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吉日的时候,瑟瑟在京中的柳家学馆张灯结彩,挂了红绸布,挑着一条巷子的红灯笼,吹吹打打把骑马游街的叶无咎迎了来,学生们跟着瑟瑟的辇车游街一圈。她坐在上面昏昏欲睡,学生们扔着铜钱红纸,乐得跟自己成婚一样。
天近黄昏,他们才入了叶府大门。
叶无咎的院子早就重新修葺,处处都按着瑟瑟表露出来的喜好布置。瑟瑟入门没有任何刁难,别说婆家人对瑟瑟的试问,姓叶的就没有一个不诚惶诚恐把瑟瑟捧起来伺候的。
瑟瑟过门后,更自由。
婆母为人厚道,嫂嫂早就相熟,好相处。公爹和伯兄与瑟瑟都是谈论公事,相处起来也轻松。
就是叶无咎难对付了点。
婚前瑟瑟没有发现,叶无咎私下爱粘人。她怕热,大热的夏天,叶无咎下了值冲了凉,就过来从后搂着她,手里拿着话本,懒懒替她念着,整个人趴在她身上,热得心慌。
瑟瑟觉着不能惯着他,索性回了柳家学馆。
柳家学馆从州府开到了京城,招收的学生还是定额,谁来塞人都不好使。
叶无咎在朝廷中,本就是天子近臣,自从成了婚,更是炙手可热的大人物。
不是这边同僚请他吃酒,就是那边前辈约他赏花,所有人的中心目的就一个。
“柳先生的学馆里,能不能再塞一个人我那小儿子聪明伶俐,最是好学不过,先生见了肯定喜欢,无咎啊,你今日不妨把我小儿子带回去,给柳先生看一眼”
说话的是叶无咎的前辈,也是一位不过四十岁年轻的阁老。
他家的小儿子年过二十,看相貌,倒是端重,只是怎么也和聪明伶俐这个形容孩子的词,挂不上钩。
酒楼里,叶无咎已经拒绝了几轮的敬酒,终于熬到了这位前辈开口。
“阁老有所不知,晚辈家中,一切都是内子做主。招收学生一事,晚辈实在插不上话。”
阁老有些震惊“你不是柳先生的夫婿么你一句话,柳先生肯定同意啊”
“阁老高估晚辈了,”叶无咎眼睛都不眨一下随口胡诌,“晚辈在家中,身份地位完全排不上。如今又是倒插门,当家做主的都是柳家,别说晚辈一句话,晚辈一百句话,也不抵内子一句话。”
阁老和儿子对视一眼。
虽然京中的确有一个传言,说是叶无咎惧内。
柳先生的名头是大,可是成了婚,嫁了人,总是要向着夫家的。
怎么也该给自己的夫家一点面子才是,可是柳先生直接回了柳家学馆,叶无咎屁颠屁颠就跟了上去,小两口天回去叶府一次,除此之外,就跟倒插门了一样。
这叶无咎,好歹是天子近臣,翰林学士啊
“无咎啊,你这是不是夫纲不振”
叶无咎一脸无辜“在晚辈家中,妻纲够振就行。”
阁老“”
最终,这一场塞人依旧没有成功。
叶无咎满脸淡定。
这种事情遇得多了,他处理的办法也越来越有进步。
他一想到当初被同僚坑了,带了一个孩子回去后,瑟瑟皮笑肉不笑收下了孩子,把他撵了出去的惨像。
叶无咎坚定了决心,凡事瑟瑟说了算,瑟瑟不说的,他说了也不算。
显然,优秀的表现是会换来奖励的,叶无咎得到了好处,自然懂了以后该怎么做。
几度春秋,瑟瑟的柳家学馆几乎成了全天下学子仰望的圣地,只她无论何时,招学生第一看人品,第二看心境,最后看的才是学识,多年来始终保持着精简的人数授课,每逢三年,就会给朝廷送入新鲜的人才。
在柳家学馆的巷子,陆陆续续开了十多家学馆,都是无法进去柳家学馆的,想着蹭也要蹭一点柳家名字的学生,每天上学放学都跟着那些柳家学生的屁股后面,总想从他们嘴里头听到关于瑟瑟授课的内容。
一来二去,谁都知道他们的心思,这些学生们也不藏私,偶尔也会在路上聊起一些难题。前面柳家学生聊,后面其他学生们步步紧跟,听得如痴如醉,当场掏出纸笔,用挂在脖子上的小板子当做桌案,紧急坐着笔记。
也是如此,带动了不少文人学子的动力,不过几年时间,柳家巷子成了文人学子最集中的地方。
而到了瑟瑟的生辰时,更不得了,她的学生遍布朝野上下,位居高官的,还在底层训练的,一窝蜂涌入柳家学馆给老师庆贺。
而这一天,只要能看见柳家学馆的墙头,都爬满了人。
一个小小的院子里,有翰林有尚书有侍郎,半个朝廷的新人几乎都是出自于这里,他们师出同门,情谊深厚,是任何落单学子羡慕都羡慕不来的强大。
叶阁老在叶无咎越走越高的时候,告老了。
他也有趣,告老退了,也不在家中闲赋,拿着自己的名帖,递给了瑟瑟,笑眯眯要来瑟瑟这里当教书先生。
瑟瑟对公爹的印象很好,他的学识又非常人所及,自然只有同意的。
柳家学馆两个坐馆先生,一个是名满天下的柳瑟瑟,一个是入阁拜相的叶阁老,顿时让无法入学的学子急得嘴上燎泡,拼死拼活学习,兢兢业业做人,就为了一个名额。
随着叶阁老来了柳家学馆坐馆,叶老夫人也跟着来了,美名其曰是照顾老头子。
叶老夫人素来直率,与瑟瑟相处得很好,也愿意带着林天佑出门去,介绍为自己的小孙。
林天佑十八岁的时候被点为探花,和他表兄叶骁臣一样,俊朗少年打马游街,惹来了无数的瞩目。
而林天佑的相貌越长越开,被人认出来,是当初为国捐躯的林将军的独子。
军将本就对文人有些偏见,所有追捧瑟瑟的人中,唯独军营的人最少。
而林天佑这个大英雄的儿子,是被瑟瑟一手养大的事情传出来后,柳家学馆外,不少军人提着酒扛着肉,满脸臊红来道谢。
而林天佑在得知了自己的身世过后,去问过瑟瑟,自己该怎么选择。
瑟瑟才不管一个已经十八岁的小伙子,人生的路让他自己抉择自己走,走错了自然知道爬回来。
