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军的黄色令旗和汉军的红色令旗都在不停的挥舞着,指挥着各自的士兵们排兵布阵,打仗嘛,很简单,不过就是一个阵型碰上另外一个阵型,谁被冲散了,就意味着被打乱了编队,一被打散,就意味着输了。
把人全部杀死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当阵型被敌人打散了之后,没有人会蠢到站在原地任人宰割,大家都会往自己的大本营跑,等待着将军下达命令。
如果将军被杀死,或者将军自己看情况不对自个儿跑了,剩下的士兵要么自己逃跑,要么就直接投降了事。
这就是一个将军的作用,在战场上将军的作用至关重要,在失败了的时候更加能够体现出来。
当然了,李子木没说这场战斗一定会输,他轻轻的拍了拍自己坐着的这匹老马,这马已经陪了他有些年头了,最先还是子房先生分给他的呢,这一晃过去也有六七个年头嘞。
它也从一匹年轻力壮的马,变成了一匹老马了,跑得没有以前那么快,吃得也没有以前那么多。
但是李子木还是选择了它,他和这老家伙已经有了感情,自己一个轻轻的喝令,它就知道该往左还是往右或者是加速向前冲锋。
别的马可做不到的。
两边甚至都没有骂阵,韩信不屑于和季布还有龙且这样的角色骂阵,虽然他们也很厉害,但是在韩信的眼里,只有霸王项羽才能配得上称之为他的敌人,虽然他们还没有打过架。
战鼓重重的敲打着,这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激烈,两边竟然都保持了一样的频率。
他们太了解对方了,不是说士官们对对方的士官们都很了解,就连大多数士兵都是如此,他们太了解对方了。
从最开始的合作到如今的反目成仇,他们打交道已经打了好多年,深知对方的习性和特长,如此一来,平常的招数就都在对方的预料之中。
这也是汉军的优势,他们知晓楚军的作战方式和特长,知晓他们每一个将军的习性和套路,但是楚军对于韩信并不是十分了解。
同时,汉军的郎中骑兵这也是第一次作战,对于龙且来说很陌生,一切都需要随机应变。
两边的鼓声都到达了一个临界点,双方同时挥动令旗,前排的士兵们飞快的往侧翼跑,这是惯用的套路,不过就是阻挡对方的视线,避免让对方提前看出阵型。
两边竟然出奇的一致,都用了棱形阵,这原本是楚军的特长,但是子房先生早就分析得透彻了,所以也照搬了过来。
只不过不同的是,楚军的弓箭手和骑兵都是一字型排开,而汉军这边则是呈雁形阵排列。
骑兵用雁型阵,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这个阵型的特长,灵活性在马蹄上得到了最大的体现。
最前排的一定是车兵,因为车兵坚固高大灵活,可以在首次对阵上,以最快的速度冲烂敌人的阵型,但是很可惜的是,两边都是这样的想法。
如此以来,决定这场战斗的输赢,反而不是看士兵了,而是看将军。
韩信跃马横枪,身上的鱼鳞甲在阳光的照射下看上去好像他整个人都在发光一样,所有令旗兵都在专注的看着他。
季布身着一套金色的铠甲,这和他的人一样,像金子一样的闪亮,传闻中的一诺值千金季布,他之所以现在在楚营当将军,就是因为当初他欠了武信君一个人情,否则以他的性子,是不会想当这个将军的。
和韩信不一样的是,虽然他在马上,但是手里拿的却是一把长剑,作为一个将军,不会用枪是很吃亏的。
但是李子木曾经见过季布打仗,他的轻功实在是厉害,就算是敌人用的长枪,他也能够轻易的躲开,并且贴身用长剑对战。
“杀!”
韩信高举着手中的长枪愤怒的喊道,身后的令旗兵们马上就开始挥动起手中的令旗来。
不同的令旗指挥不同的兵种,将军会事先告诉令旗兵们他们接下来要做什么,接着令旗兵们只需要按照事先说好的那样挥动令旗就行了。
两匹马拉一辆车,一排四十几辆车并排着飞快朝着对方的阵型冲过去,汉军所有的车都是轻车,有着巨大的两个轮子,虽然稳定性差了一些,但是胜在灵活,冲击力十足。
双方的车兵很快就撞到了一起,战场上的规矩很多,一般都是什么兵种打什么兵种,车兵就打车兵,一般车兵不会去打步兵。
李子木这次作为郎中骑兵的副将,负责在车兵侧翼掩护和攻击,由他和灌婴将军一人走一边。
骑兵的目的性太强了,打败敌军的骑兵,然后骑马绕到前排重甲兵的后面,利用马的高机动性,朝着敌军后排的轻甲兵射箭。
这样对方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敌军的箭射过来,但是手中没有盾牌,由盾牌的又在最前面重甲兵手上跑不过来,所以只能等死。
但是前提是,要有骑兵,在汉王组建郎中骑兵部队之前,只有项羽拥有一支大规模的骑兵部队,每次战斗都能胜利,绝大多数功劳都是这支骑兵。
如今汉军也有了相当规模的骑兵,这样一来,汉军步兵受到的威胁就小了很多。
李子木双眼紧紧的盯着同时也朝着他冲过来的项家军骑兵,手中长枪挥舞,准备开始今天的第一次杀人了。
他一个殿堂级的人,对付普通的士兵那就和切瓜砍菜一样的轻松,以他的战斗力怎么着也是一个将军,但是他的身份却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而已,所以每次都没有人针对他。
这样的好处就是不用被放在众矢之的的位置,危险系数很小,而且最有可能从他这里打开突破口。
长枪挥动,李子木斜身躲过一支朝他迎面飞过来的箭,手腕轻震,以一种极快的速度,朝着迎面而来的敌方骑兵刺了过去。琇書蛧
项家军不愧是项家军,士兵的单兵作战能力非常的优秀,在李子木长枪刺过来的同时,也做出了极快的反应。
李子木显然有些诧异,一个普普通通的骑兵,竟然也能躲过他这一招,项家军的普通士兵,什么时候个个都这么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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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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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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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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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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