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麻烦,我们喝酒不点菜,菜品我们自己备着。”钱少少和蔼地说,“六只碗,麻烦了。”
“六只?”令人惊奇的数字,老板适度地表示惊奇,转身拿碗去了。
碗上桌,圆圆熟练地拍开泥封,又一滴不漏地将一坛酒分成了六碗。
“难道是一人两碗?”酒老板心里正琢磨,要不要提醒酒太烈,小心伤了身子……
让人没想到的是,夫人和小公子各拿一碗酒走向了大鸟。大鸟见酒,双眼发光,宽大的鸟嘴几乎一口就将碗里的酒吸光。
真是活久见,鸟儿也喝酒,而且还是以鲸吞的方式。
光喝酒还不够,两个喂鸟人还各自拿出一团东西塞进鸟嘴,大鸟鸟嘴张合几下囫囵吞下,然后是满意地咕咕了几声……
那分明就是肉,酒老板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
人命不如鸟,酒老板正要找个角落伤感片刻,又听到了客人的吩咐。
“老板,一起。四双筷子。”
“筷子?要筷子有何用?”酒老板连连地摇头,“大人,就算你们有菜,大白天的也不能生火。看见烟火,要招惹有戎国的兵勇的。”
“没事,拿来吧。熟食总是可以吃的,再捎上两个盘子。”
酒老板不好意思吃白食,带回盘子筷子的同时,还捎来了一小碟黑豆。
“马豆?”小葫芦口快心直,让酒老尴尬了。
“不瞒大人,这已经是我能拿出来最好的东西了。”
马豆粗硬,嚼食不易,为人所嫌弃。
钱少少变戏法似的在盘子中整出两盘肉食,让酒老板惊叹的是居然还冒着热气。
“戏法、戏法……”钱少少笑着给予了解释。
酒老板抓起筷子尝了一块:“烤肉,真肉!”
看破不说破,还是好朋友。
酒老板端起酒碗,激动地说道:“三月不知肉味……这酒算我的,我请客。来,喝——”
表现得最急酒的是小葫芦,他拿起酒碗不顾礼仪,来了口猛的。
“咳、咳……”小葫芦连连咳嗽,“真辣。”
小孩子喝酒本就不多见,更何况还是这种喝法,酒老板又一次呆愣。
“来,喝、喝。”有人失礼,钱少少只好亲自解围,“小毛孩子,教育不当,就好这一口。”
三蒸三酿,还真是不错,够烈。
钱少少喝了一口酒,又吃了一口菜,开始了掏心式的对话:“老丈,据我所知,王朝数次要求随迁,怎么你……”
“嗨——一言难尽。”酒老板喝了一口,放下碗,说道,“故土难离呀。年过半百,好不容易拼下这小铺儿,一下丢了不甘心。孩子们都随迁去了,留下老骨头等着王朝军队再回来。”
没想到是这么沉重的话题。
钱少少也沉默了好一会儿:“老丈,有戎国的兵勇没难为你们吧?”
“无非就是抢粮抢钱,像我这种老头,没钱没粮的,倒也没有太为难。”酒老板好心提醒道,“客官,你们在外可得小心了。他们要抢钱抢粮不说,恐怕还要抓去打仗。”
钱少少笑了笑
:“如果真碰上了他们,他们肯定不会打劫我,也不会拉我去打仗。”
“为什么?”
“因为他们最先想的就是怎么杀了我。”
“哦,我明白了。你跟他们打过仗,他们认识你。”酒老板反应了过来,“不对,难道他们都认识你?”
“老丈,还是不要问了。对了,你们这里还有多少人留守?吃的能跟上吗?”
“嗨,不要提了。”酒老板面色变得很难看,“每次兵勇过来搜索,总有倒霉的人家会抄出些粮食。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因为战争,周围的土地都荒芜了……没人耕种,迟早要给饿死。”
“那怎么办?跑呗。”
“往哪儿跑,都是老弱病残的家伙。当初没选择跑,大部分都存了死去之心。”
钱少少为难了。
要说他可以救下这些人,他的黑域里土地广袤,也需要一些原住民……可是他绝不是一个烂好人,一些有心向死的垂暮之人,也触不动了他的怜悯之心。
最终,钱少少多换了几坛酒,多给了几袋粮食。
……
……
随着钱少少的消失,各路英豪加入寻找的不少,其中以有戎国的力量最为强大。他们占据地理之优,派出大量斥候进行地毯式的搜索。
有人根据某人的行动轨迹,寻迹追来;也有人凭着自己的感觉,从空中飞来………
这一天,一名全身黑衣,还黑纱罩脸的女士正在一个区域寻觅,天空中飞过一只白鹤。
“有趣,下来一起玩吧。”女士拾起地上的一块小石子往天上一弹,白鹤应声而下。
白鹤落下化成人形,正是司帝之女司凌云。
司凌云挣扎着站起身,揉着酸涨的胳膊,看着黑衣女子微怒:“前辈,无怨无愁,何故偷袭?”
“找人很无聊,结伴比较好点。”
“找人?”司凌云挑了挑眉,“不知前辈所找何人?这里是荒凉之地,想来是很难如愿了。”
“姑娘所找之人,就是老身想见的家伙。”
都是明白人,司凌云吃惊之余,问道:“前辈你是……”
“你不认识我?”黑衣女子微微地显露了一些境界。
“原来是太后……小女子见过太后。”司凌云一个长揖,算是行礼。
“不用客气。你也觉得她应该在这里?”
黑衣女子正是何太后,她夜观星象,觉得这里应该是某人落脚之所,可是她在附近已经转悠三天了,却一无所获。
司凌云也在这一带盘旋了三圈,倒也有点相同的感觉,却也发觉无处落脚。
“不知太后找他所为何事?”
“你这个小男人很有些本事,经常能想出些稀奇古怪的主意,自然是想找他帮忙。”
“太后所烦必是家国大事,这是不是太抬举了些?”
“这你就不知道了。他的一些手段,是冷静而有效。”
“太后找不到他,想来是他不愿相见。”
“这个小家伙就是这样,有点本事,又爱翘尾巴,还总爱玩捉迷藏之类的小游戏。”
何太后说完,取出一件法器往地上一插,法器落地,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大树之下有茶桌,有躺椅。
“过来喝茶吧。有你的到来,我成功的希望有大了几分。”ωωω.χΙυΜЬ.Cǒm
(=12看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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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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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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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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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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