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不能这样啊,你龙城人的父母官,你贵为局长,保百姓平安,你不能扔下老百姓不管呢。”凌阳知道孟蝶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也是一个爱心的人,他想用责任和爱心把她留住。
“这些年我一步一步的,从一个小警察走到局长的位置,职位不高也不低,从没做过一件对不起龙城人的事情,对父母我很孝敬,对朋友我也是尽心的去帮助,对我老公……一言难尽,首先是他对不起我,其次才是我对不起他,他骗了我,骗得我好苦,既然身体有残缺,为什么还要跟我结婚呢?我现在也明白了,一个人,只有经历多了,当所有的一切都经历过之后,他才会做出有异于平常人的选择。别劝我了,我是不会回头的。”孟蝶声音平淡,略带忧伤。
“你要当尼姑了,那我怎么办?”凌阳突然间来了一句。
孟蝶身体微微一抖,车速减慢了一些,这才转头看着凌阳。“你小子什么情况,我就是去当个尼姑而已,又不是去死,想我了就去看我呗。”
“可我一个大男人,跑到尼姑庵去看你,他们会怎么说?”
“怎么说?大不了说一个尼姑跟一个男人偷情罢了。”孟蝶嬉笑一下,抬手在他的肩膀上打了一下。
“咱别开这种玩笑,你听我的话,不能辞职,不能做尼姑,你要实在不高兴的话就离婚。”凌阳是真的为这女人着想的,他现在到了这个位置,一旦辞职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离婚是肯定的,两个月之后,我已经计划好了,因为我辞职,我老公肯定会不高兴的,他会跟我大吵大闹,所以等我辞职之后再跟他离婚,离完婚之后,我好好的沉静一下自己的情绪,然后就去清风庵。我去打听过了,住持说了,凭我的学历,不用考试就能进。”这个时候的孟蝶声音简单变得平和了起来。
“我不管,我不让你去做尼姑,你要做尼姑的话我就跟你去。”在凌阳看来,孟蝶的举动是不可思议的。
“你跟我去那我怎么说?我说我朋友也来当尼姑呀?那住持肯定不愿意,你要真想当的话,我带你去泰国,把你给做了。”孟蝶嘻嘻的笑了。
“你能不能严肃一点,我说的都是真的,你为什么非要做尼姑呢?尼姑有那么好吗?”凌阳真的是着急了,他可不想自己的好朋友把头剃光了,戴着个帽子,穿一身青衣,天天双手合十,嘴里嘟嘟囔囔的。
“凌阳,你跟我说实话,为什么不想让我当尼姑呢?”孟蝶转过脸来,眼圈微微有些泛红。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你就是不能当尼姑,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职位这么高了,而且家里还这么有钱,你干嘛去当尼姑呀!”凌阳心里就想不明白了,女人傻起来真是无药可救。
“其实我早就有这个想法,十七岁那一年,我第一次参加了高考,结果没有考上,父母虽然没有凶我,但我能够感觉到他们特别的不高兴,我跟一个女同学出去游玩,一次恰巧就去了清风庵,当时在尼姑庵我一下子就给震惊了,世间竟然有如此清静的地方,没有喧嚣,没有争吵,没有利用熏心。我就想了,第二年如果再考不上的话,我干脆来这里算了。第二年我考上了大学,就去上了大学,毕业之后就成了一名警察,而这些年来,我却一直记得清风庵,有时候做梦都身处其中。前几天我老公回来了,你猜怎么着,我竟然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了别的女人的照片,而且他跟别的女人还有了那种关系。真是讽刺呀,一个身体残缺的人,连自己的老婆都满足不了,他却跟别的女人发生了那种关系,这得怎么玩儿呀?我原以为我原谅他身体的残缺,他会给我一份真挚的情感,可是我没能得到他的爱。就这样的男人,我留他何用?”孟蝶说完哈哈的笑了。
凌阳是读过书的人,他也知道,一个人遁入空门,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情感所致。从某种意义上说,孟蝶有这样的打算,也是因为感情出了问题。
“孟蝶,别去清风庵了,咱找个地方喝酒吧,我想跟你好好的喝一场。”凌阳心想,无论如何都要把孟蝶留下来,他不能让这个女人去做尼姑。
“不想跟你喝酒。”
“为什么?”
“你有你心爱的老婆,有可爱的女儿。不跟你喝酒的时候,我是能够冷静下来的,单独跟你一起喝酒,我冷静不下来,有可能会失态的,万一要是把你扑倒在地,那就说不过去了。所以,自从你结婚之后,我再也没有跟你拼过酒,不信的话你回想一下。”
凌阳听了心里特别的难受,从结婚之后,一心一意陪着叶倾城,从来没有再想过别的女人,但在这一瞬间,他感觉他欠孟蝶的太多了,他原以为孟蝶结了婚,他也结了婚,他们就是好朋友,闺蜜一样的好朋友。可现在发现有些事情并不是想象的那样。m.χIùmЬ.CǒM
“对不起啊,我让你失望了,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支持你做尼姑的,你离婚我支持。哪怕是你辞职我也支持。”凌阳并不是一个俗人,对于职位,对于钱是有所留恋,但他不想这些成为一个人的枷锁。
“你支持我离婚呀?”这女人笑着看凌阳。
“是啊,我支持你离婚,真的,我支持,既然他不爱你,而且身体还有残缺,那你就要勇敢的离婚,寻找自己的幸福。”凌阳发自内心的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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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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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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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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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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