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啊!我们家在农村,这个时侯回去,瓜果都熟了,可美了。”凌阳说道。
“好吧,我倒是想去农村看看。”阿雅咧嘴一笑说道。
“没问题。”凌阳一边整理垃圾一边说道。
两个人正在打扫卫生,嫂子于清霜打来电话,说下午一起回老家。这让凌阳多少有些为难,嫂子难免会误会。
嫂子于清霜倒是真的有些误会了,其实她认识阿雅。知道这女孩子是在白阳做外贸的,但没想到会和凌阳呆在一起,显然,她以为阿雅跟凌阳在恋爱,因为阿雅在跟前,凌阳也不便解释。
于清霜虽然觉得意外,但是并不吃醋,凌阳是优秀男儿,他理应有一个优秀的女朋友的,在她看来,凌阳和阿雅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当然,误会的绝不只是于清霜,还有凌阳的老爸老妈,中秋节是除了大年之外的最重要的一个节日,这也个时候儿子领回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来,这一对老人毫不意外的理解为这是自己的儿媳妇了。
“闺女,多大了?”老太太拉着阿雅的手,亲昵耳朵问道。
“回伯母,我今年21了。”阿雅温柔的说道。
凌阳担心自己的老娘会问及人家的爸妈,就把老太太拉到一边:“妈,这是我的同事,不是你的儿媳妇,该不问的就别问啊!人家老娘没了,你可别提人家和伤心事啊!”
“你这孩子,这事不用你管,今天是同事,明天就是我的儿媳妇了。嘿嘿!她妈妈没了,不是还有我么。”老太太显然不听儿子那一套,抓着阿雅的手去一边嘘寒问暖了。
凌阳知道自己的老娘是个事儿妈。有时候啰啰嗦嗦的没完没了,就走过来说道;“妈,阿雅是城里人,没有来过农村,趁着天亮,我俩去田野了玩会,现在庄稼该熟了吧?!”
“哦!去吧,去吧,你们尽情的出去玩,我给你们准备吃的。阿雅姑娘,吃水饺好么?”老太太脸上一朵花似的。
秋日的田野,美不胜收。
红的是高粱,精灵一样的麻雀在高粱地里起伏不定,黄的是玉米,已经成熟,粒粒饱满……对于凌阳而言,吸引他的不是这些,而是花生,花生这东西,长的不高,但是结的却不少,他最喜欢吃生的鲜嫩的花生了。如果一个人有胃病,多吃生的花生,慢慢就会好的。
“给!尝尝,这是新鲜的花生,比起饭馆里那些炸熟的要好吃多了。“凌阳从地里拔出一棵花生,放在水沟里洗一下,拨开,递给阿雅。
“凌总,别,别拔人家的花生哦!”阿雅提示道。
“阿雅,首先,现在不是上班时间,别喊我凌总好么?喊阳哥或是凌阳都行。其次,在农村这不算偷,家家都有,吃个三棵两棵的很正常。来!尝尝……”凌阳拨一粒花生送到阿雅的嘴里。
“哦!又香又甜。”阿雅嚼着凌阳送到她嘴里的花生说道。接着又说道;“你就是我的领导哦。”
“阿雅,别这样,我们还是恢复到去申城那个时侯的样子最好了。”说到这里,凌阳脸红了,在申城的时候,凌阳可是对这女孩子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
“阳哥,你真好。”阿雅可能也记起那件事,脸也不由自主的红了。
凌阳看着阿雅羞涩的表情,心里一动,突然间有了一个想法,今天晚上要是两个人睡在一起该多好啊!但是随即就否定了自己这个邪恶的想法,人家女孩子已经够苦了,要是再赚人家便宜的话,那还是人么?
“阳哥,看,那边有苹果树。”阿雅突然间兴奋的指着那边的果园说道。
“喜欢啊?喜欢的话我们过去采摘一些。”凌阳现在是村里最有出息的青年之一,采摘谁家的苹果那算是看得起谁。
“喜欢,喜欢。”阿雅看见成片的果树林,兴奋的不行。的确,她只知道苹果是从超市里买回来的,原来果树是这个样子。
凌阳和阿雅朝果树林走了过来,却被一条小溪给挡住了。
“过不去怎么办啊?”阿雅望着河水,撅着嘴巴说道。
阳哥把鞋子脱掉,裤腿晚上来,把背躬下去。“来,我背你。”
“这……”阿雅有些迟疑。
“来吧,我背我妹妹都习惯了。”凌阳笑道。小的时候,他们兄妹经常来这果园找苹果吃,妹妹过不来的时候,都是他背过来的。
“哦!”阿雅答应一声,轻轻的趴在她的背上,搂住他的脖子。Χiυmъ.cοΜ
尽管是秋天,但是衣服穿的还是很薄,阿雅人虽然消瘦了不少但是那一对并没有缩水,这让凌阳多少有些不自在。把阿雅放下,凌阳这才洗脚把鞋子穿上了,手拉着手直奔果园而来。
果园周围用荆条和棘针扎满了篱笆,这主要是阻挡那些嘴馋的小孩子的。凌阳拉着阿雅的手,转了半圈,来到篱笆门口,里面一间房子,这是王老头的看果树的棚子。
凌阳对这里很熟悉,随手就把门打开了。
“呜……!”就在此时,一只狼狗哄得一下朝两个人扑了过来。
阿雅见状,一下扑到凌阳的怀里。她哪见过这场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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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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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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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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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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