林天佑弃笔从戎,在军营摸打滚爬了多年,成为了一个全力支持着自己娘亲阵营文人的儒将。
瑟瑟和叶无咎一生没有红过脸。
她觉着,自己可能做到了柳瑟瑟想要的一生幸福,幸福美满。
夜色里的碧瓦飞甍,本该是随着入夜沉睡的。
行宫里奢华的玉柱雕花,殿内铺着异国曾经进贡的绣毯,一人高的烛台排架上,几十盏蜡烛摇曳着幽幽的烛光,本该是在夜色之中夺目的灿然,却被行宫外漫天的大火所吞噬笼罩。
满天的红色火焰扑向行宫的主殿,依附在漆柱上,化作火龙的烈光。
瑟瑟在一片灼烧之中醒来。
她被人背在背上,粗重的喘息和沉重的脚步不断避让着烈火熊熊,穿梭在行宫之中,找寻着一片生机。
瑟瑟的鬓角垂着一根金串翡翠蝶,随着颠簸摇曳出凌乱的弧度。
她伸出手。
涂然着红色花汁的指细白滑嫩,是包养多年的柔软。
瑟瑟戳了戳那背着她的人。
“放本宫下来。”
那人脚步一顿。
似乎没有想到瑟瑟会开口说话,那人望着满天的大火迟疑了下,却飞速执行瑟瑟的命令,单膝点地温柔小心地扶着瑟瑟从他背上下来。
“公主,”那人沙哑着声音,“陛下已经身陨,皇子们如数被屠杀,如今行宫被破,李家,郑家,薛家即将抵达,您必须要即刻逃走才是”
瑟瑟站在滚烫的地面上,烈火烧锅的温度让地面炙热,脚心最能感受到这场烈火的灼热。
她身上华丽的宫裙,绣着复杂凤凰图腾的裙摆已经在烈火中烧得破烂了,可她除了这一点之外,被那人保护的很好,毫发无损。
瑟瑟提裙背过身,她的身后是漫天熊熊烈火。
这座奢华的行宫荡然无存。
“逃本宫从来不认识逃这个字。”
瑟瑟朱唇轻启,眸波闪烁着火光的红艳,她回想到晋安公主短暂而绝望的一生,画着精致妆容的脸上慢慢浮出了一丝玩味。
晋安公主身为帝后的嫡女,从小锦衣玉食,在皇帝皇后的关爱中长大,从未有过一丝的不顺。
一切的灾难与她本无关系,苦果恶报却全部落在了她的身上。
晋安公主长到十六岁再知道,自己的父皇不是受人敬仰的明君,朝野上下虽有议论纷纷,可是也不是一个荒淫残暴的暴君。他只是奢靡了些,好色了些都是朝臣们可以容忍的毛病,也本该是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一个名字的皇帝,却偏偏遇上了世家争夺,几家动乱之下的清君侧起义。Χiυmъ.cοΜ
说是清君侧,除了皇帝自己有些不妥,并无其他可以给这些野心勃勃的世家借口的人选。
已经甩开了那点子忠君的表皮,以私军为首的李家,以流匪为首的薛家,还有世家的首领郑家,一不做二不休,一把火烧了陛下出游的行宫,把帝后皇子如数埋葬其中。
晋安公主运气好,没有在其中,可她运气又不好,被李家人抓了。
她是皇室硕果仅存的公主,代表着皇室,就是正统。
一心想要谋取大位的这几家,谁不是想要得到天下人的承认,对这个遗留的公主,自然是誓不罢休。
晋安公主被李家以娶妻的名义带走,逼着她生下一个有皇室血脉的孩子。晋安公主一个常年养在深宫的公主,如何能接受李家的逼迫,几次寻死未果,被一根铁链拴了起来。
李家势弱时,晋安公主被薛家夺走了。在薛家,晋安公主一样被当做了囚犯,锁在了暗无天日的牢房,寻死不能,求助无门。后来她被郑家夺走,为了让她怀上孩子,她被当做了那一代子嗣的共妻。
晋安公主生下了一个儿子的当天,她被斩杀在了产房内。
一生柔弱的晋安公主云瑟瑟只愿有朝一日,用至高无上的权利,将一切践踏她的人踩在脚下。
他们想要的,永生永世不可获得。
他们将永远永远在追逐中无尽的绝望。
瑟瑟缓慢抬起了手臂。
她身上的大袖衫在火风之中飘起,金丝绣线的凤凰浴火欲飞。
“这江山经过烈火灼烧后,会成为本宫的天下。”
瑟瑟眯着眼,眸光中翻滚着火舌的烈焰,她的声音如闺阁少女,一字一句细软轻柔,内里却是高峰之巅俯视众生睥睨天下的霸气。
烈火熊熊,亡国的公主浴火重生,金凤已经展开了翅膀。
那背着她出来的侍卫,凝望着她纤细而充满力量的背影,缓缓跪拜了下去。
“臣,谨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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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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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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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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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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