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你怎么会和于清霜在一起?她是寡妇你知道么?而且还是你堂嫂。”老妈在在他的腰际拧了一把。
“我们之间没什么的?我们就是一个车回来而已。”凌阳委屈道。
“你,你就是个混蛋,好好的对象不珍惜,成天在外面胡闹。我看你就是打光棍的料。”老妈生气的说道。
“唉!作孽啊!你给我记住了,于清霜是你嫂子,你要尊重她。不准有半点的不敬与想法……”老妈接着又说道。
“妈,你儿子不是那种人啊。”凌阳说道。
“不是最好,要是真的在城里跟于清霜胡闹的话,就别进城了,来家种地吧。”老妈嗔怪道。
“嘿嘿!行啊,老妈。我来种地你不怕把我晒黑了就行。”
“黑怕什么?男人正经颜色。你去睡觉吧。”老妈白他一眼。
“哦!那我睡了?!”凌阳站起身就要走。
“等一下,把这个喝了。”老妈从旁边把温好的牛奶端了过来。
“老妈,儿子长大了,不用这样了啊!”凌阳端过来,喝了。说道。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喝的话,老妈会不愿意的。
凌阳昨晚喝酒太多,就回自己的房间休息了。躺在床上,想着嫂子现在该是一个人在家吧!真想过去陪她,可是他不敢,他老妈正坐在院子里呢。
“他爹,我看还是帮儿子从农村介绍个吧。城里的女孩都不靠谱。”老太太对老爷子说道。
“行啊!我这就找他二姨,上次跟她打过招呼了。”老爷子拿出一个手机,找出一个号码。拨了过去。
第二天,凌阳起的特晚。
他老爹和老妈也不舍得叫他,起床的时候都已经块11点了。起了床给嫂子打一个电话,嫂子说要去她姑姑家,所以,今天就不回龙城了,凌阳便在家里多陪父母一天。
洗刷完毕,老妈给他盛上平时最爱吃的砸碎面,老两口眼看着儿子一口一口的吃下去,等他吃完,两个人并不急着离去,而是眼巴巴的看着儿子。
“爸!妈!你们有事呀,怎么用这样的眼光看着我。”凌阳有些疑惑。
老两口如孩子般的笑着,老爷子用手搔了搔后头:“儿子,你看你都这么有出息了,也老大不小了,是不是该找个对象了啊!”
“啊。回城就找。”凌阳敷衍道同时把最后一口砸碎面的汤水倒进口里。
“今天你二姨给你介绍一个,一会来咱家,你收拾一下啊!听你二姨说,那女孩还是你同学来着……”老爷子眉开眼笑道。
凌阳一阵汗颜,自己的同学,邻村的。那该是小学的同学吧?他没记得自己的小学同学有漂亮可爱的女生。只好点点头;“随便哦!“
老爸躲在偏房里,抱着电话;“他二姨哩,我问了,孩子真的跟原来的女朋友分了,你介绍的那个女孩子要不领过来看看!”琇書蛧
“姐夫呀!这女孩很省心,说不用领,直接她就去你家了,好像她是凌阳的小学同学,见面自然是认识的……”
“嗯!那我们就在家里等着哈。”
“嗯!老哥,要是成了可别忘了我那20斤猪腿肉。”
“肯定的,那是肯定的。”
凌阳脑际有些混沌,见女孩还没来,就打扮整齐,从家里出来,家乡的山山水水还是那么好看,他不自觉的便来信步来到小河边。
“凌阳。凌阳!咯咯。”一个清脆的声音从小溪的另一边传过来。
回过头,对面站着一个女孩,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有几分面熟。
女孩看见他转首看她,连竟然红了,人也朝他走了过来。
走近了,看清了。一个漂亮的女孩,中式古典的美,瓜子脸,柳叶眉,杏眼,只是皮肤略微有一点黑,但是这不妨碍她的美,柔顺的头发用一丝巾手帕束在脑后,月白蓝色小花的短袖衬衣,黑色的长裤,白色的凉鞋。
好美的村姑!这种女孩要是能画出来那就好了。
“凌阳,你不记得我了?我是孙嫣然呀。”女孩笑着说,露出一拍健康整齐的牙齿。
“名字确实有些耳熟,但一时还真记不起来。”凌阳尴尬的笑一笑说。
“贵人多忘事,我是你的同学,还是同桌呢。”孙嫣然被人遗忘并不觉得尴尬。
“晕了,自己记忆中的同学貌似没有女生呀。”凌阳一脸的迷茫。
“真笨!还没想起来,我是你小学二年级三年级的同学,王家屯小学。”孙嫣然娇嗔的挖了他一眼。
晕死,对呀,自己小学的时候确实曾经和女孩子同桌过,十几年的读书生涯,就只有那一次是和女孩子同桌,对,就是孙嫣然,一个柔柔弱弱漂亮的小女孩。
“记起来了?”女孩歪着脑袋看他。一脸的清纯。
“呵呵!不好意思,记起来了。”凌阳摸着后脑勺说。
再次仔细打量这位小学的同学来,早已找不到以前的模样,现在完全是一个成熟的女孩子,身材苗条丰满,面庞健康可爱。看惯了城里娇柔的女孩,今天一见孙嫣然竟然完全是另一种感觉,像是一股乡间的风吹在面庞上一样的舒服。
“你这是去哪里呀?”凌阳不想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尴尬。
“我是专门过来着你的呀!”孙嫣然的脸又红了。
“找我?”
“嗯,就是来找你的。”孙嫣然声音一下子小了很多。
凌阳看着孙嫣然,不知道她到底来找自己做什么。就问道;“你找我有事?”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老爸老妈早就看上这位女孩了。
孙嫣然小脸又是一红,“没事我就不能找你了?!”接着又说道;“我听说你回来了,就过来看看,毕竟还是老同学不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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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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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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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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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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