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游人如织,秦淮河上彩船飘飘,没有几个人像沈迦因一样心急。她站在贡院的门外,站在那棵大树下,不时地看时间四顾,不知道他会从哪个方向过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
时间,在秦淮河的灯影里摇动着,从千年前,一直到了今夜此时。
“丫头,等我!”这四个字,不时地在她耳畔萦绕,让她的耳根热热的。
可是,到了现在,他怎么还不来?
沈迦因的心,慢慢静了下来。
是她太急切了吗?平生从未如此焦躁过,现在,竟然为了他,大老远从江城飞过来——幸好,也许是老天爷眷顾她,刚到机场的时候就碰上一架飞往广州的班机要停靠南京,她就直接上去了,否则要等飞南京的飞机,估计就到后半夜了——现在傻乎乎地站在这里等着他,唉,她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都是因为他说他想她,都是因为身体里旺盛喷发的荷尔蒙控制了她的意识,沈迦因啊沈迦因,你真是无药可救了!
这么想着,她不禁深深叹了口气。
不时地有人从身边走过,有人说话叫着名字,可她总感觉是他在叫她,每次回头,却是失望。
直到——
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她反射性地回头躲闪,却被他一把拉住胳膊,拽到他的怀里。
鼻息间,是那熟悉的檀木香,她抬头,迎上那双熟悉的眼睛,那深邃的眼神,让她痴迷。
也许是因为身在外地,不会被人认出来,也许是因为她想了好久做这件事,猛地,她踮起脚,嘴唇贴上他的唇,冲着他笑了。
顾逸昀的胸膛里,犹如万船齐竞、波涛汹涌。
他拥住她,下巴贴着她仰起的额头,眼里嘴角都是浓浓的笑意。
“傻丫头!”他在她的耳畔低语道。琇書蛧
耳畔,依旧是游人的声音,可是沈迦因有种双脚着地的感觉。
的确,双脚着地。如果说之前和他的相爱是虚无、是飘在空中的,那么现在,她真切地感觉到了彼此的爱恋。
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总归会让人心底不实。也许她终究是个俗人,只有在俗世才能找到自己的真实。
“我好渴!”她突然说,抬起头静静看着他。
他的脸庞,在灯光的一明一暗间被剪切出清晰的立影,俊逸却又刚毅。
都说男人如酒,岁月会让这坛酒散发出诱人的醇香,尝一口就会上瘾。沈迦因望着顾逸昀,才知道这句话所言非虚。
她的脸上,荡漾出深深的梨涡,顾逸昀望着这美丽绝伦的笑颜,心头不住地颤抖,吻了上去。
辗转间,唇舌纠缠,耳畔不再是安安静静的屋子,而是真实的人间。
沈迦因并不知道,顾逸昀的内心也和她一样的快乐,这种真实爱着的快乐,让他暂时遗忘了自己的身份,遗忘了自己的年龄,如同一个年轻人一样放肆地在这人潮中吻着自己心爱的人。也许,这就是情不自禁吧!情深之处,谁又会去顾忌那么多呢?
这烟花之地,在现代依旧是一个荡漾着甜蜜爱情的地方。
夜晚的秦淮河,在两个人相拥的背影中渐渐远去,那桨声灯影,似乎依旧随着河水流向未来。
她的手,一直被他握着,从街口的车上,到了一幢高大酒店楼下。她什么都不问,只是默默地跟着他走,他去哪里,她就去哪里。
电梯,在黑暗中如箭一般飞向夜空,当电梯停下来的时候,沈迦因的手,全都是汗。
脚底下,是厚厚的地毯,走上去一点声音都没有。
头顶的灯光,摇曳着,似乎随着空调的冷风在空气中打着旋。
她从未进过这样的酒店,之前双脚着地的那种踏实感,在她的凉鞋踩在这厚实的地毯上时,又飘忽了起来。
从进门开始,她的理智就离开了她的身体,伴随着他的吻一直到了那张宽大舒适的床上,她根本无暇去欣赏这高级酒店的内置,整个人便陷入了他的温柔手掌。
他太熟悉她的身体,他知道她的那里会兴奋,知道哪样的姿势会让她失控,他知道,他太了解她了,因此,沈迦因觉得自己完全沦为了他的玩偶,彻底失去了自己的思想。可是,她要思想干什么呢?只要有他就够了!
