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也奇怪,虽然未曾经历,但那些画面中的人或事,他都觉得异常熟悉。
最可怕的是,他唯一信任的,托付满腔深情的王后,在那些画面中,都是一副狰狞的模样……
这让他一边想探寻真相,一边又想逃离。
他的属下都认为他是忌惮于王后的强势,其实他的王后温朵娜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是个干预他娶妃的女人,不想娶妃,是他的原因——一统两夷,在世人来看,已是天大的功勋。可他,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心底空虚。
他甚至不知道他想要什么。
一统两夷,继而与大盛二皇子亲近,大盛西北府名义上仍是大盛的,但实际已经是他的领地,二皇子更是许诺每年都会给他巨额的免战赔偿。
为两夷讨了天大的好处,人人都称颂他,阿可那罕,是两夷从古至今最英明的圣主。
可他仍觉得空虚,他所做的那些,都是他的母后与王后的示意。
他不知道他想要什么,该做什么,心底里永远像是缺失了一块。
可又不知道缺失的究竟是什么?
意欢的出现,频出的有他参与的画面,里头的东西,倒是比他从小在大漠成长的记忆还要鲜活。
他不由自主地想与意欢亲近,似乎意欢就是他心底缺失的那一块……
可一旦与意欢接近,他从小成长的记忆就越发显得寡淡无味……
像是假的一样。
他的认知自此颠覆,头疼欲裂。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明明觉得意欢亲近熟悉,又时常想要远离意欢的原因。
此时,两夷军和叛军皆下得马来。
两夷王的身后,排着十一个彪悍大将——十二护卫死了一个,但死一个,并不影响十二护卫的结阵。
臂可跑马的大将们,心中满怀胜意,心想着,此番经过王后特训,该给那小姑娘一点甜头尝尝了。
不过,他们又私心觉得,许是他们输了,王会更高兴些。
毕竟王后失踪,王千里追寻,本就寂寞。那小姑娘百般痴缠,王对那小姑娘也甚是在意,输了或者能让王顺理成章地跟那小姑娘欢度一天……
他们又想啊,王后看王看得紧,这番先斩后奏了,王后不同意也得同意。
叛军们倒没有拔剑,在安南地界上,凉那小姑娘也没本事将两夷王怎么样。
何况看形势,小姑娘像是在倒追两夷王。
特别他们见意欢长得绝美,甚至都有些不忿——好端端的大盛美人儿,怎么竟对个茹毛饮血的蛮子穷追不舍了?
大盛的男儿不香吗?
于此,他们更加看不起两夷人来。
两夷王阿可那罕,被吹成神了,原来也不过是个为了钓个美人儿,连上阵都要放在一边的毛头小子。现下还听说,两夷王常被那小姑娘给打得要靠人数堆积,才能一扭败迹。
什么神勇的两夷大将军,更是好笑了。
小美人儿的师叔才打了个照面,就死了一个。
另一个号称最厉害的拳法高手,结果又被不擅长使剑的师叔几招锁喉。
叛军们抱着剑,像在看戏般地小声议论起来。
“哟,真动手了。”
“一个小姑娘对十二个大男人……啧……”
“小姑娘身法可快,眼睛都来不及捕捉,只能看到残影了!”
“骇人听闻。难怪敢倒追两夷王。”
要不是两夷军是他们的客人,他们没准会说更难听的话——比如,一个小姑娘对十二个大男人……两夷人着实不要脸……
再比如,姑娘啊,两夷王也就长得好看些了。你可不能光看脸啊。大盛的好儿郎可多哩……
“两夷王的阵法倒是厉害。”
“哎哟,小姑娘受伤了!咦,我舌头……怎么……有些不……灵……”
“我……也……不……”
叛军们睁着铜铃大的眼睛,一个个倒了下去。
接着,两夷人也一个个倒了下去。
两夷王功力深些,他执剑对准意欢:“你做了什么手……脚?”
意欢拿着剑,轻轻将两夷王的剑打落在地,接着抱住将要倒下的两夷王。
两夷王一惊:“你做什么,我阿可那……”
“什么阿可那罕,你叫盛天机!”盛宇卿走近:“老九,好好睡一觉。”
两夷王诧异无比地盯着扯下面纱的盛宇卿:“你是谁?”
“殿下,可怎么办好?九皇子还是没晕过去。”意欢急了。
“打晕他!”洛春花也不知什么时候冒了出来:“大伙儿都出来,将他们拖进密道中。”
刹那间,数十个将士也从塔后跑了出来。
他们开始拖动两夷人与叛军。
盛宇卿也加入其中。
眼见自己的下属被一群平民打扮的人拖到塔后,两夷王眼睛开始发红:“好你个意欢!你究竟是何人?莫杀我两夷……”
洛春花“咦”了声:“怎么还不打晕他?”
意欢抬起小脸:“我下不了手。”
“……”洛春花走到意欢身前,竖掌为刀,一下劈在老九脑袋上。
意欢问道:“娘娘?”
洛春花向着意欢轻轻点点头,眼中尽是赞赏的光:“你很好!好好背起皇子。我们出发了,七妹妹。”
意欢鼻子一酸,点了点头。
说完后,洛春花便先行奔跑起来。
意欢紧跟其后。
盛宇卿也跟了上来。
离城门很近,洛春花让意欢在城墙的巷道间躲着,等她的信号。
意欢略有些不放心。
“没事。守城军中有殿下的探子。”
意欢心中大定。
她知道,她一直以来悬着的一颗心,终是将要放下来了。
意欢抹了把泪,看着洛春花依着计划,与守城的线人接上了头,接着走进了城门内。
“九皇子,九皇子,你知道吗?为了追你,这一路我吃了多少苦……我原以为最苦的该是在成天不见天日的暗密中受训,没人关怀,没人问候。而后才知道,世上最苦的,应是眼睁睁看着心爱之人,活得浑浑噩噩,自己却无计可施……”
“不过,现在好了。”意欢声音幽幽的:“你要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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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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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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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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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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