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众人都吃了一惊。
张大顺却哭了起来。
“这位小兄弟果然是高人呢,一眼就看出这些虫子是妖邪的化身,没错,说的一点都没错,其实是一个星期前我看到那个怪东西之后这些红疙瘩就开始有了,所以我现在认定我是中了邪,就跟那个怪东西有关。”
我知道这里面有事儿,所以我干脆拉过旁边的一张凳子坐了下来,对着张大顺说道:“说说吧,一个星期前你到底看到了什么?又发生了什么?”
张大顺理了下思绪,就开始跟我们讲了一件事儿。
张大顺家就住在黄河边上的这个大岗村里,以前是靠着打鱼为生,但后来他他爷爷打鱼的时候不慎落水,尸体都没找到,到现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有人说张大顺家世代打鱼打的鱼太多了,遭了报应。
于是从他爷爷那辈儿开始,他们家就不打鱼了,而是改为捞尸。
黄河捞尸人大家都不陌生,这是一门手艺,但因为是吃死人饭的,所以很多人避讳,一提起黄河捞尸人,就不自觉的与晦气两个字联系在一起。
但其实不然,黄河捞尸人也是一种职业而已,但是这种手艺确实很特殊,就比如张大顺的爷爷开始拜师学这种手艺的时候,就曾经做过一些特殊的训练。
而到了张大顺父亲那一辈,从几岁的时候就开始吃死人肉,包括张大顺也是,因为据捞尸的师傅说,只有从小吃死人肉,时间长了,才能掩盖真正的活人气息,才能真正的成为一名捞尸人。
所以捞尸人也被叫做水鬼,给人的感觉挺神秘,也挺诡异的。
张大顺从七岁的时候就开始吃死人肉,说白了就是浮尸的肉,十五岁就开始捞尸,也不知道是天赋异禀,还是张大顺的力气大,运气好,总之每一次捞尸都能顺顺利利,没出过什么事儿。
黄河那边有个虎头崖,河水最为湍急,有的尸体被冲到了那里,尸体的家人出高价请捞尸人捞尸,但没有人愿意,因为那里十分危险。
就比如十年前,有一对小情侣,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一起跳河自杀,这两人感情很深,死了之后尸体的双手还紧紧的牵在一起,怎么也不分开,结果两具尸体就全被冲到了虎头崖那边。
这对小情侣的家人都很有钱,他们出价整整50万,请捞尸人把这对小情侣的尸体给捞上来。
虽然都知道虎头崖那边危险,但在利益的诱惑下,还是有一个捞尸人出面了,可结果呢,到了虎头崖那边不但没有把尸体捞上来,自己反倒是被河水给冲走了。
之后就再也没有捞尸人愿意捞尸了,就在这个时候,张大顺站了出来,说他愿意去虎头崖,把那对小情侣的尸体捞上来,并且一分钱都不要。
众人都感到很奇怪,冒着那么大风险去捞尸,却不要钱,更何况那个地方确实危险,就连张大顺的师傅都劝他不要去。
可是张大顺就像着了魔似的,非要去,他一个人驾驶着一条小船,拿着捞尸的工具,到了虎头崖那边之后,用了大约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很顺利的就把小情侣的尸体给捞了上来。
这件事当时轰动一时,张大顺也因此名声大噪,从那以后找他捞尸的人不计其数,可奇怪的是,从那以后他每回给人捞尸,都不收一分钱,白白干活。
这不仅别人想不通,就连他的妻子也想不通,时不时的就骂他蠢蛋,家里明明穷的叮当响,女儿上学都快上不起了,可是他给人捞尸却不收钱,这不是蠢蛋是什么?
可是张大顺不解释,依旧是给人捞尸不收一分钱,最后他妻子实在是气不过,就在几年前跟人跑了,留下张大顺跟他的女儿张楚楚相依为命。
张楚楚从小聪明伶俐,长大了考上了大学,尽管张大顺给人捞尸不收钱,家里很穷,但村里人都很好,凑钱给张楚楚做了学费,张楚楚就离开了村长,去了江海市上大学。
之后家里就只剩下张大顺一个人。
他每天的主要工作还是捞尸,依然是不收钱,但时间长了大家知道了他的名头,尽管他不收钱,临走的时候还是会多多少少给他留下一些钱。
他就靠着这些钱勉强度日,再后来,张楚楚在大学里勤工俭学,自己挣学费也不用张大顺操心。
日子就这样过着,直到一个星期前,张大顺替人捞完了一具尸体之后,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他一个人划着小船,一边喝着酒,准备回家去。
喝着喝着就喝醉了,干脆就躺在小船上睡着了,小船就孤独的在水上飘着,反正已经离岸边不远了,也不用担心什么。
张大顺睡着之后做了一个梦,梦见他那跟人跑了的妻子又回来了,只是奇怪的是,他妻子身上只穿着一个红肚兜,手里捧着一个黑色的坛子。
“大顺,大顺……”
他妻子穿着红肚兜捧着黑色的坛子,不停的叫着他的名字,张大顺一下子就从梦中醒来了,才发现这是个梦。
他从船上坐了起来,准备再喝一口酒,就在这时,突然间从他身后的水面上传来一个声音:“大顺,张大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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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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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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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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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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