黑夜,被这不断上涨的情潮晕染着,他的喘息,她的惊叫,在这凉爽的房间里荡漾开去。
她在心里暗骂他是个坏男人,为什么要让她看见两个人紧密结合的样子?为什么要这样不停息的——
说到底,男人终究是下半身主宰的生物!
她的手指,缠绕在他的指间,静静地平息着自己狂乱的心跳,尽管脸上依旧滚烫不已。
他忍不住再度亲了下她的唇,她却推了他一下,说了声“好坏”,他望着她这样娇羞的样子,含笑道:“不是你大老远过来找我的吗?怎么就是我坏了?”
她低眉,却又抬头看着他,什么都说不出来。
“想我了?”他支着身体,侧躺在她身边,问。
她点头。
他的脸,贴着她的,道:“跟我说说,怎么想我的,嗯?”
想就想了,还怎么想的?
她咬唇,抬头看着他,却又低下头。
“我的这里,”他抓着她的手,贴着他的胸口,她望着他,又看他把她的手贴在他的额头,“这里,”
她忙抽回手,嘴唇颤抖着,连同她的睫毛。
可他的视线,始终停在她的脸上,认真地注视着她。
良久,她才翻过身,将他压在床上,伏在他的胸口,红润的唇瓣贴着他。
“我想死你了,昀——”她的声音,柔柔地飘入他的耳际,顾逸昀倒抽了一口气。
“真的吗?”他抬手抚摸着她那滚烫的脸颊,眼角闪烁着喜悦的笑意。
“嗯,想死了,想死了!”她喃喃道。
她的头发,已经长长,垂了下来,到了肩头。乌发衬着雪白的肌肤,还有那红润的面颊,让他心神荡漾。
此生此世,或许再也无憾!
“叫我的名字,丫头——”他一边吻着她,一边道。
“昀——”她听话地叫着。
“再叫——”他的唇舌,含住了她的耳垂。
“昀——”她的声音颤抖着。
他松开她,静静注视着她,眼底眉梢都是浓浓的欢喜。
“那,我该叫你什么呢?小雪叫你因子,你家里人叫你什么?”他问。
“佳佳,单人旁的那个佳!”她答道。
他认真地想着,道:“这些都不好,呃,不如,叫你雪初?”
“雪初?”她看着他,“好奇怪的名字,这是人名吗?”
他不说话,只是含笑望着她。
“为什么叫雪初?”她问。
他的手指,在她的眉上轻轻摩挲着,眼神似乎飘向了很久的远方。
“第一次见你的时候,那天正好是江城去年下第一场雪的日子,初雪的日子。那天,你穿了一件浅蓝色的大衣,系着一条白围巾,可能是外面太冷了,我看见你的时候,你的脸红红的——”他说着,不禁笑了,可是,沈迦因的眼中,模糊一片。
“当时的你,就跟一个雪精灵一样,虽然不说话,可是这双眼睛,乌黑乌黑的,好像会发光。”他深深地注视着她,道,“我想,也许,我是一见钟情吧!”说着,他不禁有点自嘲一样地无声笑了。
泪水,不经意从她的眼角滚落下去。
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此看待她,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此重视她!
她没有想到,他竟然把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记得这么清楚,她更加不敢相信,他竟然,在她迷上他的时候,也把她刻入了心里!
初雪的日子啊!去年的那天——
可是,她明明记得他刚开始只是和她客套地握了下手,后来,也许是她不敢看他,根本没有注意到他那么细致地观察着她!
她的嘴唇颤抖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闭上了眼睛,任由泪水从眼里涌出来。
“傻丫头,哭什么呢?”他擦着她的泪,道。
她只是抱着他,不停地摇头,泪水也没有停止。
长久以来,她一直将自己放置在一个无关紧要,甚至是就此消失了也没有痕迹的位置上,尽管心底里无比渴望有个人把她捧在手心,悉心呵护她,用他的体温温暖她,可是,她很清楚,这些只不过是她的一个幻想而已,她这样的人,被父母都不愿意珍惜的人,还会有人那样呵护她吗?
从未想过,有朝一日,那个男人会如此看重她,如此在她不注意的时刻关注她——
她小声地在他怀里呜咽着,她想要让自己清醒,这一切究竟是她的幻象,还是现实。
“雪初——可以吗?”他擦着她的泪,柔声道。
她不停地点头,泪眼蒙蒙地望着他。
雪初,从今以后,她不再是沈迦因,她是他的雪初!
