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玄幻:我的师兄实在太妖孽了>第70章 什么是喜欢
  皇族区域内有一座古城,很大,城墙高数十米,巍峨且磅礴,高高耸立,像是一座天城。

  人站在下面,显得非常的渺小。

  关于这座古城有很多种说法,它来自于上一个时代,曾被一尊圣境强者掌控,后来经历黑暗动乱洗礼,可它却顽强的生存了下来。

  再后来,它变成烈火族的一部分。琇書蛧

  可尽管如此,隐藏在这座古城身上的秘密,仍然不计其数,烈火一族研究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也难以如数解刨。

  到目前为止,它依旧被神秘笼罩着,像是与人间隔着一层浓浓的雾霭,谁也无法看清楚。

  曾有无数天资纵横的年轻天才来到这里,无功而退,也有大毅力之人踏入古城,想寻一处机缘,至今为止都不曾出关。

  烈火族上一代年轻天才,血脉之力最强大的人,便在古城中闭关,已有数十年。

  金琼玉也曾在这里待上数年,最后感叹离去:“难!”

  一座雄伟壮观的剑山,深藏着强大的剑道,可至今为止没有人能悟出来,所有来过这里的年轻天才纷纷摇头离去。

  幽静而毫无波澜的湖畔,据说下面有一座青铜宫殿,来自于最早时代的荒界,然而……跳入湖畔的荒族们,只能看见一片迷雾遮挡,像是一口无底深渊,难以窥视到青铜宫殿。

  还有一条很长很长的阶梯,共有五百阶,仿佛连接着天穹。

  根据古城的历史记载,最高纪录也只能走到三百八十阶,难寻大机缘。

  当然了,越是艰难的机缘,越能激起天才们的斗志,每天前来的人依旧络绎不绝,甚至抬起头看向阶梯,可以看到那一道道盘坐其中的身影。

  他们在前行。

  有人刚来,意气风发,昂首向上,结果没走多久便退了下来,面容苍白,任谁询问都闭口不言。

  也有人已经待了数年的光景,一直在前行,虽然很慢。

  最令人敬佩的是百阶以上的那群人,每一位都待了十年以上的光景,着实让人心生感触。

  八珍鸡唠唠叨叨的为陈平平介绍着古城,它说道:“听闻阶梯不止五百,尽头有原始魔神的躯体,不过没有人能走到尽头,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早些年墒想来此前行的,却被荒主拦了下来。”

  呃?

  陈平平诧异:“为什么?”

  “不值得。”八珍鸡开口:“墒是整个荒族内部,血脉最接近完美的那个人,最接近原始魔神,他若要前行阶梯,可能需要花上一些时间,而时间对他而言恰恰是最珍贵的东西。”

  像他那样的天才,即便是一年的时间,都不知道提升了多少境界。

  行走在这条枯燥的阶梯上,实在是浪费。

  陈平平点点头:“也对。”他想起了光小雨,这丫头就是。

  “皇族区域还是挺自由的,该族对于领域的管理并不严厉,各大势力的人都可以前来悟道。”八珍鸡说:“大大哥,你要不也尝试尝试?”

  算了吧!

  他耸耸肩,心想,手握系统,等若握住了开启无敌的钥匙,他还需要修行么?

  不过听八珍鸡这么一说,他倒是有些兴趣了。

  系统是系统,兴趣是兴趣,若能将阶梯走完,在湖畔深处见到青铜宫殿,在剑山之中领悟出最强剑道,岂不是说他的天资碾压了所有荒族天才?

  八珍鸡又道:“还有一个地方,大帝道场。”

  陈平平抬起头。

  十月天,秋风萧瑟,落叶缤纷。

  在古城中的一条河流里,有着不少的船只,来来往往,船上站立着俊男俏女,衣着华丽,优雅,谈吐风趣,张口便能言出一大堆诗句。

  金琼玉听得着实有些烦躁,她虽然是女子,可她不喜欢这种风雅,觉得他们太无聊,回去好好修行不好吗?

  一旁的侍女忍不住笑道:“小姐若是学了她们,兴许就能找到一个伴侣了。”

  呸!

  金琼玉脸色一红,骂道:“谁要伴侣?”

  好在她的肤色也是淡红色的,脸红并不清晰,若非如此,侍女又要嘲笑了:“某人口是心非呀!”

  “小姐觉得火炎少爷如何?”侍女问。

  同为年轻一代中的至强者,血脉之力惊人,不过二十出头便已经踏入王道之境,虽然未能悟出原始天赋,可他的天赋能力也算是名列前茅的。

  不仅如此,这位火炎的出身与金琼玉完全不同,他是货真价实的烈火族一员,金琼玉等若是野外捡回来的孩子,草根出身。

  烈火族高层意思是,让金琼玉嫁给火炎,可惜……她强烈反抗,又因为体内的血脉之力,再加上原始天赋,让烈火一族的高层都无可奈何,若是寻常女子,他们早用强了。

  金琼玉撇着嘴角,淡淡的说道:“挺好!”

  “火族正统,异于常人的天赋能力,性子温和,不屈小节,谈吐优雅,长相俊俏,也不知道是多少女子心目中的选择。”侍女眨了眨眼。

  “他的确很好,可是感觉这种东西你不懂。”金琼玉眼里泛着无奈。

  同为年轻一代的至强者,火炎的优秀也是有目共睹的,她深知这一点,但……喜欢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感情就是如此奇妙。

  倘若她只是一个普通女子也就罢了,能寻到火炎这样的男子,喜欢与否并不重要,可……她并非寻常女子。

  天骄之女心中装着梦想,她有权利去选择。

  侍女一声轻叹:“小姐,你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火炎也喜欢金琼玉,在背后也不知道付出了多少,无数次高层的决策,都被他一力压了下来。

  他态度很强:“谁敢逼迫小玉,就是与我火炎过不去。”

  金琼玉可能不知道,但身为侍女的她,却时常听人说起,甚至还有一些难听的言论说金琼玉不知好歹。

  金琼玉沉默。

  “他也在古城。”侍女补了一句。

  风,有点凉。

  侍女说了什么,金琼玉已经听不进去,她在想:“什么才是喜欢?”

  夜色,愈发的深邃。

  河流上的船也越来越少,正当金琼玉准备离去时,一道身影引起了她的注意。

  也可以理解为背影。

  一旁还有两只鸡,她认出了其中一只,正是当年在仙女湖偷看她洗澡的土鸡。

  金琼玉呵呵一笑:“还敢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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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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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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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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