的功劳自然是刚刚获得进化的骷髅战士。

  看着从远处走来的白色身影,缺了一臂,身上多处铠甲均已经开裂,每走一步都会掉落下一些骨头渣子。

  这一战,结束的不易。

  见识到那头浣熊王的狂暴特性,转眼再看自己骷髅战士身上的元素亲和特性,总是有些别扭。m.χIùmЬ.CǒM

  如果是进化成骷髅魔法师,那还好说,但偏偏是进化成了骷髅战士,所以元素亲和这个特性貌似一点都没有增幅它的战斗力。

  得出的结论是召唤物的进化方向似乎是固定的,亦或者诞生的特性是随机出现的,两者没有丝毫关联牵扯。

  另外从几次召唤骷髅经验中,他发现种族特性,类似不死族的意志出现的频率比其他特性高的多,这也说明召唤物的特性并非完全的随机,是有倾向性的。

  而且同样是不死族意志特性,有加成攻击属性的,也有加成护甲属性的,效果不一。

  总之在特性一栏上,貌似有许多偶然性,且繁杂许多。

  直到现在,莫路也没有很好的弄明白这些,只能留到以后再研究。

  眼下,他要考虑怎么处理这头浣熊王的尸体了。

  其余几只小浣熊还好说些,就算值钱,但也不会在小镇上引起什么轰动。

  但这头浣熊王就不一样了,根本不是寻常生物,一旦被莫路带回小镇里,绝对会惊动所有人。

  而当他们得知是一个学校里的高中生从野外带回小镇的,这势必要让莫路出名啊。

  不仅要出名,更是会牵连许多的麻烦。

  毕竟在不能说出骷髅战士的情况下,他根本没法证明自己是怎么猎杀的。

  就以他自身的属性与实力,别说是浣熊王了,就连一头豺犬都未必能够对付的了。

  难道说是自己在野外闲逛,无意间捡到这么一头浣熊王的尸体?

  这话也就只有骗骗小孩子,但凡是成年人基本上都不可能会信。

  所以,无论怎样,这具浣熊尸体都不能带回小镇,哪怕它能卖出天价也不行。

  现在的他可不想被人惦记上。

  既然不能带回去,那么剩下的也只有一个办法了。

  直接兑换成召唤币,毁尸灭迹,也算是这具浣熊王尸体对他最后的贡献了。

  这具浣熊王价值完整的一个召唤币,并没有他预想中的那么高。

  毕竟就连之前那头花斑麋鹿都价值0.7个召唤币,若单论战斗力的话,就是十头花斑麋鹿也不是它的对手,但召唤币价值却比花斑麋鹿高不了多少。

  说来这个召唤币价值也是他没有搞懂的一个地方,有的物品莫路以为能够价值很高,但实际上只有零点零几个召唤币价值。

  也有的物品,价值却出乎意料的高,就好似那头花斑麋鹿的尸体。

  “算了,一个召唤币就一个吧。”莫路从马上下来,看着浣熊王的尸体自语道。

  这头浣熊王已经带给他很多了,做人还是要知足才好。

  当下也不犹豫,将这具浣熊王尸体给兑换了,一枚召唤币入账。

  虽然想立马召唤个金毛浣熊看看,但由于没有坚果带在身上,所以也只能回镇后再说了。

  将其余几只小浣熊尸体放入袋子里,随后就带着骷髅战士,朝着小镇的方向而去。

  ......

  午后,莫路赶在太阳落山前,回到了小镇。

  那几名守门的士兵,在对莫路的马袋子检查时,都是露出了吃惊的眼神。

  “呵呵,今天队伍里的大哥们给力,终于能吃顿好的了。”莫路擦了把脏兮兮的脸,咧开嘴露出了爽朗的笑容,满足的表情非常真实。

  两名士兵互相看了一眼,也没有多说什么,就让莫路过去了。

  几只浣熊尸体虽然值钱,但也不至于令他们失态。

  毕竟守门这么多年,就算魔兽尸体他们也不是没有看到过,该有的眼界还是有的。

  骑在小镇街道上,身下的马打了几个响鼻,微微张着嘴,像是很疲惫了。

  毕竟是承载着几具野兽尸体和莫路几乎奔行了一整天,不累才是奇怪了。

  “辛苦了。”莫路轻拍了两下马脖子,随后从马背上下来,就这么牵着马匹来到一家野兽商店外。

  “客人有什么需要帮您么?”机灵的店员,在见到牵着马的莫路后,顿时明白生意来了,当即凑了上去询问。

  目光看似随意的瞥向马匹上绑着的几个袋子。

  第一个袋子,“嗯,一只地刺鼠,一般般。”

  店员看到地刺鼠尸体后,心中顿时有些失望,再看向第二个袋子。

  “哦?竟然是豺犬,这倒是个凶家伙,不过也不怎么值钱呢。”

  身为野兽商店里的店员,对于每个野兽尸体的价格自然了熟于胸。

  再看向其余几个袋子,他的表情顿时变了,不由得失声道:“竟然是金毛浣熊,而且还不止一只!”

  “嗯,跟我说说金毛浣熊现在的行情怎么样。”莫路早就察觉到这名店员的神情转变,知道他正在悄悄的盘点自己所得的野兽尸体。

  “额,客人如果是想出售这些金毛浣熊,那么您选择我们这家店真是太明智了,要说在冒险者中,谁不知道我们店的金字招牌呢,收购的价格绝对让您血赚呢!”

  店员在听到莫路的问话,瞬间就切换成了热情的推销员,开始激情洋溢的吹嘘起来。

  作为一名店员,他是合格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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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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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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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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