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蕾的嫁妆丰厚不丰厚,十分非厚,整整一座楼兰城,外带城中所有财物以及大量的人力资源。
方浩当然愿意娶她,这种好事上哪儿找去。
可是,现在是说这种事的时候吗?
眼下丧尸围城,情况危急,现在根本不是谈这件事的时候好吗?
而且,求婚的场面也不该是这样子的吧。
最起码,你也得拿一束鲜花,然后深情脉脉地四目相望,轻轻地说出那句话:“亲爱的,我爱你,你可以嫁给我吗?”
可是,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这不应该是方浩的台词吗?
他妈这算怎么回事?
好不容易结一回婚,而且还是头婚,竟然被云蕾反客为主了,这太他妈尴尬,也太没面子了。
因此,方浩很生气,他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他脸色一沉,道:“作为我方浩的女人,必须要夫唱妇随,什么时候结婚,怎么结婚,当然得由我作主。”
他上前两步,在云蕾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伸手就把她给抱了起来。
云蕾长期任城主之位,一向处事不惊,但方浩的这个动作,也让她脸红心跳,毕竟她还从来没跟任何一个男人有过如此亲密的接触,女人的天性,使她又羞又恼,娇喘道:“你做什么!”
此时城头上的战况并不激烈,那些军民们看到这一幕,全都傻眼了。
他们心目中,如圣洁天使般的城主大人,威武如大将军的城主大人,竟然被方浩给抱在了怀里!
这场面是他们连想都不敢想的。
方浩扬声喊道:“楼兰城军民都听着,等我们击退尸群,我将与云蕾举办一次盛大的婚礼,到时候所有楼兰城军民,都将是我们婚宴的宾客……”
这中气十足的声音穿透力极强,甚至盖过了城墙上的喊杀声,和城外丧尸的嘶吼声,直传出了很远很远。
城上城下的楼兰城军民,在沉默了数秒钟后,突然爆发出了“嗷嗷嗷”的一片欢呼声,紧跟着便是一声声呐喊。
“恭喜方城主!”
“恭喜云城主!”
“恭喜两位城主喜结连理!”
“祝两位城主大人白头天老!”
“恭喜……”
城外尸群盈野,铺天盖地而来,楼兰城军民压力非常巨大,但方浩宣布的这个喜讯,却像支强心剂,把他们刺激得全都无比兴奋。
这喜讯传达出的信息很明确,楼兰城必定会打赢这一场恶仗,要不然还举行个屁的婚礼啊。
被方浩抱在怀里的云蕾,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双手已经搂住了方浩的脖子。
她微闭双眼,不敢直视方浩,用细如蚊子般的声音低语道:“你可以把我放下来了吧?”
方浩恋恋不舍地把她放到了地上,然后俯在她耳边道:“手感很不错。”
方浩向来很诚实,他说的也是实话,云蕾的身体又软又有弹性,又滑又腻,软玉温香,抱在怀里的感觉,简直妙不可言。要早知道她的身体如此令人心驰神往,他早就该迈出这一步了。
云蕾二话不说,伸出粉拳,对着方浩胸口就是一拳,然后飞快地跑开了。
方浩也没防备,被她这一拳打得连退两步,不由暗骂:你这是想要谋杀亲夫啊,用这么大劲儿!
他轻轻地搓着双手,回味着刚才的手感,心中感叹,女人果然如毒品,这还没真正上手呢,他好像就已经上瘾了。
云重这个没眼色的,完全不体谅方浩正在回味刚才的美妙感觉,马上过来,冲方浩大大咧咧地道:“方城主,恭喜恭喜,我说,这办喜宴总得有喜酒吧,我可是记得,你曾说过要送我几坛好酒来着。”
方浩没好气地道:“放心吧,酒我管够管饱,我就怕你肚子太小!”
“哈哈哈……好,好!方城主,我侄女儿没嫁错人!”云重吧砸着嘴,两眼直放光。
方浩一指城外:“云副城主,还是先击退尸群再说吧。”
“好的,方城主,我这就去!”
云重快步在城头上巡视着,同时大声吆喝道:“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击退丧尸,保住小命,就能吃到城主大人的喜宴了!城主大人已经放话出来了,喜宴上美酒管饱管够!管饱管够啊弟兄们!美酒管饱管够啊……”
方浩身子一个趔趄,他妈楼兰城将近十万人,好酒管饱管够,云重这是要往死里坑他啊!
楼兰城众军民,绝大多数一辈子都没喝过酒,听到云重这话,士气大振,根本没人体谅方浩这个城主大人的难处,纷纷高叫着,提前致谢城主大人。
方浩开始犯愁,在心里盘算着,该采购多少白酒才能满足全城的军民。
“城主大人,有爬行丧尸!爬行丧尸来了!”柳云从不远处匆匆跑过来向方浩报告。
方浩探头朝城外望去,只见数以百计的爬行丧尸,正飞快地接近城墙。
爬行丧尸能够像壁虎般紧贴在墙上向上攀爬,速度还非常快,对守城军民的威胁性非常大。
普通丧尸在燃烧手榴弹的打击之下,一时半刻很难再登上城头,这些爬行丧尸从那些防线薄弱的地段发起进攻,这让守城军民很难应付。
方浩马上下令:“把全部进化者调到第一线,击退它们!”
柳云面有难色,道:“城中进化者数量并不多,而且在之前的战斗中,有近半负伤,爬行丧尸数量不少,我看单凭进化者,很难挡住它们。”
“进化者数量不够,就用普通人填上去!”
白天的丧尸攻击力并不强,富有战斗经验的普通人,以一对一,也根本不惧它们,只是这一波下来,肯定会增加不少的伤员。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打仗这种事,特别是这种硬仗恶仗,伤亡总是避免不了的。
柳云刚刚离开,又有一个进化者来报:“城主大人,大胖子!大胖子来了!”
方浩看到城外不远处,从大量尸群中,冒出了一群又一群的大胖子,它们挺着大肚子,一摇三晃地朝城墙脚下攻来。
方浩意识到,丧尸利用这两种特殊丧尸进行攻击,说明了两件事。
第一:尸群为了拿下楼兰城,已经不惜一切代价了。
第二:如果能挡住它们这两波攻击,尸群可能再也没有更有效的攻击手段了,那么,它们很可能会识趣地就此退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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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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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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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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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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