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大长老可谓是双喜临门,小兄弟答应了出任城主,尤为重要的是,他愿意叫自己一声老哥哥了。这可比什么都重要,以致他脸上一直挂着和煦春风般的笑容。
族人不明白他发生了什么事,以致大长老亘古不变的僵尸脸突然间开出了二月花,真让人有点难以适应。
有人怀疑大长老臆症发了,有人猜他是不是中了风,有人说他得到了宝藏,也有人认为他一定是获得了什么逆天的机缘。
联合落凤城各大势力,筹备城主登位典礼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没有任何一方势力表示反对,工作自然进行的很顺利。
莫大师的才学、人品、实力、势力,落凤城修士皆是信得过的。如此绝世人物当任城主,众势力皆求之不得,谁会来反对?
一个不愿沾惹麻烦的人,居然一口未阻,答应出任城主。莫一凡也是有自己的想法的,本身在落凤城的地位便不输城主,当与不当并无多大区别。
既然各大势力如此恳请,也就不再推辞。以其一贯怕麻烦的作风,便有了约法三章。他也不能冷了众修士的心,人心这东西不可捉摸,一旦失去,做事则很难再那么顺遂。
白虎城的修士也将见证他就任城主的典礼,等于是向他们发出一个信号。若想图谋落凤城,势必要战胜自己。可这十六名合体期修士,连莫大师的影子都未曾看到,就莫名其妙的成了人家的阶下囚。
若是白虎城长途奔袭,亡于荒野的都不知凡几,真的就能拿下莫大师么?天时地利人和,皆不在白虎城,后果难以逆料。因此,这些白虎城修士信心先自有些不足。
况且这也不是他们能够决定的事,回去后自有城主大人定夺。只是这一次往返,就要二十多年的时间,中途有什么变化,也不得而知。
二十年,对修士漫长的修炼生涯,的确不算太多。可置身于危机无处不在的荒芜野外,便不是那么好捱的。日日担惊受怕,时时小心谨慎,一个微不足道的疏忽,就可能有堕入轮回的危机。
他们可不是莫一凡,野外生存靠的唯有自身的修为,连休息也需要轮流警戒。身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就算是合体期修士,二十年也显得太过漫长。
城主大人的任务未能完成,回去后要怎么交待,这些年的辛苦算是白费了。这位莫大师可不是易与之辈,智计不输城主大人。境界虽不足为惧,可他的那些手段却令人防不胜防啊。
真要交战,我们白虎城并不占一点优势。这么遥远的路途,调动大量人马,本身就得消耗惊人的资源。
寸功未建,先需投入巨额的耗费,如此希望渺茫之事,谁会脑残地这么做?
白虎城修士憋屈的做着苦力,偿还他们欠下的债务。只要捱过一个月,就能重获自由,可是这一个月怎么那么漫长呢?
殷钱两大家族,有莫一凡倚为靠山,并不畏惧这些合体期修士。境界高又能如何,在莫大师手下,一样翻不起波浪。
何况大师就要升任城主,落凤城修士皆在他荫庇之下,又何须惧怕这些人?
落凤城修士对莫一凡有了盲目的信任,这情形一如当初的坠月城。时间愈久,对莫大师的了解愈多,这种感觉愈是深入人心。无论是他的人格魅力,还是实力势力,皆超乎想象。
“殷老哥,你这三天两头往我这跑,是真的没事做,还是你已经不想修炼到更高的境界了?你也知道我怕烦,早知道就不答应你当这个城主了。”
“不、不、不,小兄弟,我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你还真以为我闲得慌啊!”殷野王满是委屈的说。
“重要事情?唉……重要的事情太多了,已经耽搁了我好多时间,再这样下去,我亦将沦为寻常修士了。”莫一凡就知道,沾上外面的势力,必然会虚耗不少时间。
“你听我说,小兄弟,是那位白虎城的万仁恒,他说有重要事情要和你面谈。”殷野王见莫一凡不喜,赶紧直入主题。
“万仁恒?重要事情?你回去告诉他,真有事可以刻录在玉简上,让人带过来。我真的没时间应付这些事情,个个都要面谈,我还用不用做其他事情了?”
莫一凡很怀念以前的日子,不需要应酬,不需要管外人的事。修炼之余,炼炼丹、炼炼器多好,再有时间还要陪陪星灵聊天。时间都有点不够用,有人来烦他,如何能有好脸色?
人怕出名猪怕壮,一样的道理。莫一凡觉得有必要安排一位主事之人,自己便无须事事过问。可是人选问题,也很头疼。谢春生等修为尚低年纪又轻,难以服众。
胡不归倒是可以试试,可这妖兽与人类的心思毕竟千差万别,管理一座城池,恐怕他力有不逮。焦千里就更不必说了,用他会误大事。
实在不行让外祖父出面?可这也不妥啊!他一直在荒野中称王称霸,与人类打交道甚至还不如胡不归。
此时,莫一凡才感觉到,手下尽是化形妖兽也有不足之处。谢春生等人还没有成长起来,人才处于青黄不接的尴尬境地。
殷野王想想也是,这个小兄弟是出了名的怕沾上麻烦。抛头露面的次数与那待字深闺的少女,亦不遑多让。这几天见他的次数比以往大半年都要多,他能不嫌烦么?
“殷老哥,你回去就这么告诉他吧。你老也莫要怪我不近人情,凡事都要迁就,都要插手,又如何有今天的我。你我亦不可能有今日的兄弟之情,你明白么?”
抛弃了努力,还能有今天的成就么?殷野王并未生气,反而有相同的感受。他当初也是天才般的人物,自接手长老职位后诸事繁杂,应酬不断。
当时觉着风光百倍,却从此修为进境缓慢。终于沦为寻常修士一般,浪费了大好的修炼时光。若不是小兄弟点拨,还能活几个年头,还能升入分神期么?
殷野王真的很佩服小兄弟的执着与果决,繁华红尘迷不住他的眼,权势名望惑不了他坚凝的神念。唯如此,小兄弟才能勇猛精进,一直处于众人仰望的峰巅。
莫一凡无须理会万仁恒所谓的重要事情,他只须按自己的套路出牌,照自己的计划行事。有意外收获更好,没有也不去强求。
正如前世的俗语:三十晚抓个兔子,有它也过年,没它也过年。道理皆有相通之处,话糙理不糙。
“谢春生,传令所有莫园当值人员,但凡外人,不得放进一人。有事递交胡政委处理。”
“传胡政委前来。”莫一凡不胜其烦,传下两道命令,阻止有事无事总要来求见的落凤城修士。
“不归,请你来是有任务要麻烦你。”没了外人在,莫一凡对属下并不摆出威严的脸色。
“公子吩咐就是,跟我用得着这般客气么?”胡不归笑着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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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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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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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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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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