“我的雪初,可是不能这样哭的,不漂亮了!”他含笑道。
沈迦因一言不发,含着泪吻着他,从他的眼角,一直向下吻去。
这个男人,是她一辈子的天,就算是她死了,化成了灰,她的头顶也是只有一方名叫顾逸昀的天。他是她的主宰,不管能和他走多远,不管将来是怎样,他,永远都是她沈雪初的男人!
她的胸中,长久以来被安静压制着的那份本能,彻底爆发了出来。她不是个乖乖女,她不愿意再看别人的脸色,低眉顺眼服从别人的意志,她是他的雪初,是他的女孩,她,只为他而活!
此生,从未有一个女人这样为他做过,除了她!他不知道该说她傻,还是笨,还是——
可是,他清楚地知道,她爱他的心!
他抱起她,来到洗漱间,给她接了杯温水,让她漱口。
“好吃吗?据说很养颜!”他拿起毛巾给她擦着嘴巴,道。
她听出他语气里的责备,却只是歪着脑袋看着他。
“既然这么好,以后你就多奉献一点?”她笑眯眯地说。
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
顾逸昀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难过,这丫头,唉!
“还笑!”他捏捏她的脸颊,满眼都是宠溺的神情。
她一言不发,眼中笑意更深。
“丫头,我爱你!”
她踮起脚,环抱住他的脖颈——
我也爱你,爱死你了!
夜色渐深,夜色迷蒙。
夏天的早上,总是来得很早,南京的朝阳,比江城要早。
沈迦因还没有习惯这样的早晨,就被晨曦的光线刺开了双眼。
醒来的时候,却发现他就坐在她的身边看着她。
想起昨夜,她一下子就坐起身,兴奋地抱住他的脖子,却没注意到被子滑落,春光外泄。
他亲了下她的脸颊,道:“今天我没安排,陪你去好好逛逛南京,你想去哪里,我陪你!”
“真的?”她兴奋地笑道。
其实,她一直都想着可以和他去某个城市旅行,穿梭在人潮中,和其他的情侣一样分享着各种小吃,不用担心会被别人发现!
他点头,却没有告诉她,其实他今天是有应酬的,只不过早上刚刚全都打电话推掉了。
“呃,我想先去夫子庙那边吃东西,游一下秦淮河,然后,呃,还要去中山陵,呃,这样就差不多了吧!时间也不多——”她仔细想着,道。
“差不多了,不过,还有总统府和洪秀全的天王府花园,也值得去一下。”他提议道。
“那我就坐最晚的飞机回去好了,好不容易来一趟,可不能半途而废!”她说着,笑眯眯地推开被子,打算穿衣服洗漱,可是,双脚刚挨上地面,就疼得“啊呀”大叫一声,紧接着就听到他的笑声。
“讨厌啊,你还笑!都是你害的!”她转身坐在他的腿上,假嗔道。
“也不知道是哪个小家伙一直喂不饱的!”他捏着她的鼻尖,道。
她嘟着嘴,不说话,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彩。
哪怕他说的是事实,她也不开口。
“赶紧起床,再不起来,我可就——”他说着,大手已经伸到她的胸前,握住她的丰盈,揉搓着,捻着。
“好讨厌!”她赶紧推开他的手,捡起衣服套在身上。身后传来他的笑声,她回头看了他一眼,对他笑了下,跑进了洗漱间。
梳洗完毕,沈迦因走出洗漱间,这才注意到这套客房的奢华程度。
这一定就是总统套吧!她心想。
“那我们今天第一站去哪里?”看着她出来,他放下水杯子,问道。
“当然是去吃东西——”她说道。
“馋猫!一切都听你的!”他起身,笑着刮了下她的鼻子,挽起手走了出去。
即便是大清早,城市早就沸腾了起来。
游人如织的秦淮河畔,再度迎来了这一对玉人。
各色的小吃,夹杂着城市的历史,一并掉进了沈迦因的肚子。
她驻足望着康熙御笔,顿时感觉历史就在眼前。
“这个字,有人说是高士奇写的,并非康熙本人!”顾逸昀站在她身边,道。
“为什么呢?野史吧!康熙本人学识渊博,书法应该也是很好的吧!”她说。
“怎么,你是康熙的粉丝?”他侧过脸,看了她一眼,笑问。
她转过身,拉着他的手,抬头看着他,道:“以前是康熙的粉丝,可现在是你的!要不要给我签个名?”她说着,笑了。
他含笑,俯身靠近她,在她耳畔说了句话,她顿时羞红了脸,甩开他的手,继续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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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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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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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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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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