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皇太后姓李啊。”
大娘子这话一出,洛春花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我与李瑟瑟曾是密友,后来得知,尚是齐王的太子为了皇后娘娘遣散了齐王府的所有姬妾,我就知道齐王对您的心意了。我曾几度劝过李瑟瑟……总是信念不合罢了,我与李瑟瑟再无往来便也罢了,然李瑟瑟志在必得的纠缠之心,着实让人恼火。”
“志在必得?”洛春花有些无语了:“即便成了秀女,被选进宫了,那也有无数意外。譬如,让她做个女官?譬如赐给哪个王爷,哪个官员,她凭什么志在必得?”
李瑟瑟在明知相公只娶一妻的情况下,还要非相公不嫁。
放在前世,那就不必说了。就算放在这时代,那也少不得要落个不识趣之名。
洛春花实在不明白,李瑟瑟哪来的自信?
却见大娘子眉头紧蹙:“自然是凭着老太皇太后的关系……以李瑟瑟的才情和样貌,只要进了后、宫,必然会是您的心腹大患。娘娘,您还是尽快回京吧,怎么样也要做点什么。”
洛锋倒是不以为意:“当今天子对娘娘矢志不渝,她李瑟瑟算得了什么?”
大娘子横了眼洛锋:“相公,你莫轻视于她。她看着柔弱,可心思机敏,又惯有些小聪明。娘娘这般大度的人,哪里会是她的对手?娘娘,您听我的劝,能使绊子,就尽量使绊子。比如,给她安排宫殿时,刻意让她住偏些,最好离天子、宫中十万八千里。比如,在她宫中安排些人手……这样吧,娘娘我陪您回京!”
洛锋眨巴着眼睛,扁着嘴:“啊?你要回京?眼下难得清闲,你不是答应过我,给我生个大胖……”
大娘子脸色一红,啐了一声:“陪娘娘回京是大事,相公莫来捣乱。娘娘身边,都是些大气的人,哪懂这些宅都宫斗的弯弯绕绕。”
“好了,没事的。嫂子陪着哥哥就是。你们二人,总是聚少离多,如今两夷与戎狄的事解决,该计划着生个娃娃了。”洛春花见大娘子脸上越发起了红晕,不由得好笑:“本宫独自回京就是。本宫还就不信了,她李瑟瑟真能勾人魂!?”
丈夫是要守的。
可她有她守法。
她不屑于为了争丈夫的心,做些见不得光的事。
只是,真要以违心做些她所不齿的事为代价,才能守住丈夫的心。
那这样的丈夫,还不如不要。
虽然这样想着,这一日,洛春花也像往常一样,吃饭睡觉看风景,但心里却还是有些担忧。
一直以来,她都怕男人的食色本性使然,怕她年老色衰不及旁人好看,怕夫妻相处太久,那些激、情会被生活琐事与信念不合击败。
毕竟这个时代,女人就是附属。她就是贵为皇后,也不得不遵从这种固有的观念。
何况,大娘子素来是个谨慎嘴严的人,一听到选秀,就要跟着自己回京,帮着自己应对,可见李瑟瑟应该真如大娘子所说,只要一进宫,必然是个心腹大患。
“娘娘,您叹气做什么?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就是,便是摘天上星星,属下也要替你想出法子来。”
洛春花看了眼红袖,眼里有着几分愁绪:“没事,有了些感慨而已。”
红袖哦了声,又奇怪地嘟囔着:“娘娘这样厉害的人,也会有烦心事……”
洛春花不答。
当晚,她翻来覆去睡不着,狠想了番后,做了决定。
“红袖,你进来。”
“娘娘,何事?”
“去与候夫人说一声,本宫连夜就回京,让她不用安排车马人手了,本宫与你,骑马回京。”
红袖一愣:“那余弦和刘钰杨,还有九王爷呢?”
“与他们说一声就是。让他们各自处理完事务,该回哪就回哪。”
红袖对洛春花的突然决定,很是意外了番,但到底没有多问。
待红袖回来时,洛春花早就换了常服,坐在了惊风背上。惊风的身边,停了匹骏马,正是红袖的马。
“不等他们送别吗?小候爷和夫人,就快起了。”
“不等了。”洛春花一扬马鞭,惊风离弦的箭一般向候府外冲去。
红袖连忙跟上。
却说两人披星戴月,回到京城时,又是半月之后了。
回来时,盛宇卿正好去京郊视察水利,说是这一天也没空回宫。
洛春花下马,换了轿撵,急着问:“最近宫里可发生了什么事?”
那宫人道:“回娘娘的话,选秀的事,天子压着呢,说要等您回宫再来办。”
洛春花一噎。
果然啊,还是嫂子说得对,得亏自己回来得及时,倘若再晚些回,老太皇太后和几个老太妃,太妃她们,没准直接就把这事办了,将那李瑟瑟安排在离她不远的宫中,让那李瑟瑟成天没事在她眼前晃!琇書蛧
洛春花压着火气,却听红袖小声地嘀咕了声:“选个屁的秀!”
那宫人迟疑着看了眼红袖,惊了一惊。
他原是想发问的,但见洛春花没有反应,其它宫人许是没听着,也没反应,便也把那惊愕的话给吐回了肚子里。
到了东宫后,洛春花将红袖指给众人,那厢初夏就要带红袖下去,说是要教红袖宫中规矩,以及红袖要做的事。
是该好好教教了。这性子不收一收,没得闯祸。
洛春花横了眼红袖:“方才你可犯了杀头的罪,你先想想,宫中如此不自由,你还愿意留在本宫身边么?”
红袖这时才想起方才的错,垂了头,咬着牙:“连累娘娘了。属下不是笨蛋,往后小心就是。娘娘,您就让属下跟在您身边吧。属下无处可去……”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洛春花颌首:“你不怕,那便留下。”
“属下一定会做好的!绝不再连累娘娘!”红袖就差没赌咒发誓。
见着初夏和红袖走后,叶娴又将其它宫人给清了,这才道:“娘娘,要选秀了,您心里可有应对之法?”
“能怎么应对?此番盛立恒发起叛乱,连宫中的宫女都没有新鲜的。谁不巴望着,鲜活的美人儿,能将这宫中的沉沉暮气给冲一冲?”
洛春花有些急躁,嘴上却是叹息着:“每三年一次选秀,除了天灾人祸,都是如常举行的。真要每三年都这样,这皇后做着,倒也没什么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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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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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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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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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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