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旧又不是吃苦,我是来享受生活的,不是来干杂活的。”
很快,床铺收拾好,林雨华躺在松软的床上,哼着小歌,“来,陪我躺会儿。”
“不要,我去洗澡。”
林雨华挥了挥手,赶忙把来收拾东西的俩人赶走。
小别胜新婚,更何况是一别近两年。
天渐渐热了,躺在林雨华怀里的周胜南把被子踹开,眯着眼有气无力吩咐说:“把窗帘拉上。”
“我不想动。”
“好,那就让外头经过的人参观好了。”
林雨华无奈,只能把窗帘拉上。
“怎么样,留下当我老婆,别走了。”
“不行。”
周胜南扶着腰从床上坐起身,“小文今年才八岁,我至少要让他成长为公司的董事长,才能安心想自己的事情。”
“这样一来,我也不算是愧对爷爷。”
林雨华消耗过度,也有点困,眯着眼说:“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小文那孩子,以后不想当企业家,想当老师或者音乐家怎么办?”
“不可能!”
周胜南纤眉微蹙,“我费尽心力的培养他,给他找最好的老师,从小培养商业思维,以后就是为了继承我的位置!”
林雨华淡淡的说:“前车之鉴,后车之师,你从小被爷爷培养的悲剧,难道还要在孩子的身上重演一遍吗?”
一句话,直接把周胜南问傻了。
当年,周胜南被爷爷强制当接班人培养,心里想的就是怎么报答家族,完全失去了自己,俨然沦为工具人。
和八岁的孩子相处这么久,周胜南已经把周小文当成了亲生儿子。
让孩子重蹈覆辙,她绝对不愿意。
忧郁的周胜南靠在林雨华怀里,“你觉得我该怎么办?”
“个人的事情,个人做好,别整天想着把责任往身上揽。千年的江山八百载,皇帝都不能做到头,更何况你一个小小的周家。”
林雨华语重心长的道:“尽人事,安天命,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就好。”
“如果哪一天,雨华集团运势衰败,我年老力不从心,会选择把公司解散。”
周胜南觉得林雨华的话有道理,但是一时间心态又扭转不过来,只好犹犹豫豫着说:“这件事我还要思考一段时间,等想清楚以后再给你答复。”
“好好想想吧,执念妄念,到头来终究是一场空。”
林雨华忍不住感叹说道:“还是那句话,前车之鉴后车之师,你爷爷的执念害了你,更害了周家。”
“如果早些时候周家选择与我合作,现在的体量会扩大三倍,也不用让你痛苦成这样。”
“至于他选择的那些不成才的继承人,如果不是周老爷子拼了命的把他们推上位与我为敌,不至于身败名裂。”
在小房间里待了一天,周胜南还是决定回周家。
不过周家大院离这里并不远,开车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
对于周胜南,林雨华也没有太过于强求,如果她能想得通就有缘分,想不通的话,只能各自安好了。
第二天一大早,周胜南穿着睡衣梳洗,准备离开。
林雨华从后头搂住她的腰,“不准备多住两天?”
“小文回来了,我得去安抚一下,免得这孩子被吓坏。等忙完了,我可以过来休息一阵子,就当度假。”
“好么,拿我这儿当会所了。”
“会所你个头!”
周胜南俏脸肃然的道:“我警告你,现在可不比以前了,如果这段时间我突然袭击,发现你乱搞,我就和你没完!”
“那可说不定。你如果太久拿不定主意,我可要娶别人了。”
“你敢!”
俩人正闹腾着,房门被敲响,“哥!”
房门打开,头发蓬乱顶着黑眼圈的林小颖,愕然看着穿着大裤衩的林雨华和穿睡衣的周胜南。
愣了几秒后,她小脸有些委屈和不悦。
周胜南看出,林小颖的手里拎着行李箱,明显是准备过来住。
两间小屋,是林雨华和林小颖的回忆,自己算是鸠占鹊巢了。
周胜南赶忙解释,“我马上就走。”
林小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忙辩解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南姐姐,我……我来看看我哥,绝不打搅你们。”
“打搅啥呀。”
林雨华伸了个懒腰,“总共两间屋呢,我和胜南住一起,又不耽搁你住。”
“早晚是要当嫂子,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提前适应一下也好。”
“讨厌,谁要嫁给你。”
周胜南对待林小颖还是有些拘谨,稍有寒暄几句,就匆匆的离开。
等周胜南走后,林小颖撂下行李箱,把林雨华挤到一边自顾的洗脸刷牙,“昨天晚上赶飞机,又乘车,快累死了。”
“哥,给我铺床我要睡觉。”
林雨华一边埋怨,一边整理床铺,“老大不小了,啥事不知道自己动手,还要你哥来。”
洗漱完毕,林小颖到浴室洗了澡,穿着蓬松的大睡裙,在床上缩成一团。
“哥,你真打算娶南姐姐当老婆?”
“你觉得这事能开玩笑?”
“可是……她没办法生小宝宝啊。”
对这件事,林雨华看得很淡。
“生孩子并不是我的义务,两个人生活,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只要周胜南能扭转心态,好好的和我在一起,我们就会结婚。”
“好吧,你喜欢就好,反正谁当我嫂子,都是你搂着睡觉,不是我搂。”
wWW.ΧìǔΜЬ.Cǒ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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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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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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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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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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