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汐和顾凌风说这件事的时候,他倒是不着急,淡定地表示一切都会配合的。
南汐撇了撇嘴,发现某人语气中好像满满的都是期待啊,其实她自己也很期待……
时间一天天地过,转眼就到了春暖花开的日子,褪去厚重的羽绒服,人们都换上了轻便的春装外出活动,公园里到处都是慵懒了一个冬天后舒展筋骨的人群,白蜡树渐渐抽出了嫩芽,萧条了一个冬天的京北终于再次春意盎然了起来。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双飞燕子几时回?夹岸桃花蘸水开。
屋上春鸠鸣,村边杏花白。
自古以来,酸兮兮的文人都喜欢歌颂春天,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代表着重生,也代表着希望。
南汐和顾凌风就是在这样一个充满希望的季节里拍的婚纱照。
穿着一袭白色抹胸婚纱的南汐很美,平日里的她习惯了素面朝天,所以略施粉黛之后,更是美的让顾凌风移不开眼。
兜兜转转了这么久,他们终于离幸福越来越近了,他很珍惜这一切!看着眼前笑意盈盈的妻子,顾凌风觉得这世上在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
一切美好中,如果一定要找一件不美好的事儿,那大概就是这个“倒春寒”的天气了。
太阳明明很大,暖意却并不明显,只穿着一件薄婚纱还呆在室外大半天的南汐被冻的够呛,鼻子被冻的通红不说,还不断地打着喷嚏,害顾凌风都快要和摄影师发火了。
天气这么冷,为什么拍婚纱照就不能在室内呢?
摄影师一停下来,顾凌风立刻把自己身上的白色西服脱下来给南汐裹在身上:“要不要喝点热水?不然我们今天不拍了?再折腾下去该感冒了!”
南汐哭笑不得,“顾首长,只要你的表情能稍微自然一点,我们就能早点收工回家了!”
对着摄像头微笑就这么难吗?
为什么他就这么泯顽不化呢?
听了南汐的话,顾凌风也有点泄气,他也不是故意的,他也想早点完工,但对着摄像头就是笑不出来啊,他又控制不住,他明明已经尽力在微笑了,摄影师还是连连喊卡,他能怎么办?
南汐实在是拿他没辙,伸手就掐上顾凌风的脸:“笨蛋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就这一个画面,摄影师敏感地捕捉到了,快门一闪,咔嚓咔嚓连续拍了几张照片……
南汐披着顾凌风的西服踮起脚尖掐顾凌风的脸,表情俏丽中还有些撒娇的味道,而顾凌风眼中则满满的都是无奈和宠溺……
这个画面是真的很有爱啊,南汐披着顾凌风的衣服,体现了丈夫的贴心,而顾凌风无奈的表情中则透露着对妻子无尽的宠溺和包容。
一路拍,一路停,他们换了总共换了六套衣服,一天的照片拍下来,顾凌风觉得比自己在部队训练一天还要累,摄影师每次喊卡的时候,他都很想揍人,他的表情哪里不合格了,眼神哪里不深情了?靠!
虽然折腾了一天,但是选照片的时候,南汐就发现被折腾来折腾去也是值得的,摄影师是冯秋平的好姐妹推荐的,的确有些本事,每一张照片都拍的很好,连表情甚至眼神都捕捉的恰到好处。
摄影师让他们选择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放大洗出来在婚礼当天的时候放在宴会席上,夫妻俩难得有了分歧。
南汐最喜欢他们穿着军装拍的那组照片,背景是京北北边的雪山,很辽阔很大气的感觉……
顾凌风却更喜欢他戴着黑色镜框穿着白礼服的那张照片,南汐穿着白色婚纱的样子很美,梨涡浅浅的笑容很甜,弯弯的眉眼很可爱,最重要的是戴上眼镜后的顾凌风少了几分锋芒,多了几分柔和,和南汐的气质非常搭。
南汐长的白白净净的,又喜欢看书,一看就是个文人,但是他自己却是个军人,常年奔波在外,晒得又黑又壮,平日里也冷硬惯了,甚至不知道温柔为何物,看着照片上带着黑色镜框的自己,顾凌风非常满意自己这个状态,越看越顺眼,觉得简直就是男才女貌。
南汐为了达成所愿,不惜诋毁自家老公,她说:“不行,婚礼的时候不能用这张,这张照片看起来,你简直就是个斯文败类!”
顾凌风:“……”
哐当一瓢冷水浇下来,顾凌风所有的热情都打了折扣,斯文败类?
他难得绅士一回,竟然被南汐说成了斯文败类。
顾凌风无力的摆摆手道,“算了,随便你选吧,你想要哪张就哪张!”
南汐抿嘴轻笑,最后还是选了顾凌风中意的这张。
其实说实话,这张照片是真的不错,但是她有军人情结,所以才想要用军装的那张照片的,但是说实话,如果是婚宴上用,的确是顾凌风选的这张更契合主题。
盯着照片看了半晌,南汐是第一次发现顾凌风也有这么绅士的时候……
在她的印象里,顾凌风一贯都是那种不善言辞,酷酷的形象,但是照片中的他是真的收敛了诸多的锋芒,鼻梁上那副黑色的镜框真的多了几分读书人的气质。
还是很像斯文败类啊!
南汐独自看着照片噗嗤笑出声来,顾凌风坐在沙发上非常头疼……
五一过后,南汐收到了一个大大大的好消息,她的毕业论文通过了,SCI方面回复邮件说同意收纳在数据库里了。
这是比博士毕业证书还要含金量高的成就,可以说这篇文章是南汐想要拿到毕业证的通行证。
SCI全名ScienceCitationIndex,翻译成中文就是《美国科学引文索引》,是由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创办的科学引文数据库,也是全世界最权威的科学引文数据库。
现在国内对于硕士或者博士毕业生想要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一项最基本的要求就要有一篇SCI的文章……
这是南汐给SCI投的第九篇论文,也是正式被收录在内的第四篇,这是对她能力的认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南汐非常开心,第一时间就和谷雨分享了这个好消息。
谷雨也替他感到开心,“最大的心事已经了了,现在你只需要坐等毕业就好了吧?”
南汐呵呵一笑,是啊,真好!
谷雨在电话里说,“明天做什么呀?陪我去逛商场吧,不知道去年夏天我穿的什么,天热了,突然发现自己没衣服穿,再说了,你这马上就要结婚了?难道不买新衣服?”
呵呵!南汐心情好,也答应下来,女人的衣柜里永远缺一件衣服。
“不过我明天得去取婚纱照,你陪我一起去!”
切!“你真是一点亏都不吃啊!”谷雨吐槽道。
南汐一笑,“去不去嘛?”
“去呗,看在你新婚的份上,就陪你去呗!”
“那我们先去陪你买衣服,然后再去取照片,不过照片有点大,你得帮我送回家!”
谷雨翻个白眼,看来她还得做搬运工。
南汐说,“也不是白去啊,那天他们打电话说伴娘服改好了,你趁着一块儿过去试试看合不合适?”
都说是是伴娘了,合不合适又不重要,反正婚礼的重点是新娘,不过吐槽归吐槽,谷雨还是答应了下来……
她最好的朋友可一定要幸福啊。
姐妹俩人已经很久没有一起逛过街了,这段时间,谷雨忙,南汐也忙,俩人连见面都很少了。
谷雨家庭条件很好,本身就不差钱,工作之后花钱就更加大手大脚了,但是一条裙子都得几千块,对于南汐这种衣服一直停留在三位数的学生党真是一种心灵上的暴击。wWW.ΧìǔΜЬ.CǒΜ
谷雨随手指了指模特身上那条黑白相间的裙子说,“小汐,这条裙子你穿肯定好看,很衬你的气质。”
服务员立刻接话,“这位小姐眼光真好,这是我们设计师特别设计的,全京北都只有这一件,穿上保证不会撞衫……”
还是限量版?
南汐瞬间就萎了,肯定很贵……
一看吊牌,果然——9999¥
南汐心中呵呵了一下,这和一万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不直接标成一万?
奸商!
南汐瞬间就否了,以她现在的收入,一万块钱一件的衣服已经远远超过了她的支付能力,她说,“小雨,我发现我以后不能和你一起逛街了!”
“怎么了?”
怎么了,南汐翻个白眼道,“我俩有代沟!”
谷雨:“……”
三年一代沟,我只比你大了一岁半,至于吗?
谷雨说:“我知道你嫌贵,可是你这不是马上就要结婚了吗?总得给自己置办两套像样点的衣服吧?难不成你还真准备穿一辈子的地摊货啊?”
南汐:“……”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觉得好像也没有谷雨说的不堪吧?
好歹也是中档商场的品牌了,怎么能叫地摊货呢?
谷雨谆谆善诱地道:“你马上就要毕业了,从学校出来以后,你得学着接受社会的生存法则,一件衣服不在乎质量的好坏,价格也不重要,但它是你品味和身份的象征,一条长裙一万块钱也不是很贵吧?你老公不给你钱花?”
“没有啊,他的工资卡都在家里丢着呢!”
顾凌风早早地就把他的工资卡给她了,但是南汐从来没用过,林教授每个月都会按时给她发补助,她的花销又不算大,根本就用不着,顾凌风也和她探讨过这个问题,他其实是希望南汐能多依赖他一点的,这种依赖不仅仅体现在精神上,物质上他也希望南汐能更信任他一点,南汐也说了以后需要花钱的时候会刷顾凌风的卡,但是她好像只是嘴上说说而已,现在那张卡还在家里的电视柜里丢着呢,她从来不曾随身携带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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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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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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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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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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